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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长期的理论探讨使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很长时间都没有正式启动。而当下施行的参与分配制度、集中清理制度等替代性制度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个人破产制度尚不足以被替代。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2019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以及2020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条例》),个人破产立法在深圳市的全面落地,打破了“企业法人”作为唯一的破产法适格主体,使“诚实且不幸”的个人也能够拥有自由与重新开始的机会,破产免责制度逐渐走入民众的视野。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离不开破产免责制度核心。我国立法应通过明确有限免责、设置破产免责否决、完善破产撤销权、严格失权复权制度等对滥用破产免责制度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2.
杨剑 《经济论坛》2007,(13):107-108
破产制度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由各债权人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从而公平受偿.对于破产清算之后未能清偿的债务,破产企业可以获得免责,一方面体现了对债务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严重亏损、无力复苏的企业为避免破产而勉强维持,势必会继续举债,造成损失的不断扩大.然而,由于破产制度本身存在的道德风险,导致少数人钻法律的空子,利用破产之名,行逃避债务之实,甚至出现了破产致富的反常现象.  相似文献   

3.
制定个人破产法,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符合我国当前的消费结构,有助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改变社会固有的债务清偿观念,促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同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过度消费行为的普遍化以及国内个人征信制度和执行制度的成熟,也为个人破产法的制定提供了基础。然而制定个人破产法仍然存在障碍,一是传统债务清偿观念对破产免责理念存在偏见,二是该法的施行必将极大增加法院的工作压力。因此,只有正确认识破产免责理念才能树立现代化债务清偿理念,设置合理的个人破产程序才能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保证个人破产法的公正高效实施。  相似文献   

4.
叶翠婷 《经济师》2014,(2):68-70
自然人破产制度是破产制度的开端,它始终贯穿于整个破产法的发展。现在世界各国普遍准予自然人破产。为了实现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与国际接轨,我国必须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立法上宜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该法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的相同规定;分则分别为企业和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特有制度,后者如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和复权制度。同时,还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如自然人财产管理制度,以助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5.
"契约法的实质问题是风险分配问题"。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另一方面就是规避风险和减少或避免损失。合同风险制度是合同法的中心问题之一,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配问题,则在买卖法中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免责条款作为当事人预先分配合同风险的工具,对于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摩擦和争议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免责事由、免责条款的效力及免责后的义务三方面的介绍,总结了货物买卖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约定内容并分析了相关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6.
破产清算会计目的就是向债务人、普通债权人、劳动债权人、破产管理人、政府部门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提供破产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理、债务清偿、清算损益等方面的会计信息。破产清算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它是以现有的各种会计方法为基础,以破产法律制度为依据,反映和监督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种会计事项,对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净资产、破产损益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种程序和方法。本文就对破产清算会计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从而对企业的则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则产的经济活动。  相似文献   

7.
李国波 《经济师》2011,(2):75-77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司法界对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存在不同立场。从立法价值取向、法律责任属性和法律适用原则的角度而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定免责事由。为了充分发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制保险制度关于保险公司的法定免责事由应该排除驾驶人过失的违法行为,限定在驾驶人故意的违法行为;同时,为了发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对违法者的惩罚功能,应赋予保险公司对驾驶人过失的违法行为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8.
个人破产制度是引导"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有秩序地退出市场并获得新生的程序。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对健全我国破产法律体系、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关系、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可以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明晰适用个人破产制度的范围和程序,不断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设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破产制度由最初"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到后来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其它非法人组织,但一直以来仍对个人破产能力予以否定,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确面临着诸多困境与约束,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从有效保护个人退出市场这一层面来看,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必要可行的.  相似文献   

10.
个人破产在我国尚未形成立法的制度规范,目前立法所规定的法人破产制度是我国适用破产立法的主流,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必须将个人破产立法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进行区别和差异研究.  相似文献   

11.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破产法》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是破产程序中所有利益的焦点。而破产管理人选任问题是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首要问题,关系到破产管理人能否公正、有效地行使职责。目前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还存在一定缺陷。因此,通过分析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选任方式、选任时间、执业资格的确认等,以寻求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在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中国在该问题上研究尚浅,笔者旨在透过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概述,呼吁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理念的树立,并从立法模式的科学设置、破产界限的具体划分、金融监管机构作为申请主体的必要限制、破产管理人的慎重挑选以及清偿顺序的合理安排等诸多问题中提出建议,以期对将来构建中国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3.
吴振辉 《经济论坛》2004,(4):129-131
个人破产即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西方早期商业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在一些发达国家,一般是先有个人破产后有公司破产,公司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的放大和延伸。反观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却始终将除企业法人以外的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事主体排斥在外。一部没有个人破产法内容的破产法不  相似文献   

14.
破产制度友好程度影响创业失败后的再创业行为。文章基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办理破产”指标,运用2009~2016年84个经济体的面板数据,分析破产制度影响失败再创业意愿的内在机制。研究发现:破产制度实施中的成本、时间、结果和重整对创业者失败后再创业意愿均产生显著影响,其中,办理破产的成本越高、时间越长,失败再创业意愿越高;破产结果为持续经营、破产重整程序指数越高时,再创业意愿越低。文章进一步检验了不同经济体的创业社会规范差异所起的调节作用,发现在认可度高和媒体正面宣传度高的经济体中,破产重整程序指数对失败再创业意愿的影响程度被减弱。文章对于国家破产制度设计、有效激活高质量连续创业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立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公司破产的界限、法律制度的适用以及对债权人权利的漠视等问题亟待解决,有关清算组、清算期间等清算制度的法律缺陷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公司破产与公司清算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期望我国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竞争机制和银行高风险性的双重作用下,总会有一些商业银行因为经营不善而通过破产的形式被迫退出市场。商业银行破产在国外常有发生,在国内还是很少见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也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些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浅谈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鹏  罗小丽 《经济论坛》2004,(8):110-111
个人破产即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在破产法制史上,个人破产是破产法的起源,贯穿了破产法发展的全过程,法人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基础上的延伸。无论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也无论实行商人破产主义抑或一般人破产主义国家,自然人破产作为破产法调整对象之一始终在破产法中占有重要地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新破产法在内容与结构上有很大进步,但只是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合伙企业等商主体,仍未将自然人纳入进去,这不失为一个缺憾。建立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是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体现,同时也是弥补新破产法的不足以及与国际破产规则接轨的需要。通过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构建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19.
2007年颁布实施的《企业破产法》是我国法治进程的又一重大成果,意味着我国也真正具有了与世界接轨的企业破产领域的最高法律规范。随后的相关司法解释之中,明确了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之中的重要作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主体,破产管理人在处理破产事务之时可以充分地平衡各方的利益,能够使破产程序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然而,法律的制定存在滞后性,更何况是一部已经实施了十几年的法律。其在司法实践之中对破产管理人地位的认定、报酬的给付上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笔者提出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的影响力和树立起破产管理事务的主导地位,进而完善破产管理人的薪酬制度,以期能够推动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最终为破产制度的优化贡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20.
高杨 《现代经济信息》2011,(14):219-220
自然人破产是现代破产制度的起源,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承认自然人的破产能力。但对于自然人破产能力的问题,我国当前立法仍采取保守态度,这样的做法显然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从破产法的历史渊源与基础理论入手,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针对我国在当前国情下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展开论述,为构建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做出一定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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