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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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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法律文件,两者皆把合同解除权作为违约救济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不少条款加以详细的规定,作为英美法和大陆法两大法系相互结合的产物,其合同解除权制度的具体内容与我们所熟悉的大陆法系或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解除权有相当的不同.  相似文献   

2.
卢川 《大众商务》2010,(10):203-204
货物品质异议期限作为买方主张货物与合同不符的一个期间,是买方行使权利的一个除斥期间,对其深入研究无论是在国际货物买卖还是在国内货物买卖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合同法在立法上有借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做法,但是在具体的制度设置上和公约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有必要深入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有助于对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改进。  相似文献   

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又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它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我国外贸实务中还被称为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是我国重要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当事人是买方和卖方,即进口商和  相似文献   

4.
万崇 《大众商务》2010,(12):265-266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既关乎自身利益,也关系到保险合同另一方的利益,考虑到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新旧《保险法》在条款中均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严格限制,特别是新实施的《保险法》中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弃权和禁止反言条款,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新修订的《保险法》在相关条款与以前有所不同。因此,探讨新旧《保险法》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合同的履行中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相对于两个《海矛公约》而言,《联合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体现了一定的时代性和进步性。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不同国家利益调和的产物,也就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最后,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进行一定的比较,并提出我国《合同法》一些需要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国际经济贸易一般指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国际投资与技术转让等经济贸易活动。这些活动通常都要经过订立和履行国际经贸合同来进行,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合同当事人一般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各国有关法律不相一致,一旦发生合同争议,究竟按照哪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或处理的依据呢?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法律冲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以利于国际经济交往,各国法律大都对合同适用何国法律作出了规定。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与“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及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是指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国际货物买卖法需要解决的很重要的法律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风险转移的一般原则,风险转移的时间,以及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作了比较详细、合理、公平和切合实际的规定,但该公约第68条存在诸多的缺陷,主要在风险转移的时间上偏袒了卖方。采用货物于目的地(港)交付给最后的买方时,为风险转移的时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第67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说理混用了《合同法》第94条和第167条(现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和第634条)的解除条件.股权分期付款转让合同中出让人行使解除权,应首先承认股权分期转让合同作为无名合同要参照适用买卖合同,再考量其是否满足分期付款买卖的物先交付性和分期付款性,其合同适用范围应不局限于最高人民法院所限定...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制度继续沿用《合同法》法定解除权的相关内容,同时明确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定解除权作为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设计,其能否通过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排除适用却在司法实务界一直存有争议且现实中不乏不同判决和司法观点。法定解除权作为形成权,不宜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视角解读;在法定事由出现前亦无法确定权利主体故亦不可事先抛弃,它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法益和司法价值。因此,法定解除权不可以任何形式的约定予以排除适用。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公约》)是国际货物买卖法统一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件。然而文本上的统一只是实体法统一进程中的初步阶段,《公约》在实践中的统一适用需要公约的解释规则来保障。《公约》解释应考虑《公约》的国际性质,促进《公约》的统一适用,因此应当一秉诚信来解释《公约》,尽可能地从《公约》本身寻找补缺的一般原则,同时参考借鉴其他国际法律文件和其他法域的《公约》案件。  相似文献   

11.
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非违约方可以获得的救济取决于违约方违约行为的定性。但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所下的定义用语十分概括,有必要对其加以进一步的分析和明确。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间货物买卖和交易的日趋频繁,买卖双方越来越关注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采取何种救济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论文以此为出发点,通过比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英美法和大陆法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比较了不同违约救济措施所适用的各种情形,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具体策略。  相似文献   

13.
宣璇 《大众商务》2010,(16):312-312
合同法上违约制度中预期违约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英美法系独创的一项制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我国《合同法》中都吸收了这个理论,并有所发展。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对预期违约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救济措施等进行了分析,希望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利益、保障交易安全和顺利进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货物品质异议期限作为买方主张货物与合同不符的一个期间,是买方行使权利的一个除斥期间,对其深入研究无论是在国际货物买卖还是在国内货物买卖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合同法在立法上有借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做法,但是在具体的制度设置上和公约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有必要深入比较分析两者的差异,有助于对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改进.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审判中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在实践应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同结果角度出发,系统分析合同的解除与解除权行使的主体、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先决条件、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定程序以及合同解除权行使后的法律救济。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不区分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而对合同形式作出不拘泥于书面形式的立法规定,与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的非书面要求的保留声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维持或撤回保留的理由虽各有据,但本文认为还是应该撤回保留为宜。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不区分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对而对合同形式作出不拘泥于书面形式的立法规定,与我国与《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的悲收面要求的保留声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维持或撤回保留的理由虽各有据,但本文认为还是应该撤回保留为宜。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实证的角度 ,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我国统一《合同法》在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定 ,进行了比较研究 ,内容涉及合同订立的形式等多方面。在充分论述两者的相同及差异之处的同时 ,文章对此种异同进行了法理学分析 ,并指出我国合同立法在合同订立方面的不足之处 ,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13年我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文缩写CISG,以下简称《公约》)项下第十一条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中国是否应撤销对《公约》合同形式保留的讨论愈演愈热,而随着去年2月中国向联合国提交撤销申请,这项讨论也尘埃落定。至此,中国与其他《公约》缔约国一样不再要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定采用书面形式。此举有效解决了现行国内法与《公约》之间的冲突,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减少了法律障碍。然而由于中国企业已经习惯了签订书面合同,因此这一撤销应引起国内涉外贸易企业的高度重视,避免被对方钻空子。  相似文献   

20.
网络拍卖中后悔权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网络买卖中买家后悔权的条款,然而网络拍卖中能否适用后悔权的规定则是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网络拍卖的形式主要有委托网络拍卖与自主网络拍卖两种,网络拍卖网站主要以采用自主网络拍卖为主。网络拍卖合同与传统买卖合同在意思表示、撤销权的适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在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其次,后悔权是形成权,同时具有解除权和撤回权两种特质。最后,通过比较欧盟法以及德国法上关于远距离买卖后悔权的规定,区分委托网络拍卖与自行网络拍卖两种形式来分析后悔权在我国网络拍卖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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