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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人口向集镇集中转移,特别是近年中央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土地向专业大户流转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新型经营主体及专业大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明显加快,但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增多,旬阳县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该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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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以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试验主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机制创新,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得到显著增强,适度规模经营层次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全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80.4万亩,占耕地比重的78%,初步构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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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户对金融产品的信贷额度,信贷期限、抵押担保物和贷款范围的金融需求发生了巨大改变,农村金融市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任重道远近年来,浙江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Ml体逐渐发展壮大,并成为农村地区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其特有的生产模式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需的金融服务有哪些新需求?其金融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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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江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3,(22):49-50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金融支持缺位和资金缺乏的困境,需要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土地流转主体多方合力为农村土地流转搭桥引线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一些有技术、有能力的农户想要转人农村土地扩大经营规模,需要有资金实力作为后盾,但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金融支持缺位和资金缺乏的困境,难以形成规模。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问题虽然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但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支持土地流转的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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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以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并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是由于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构建完成,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造成了严重困境,农村金融服务很难满足当前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同时也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从制约因素上看还存在现行金融制度还存在缺陷,农村金融服务过于单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担保物,政府协调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困境。通过问题分析应该从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服务机构三方面入手,创新融资路径,提升服务水平,有效破解当前融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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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锡波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3,(22):39-42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其具体路径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正确认识土地流转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农村金融如何支持土地流转中应运而生的"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如何认清现状在发展中抵御风险?如何确保农民获得应有利益?不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正带着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寻找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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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并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随着土地流转的进度加快,农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兴起。但作为农业的新生经营主体,涉农金融传统的信贷运作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金融需求出现了新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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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5,(4):29-30
重庆农商行着力在信贷产品研发、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风险控制方面下工夫,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新办法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重要财产,以农地作抵押进行融资,让静态的土地"流动"起来,使沉睡的资源"活"起来,是拓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破解农村资金短缺难题的有效途径。自2010年以来,重庆农商行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业务,大力支持现代农业、规模农业发展。截至2014年12月末,重庆农商行累计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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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业资源禀赋先天不足,近年来人口少子老龄化加剧,农业专业经营户减少,农业农村发展出现不少新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日本不断修改法律,调整政策,推进改革。具体体现为:制定《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谋求粮食、农业和农村的协调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为支撑、商业性金融积极介入的农村金融服务格局;调整农地制度,转变农地流转方式,放宽农地流转主体限制,实现农地高效利用;修改《农业协同组合法》,推动农协法人治理,扩大基层农协经营自主权,推动农协业务回归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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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香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5,(4):36-38
农发行山东省分行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开展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试点工作,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山东省土地流转起步较早,且多年来一直存在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行为。2006年,枣庄滕州市西岗镇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808.2万亩,占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面积的19.6%;农民合作社11.2万家,家庭农场3万多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109家,销售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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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供给方存在“使命漂移”,农村金融需求方存在“精英俘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间纵向增信机制缺位。对此提出,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应当明确金融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加大金融资源向小农户倾斜力度,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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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7,(4)
基于对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实地调查,文章利用Logistic模型,从新型经营主体个体特征、政策支持、地块特征、经营关系4大方面共9个因素开展分析,探讨了影响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类型的制约因素。结果表明:政府的关心支持可以直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相关的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可以有效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减少经营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