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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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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关键问题是补偿安置,而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评估。所以,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是货币补偿标准和做出裁决的依据,也是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核心问题。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裁判依据,出现估价结果作为裁判结果的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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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拆迁估价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学习《意见》,回顾自己近几年拆迁估价实践,再次引发对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估价的思考,下面仅提出个人的几点不成熟的想法,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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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颁布,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老《条例》)对规范各地城市房屋拆迁,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近10年的拆迁管理实践中均暴露出老《条例》中的不少规定已明显不适应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需要。如:拆迁中政府介入过多、拆迁补偿价格偏低、违法拆迁处罚力度不大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真正地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拆迁,国务院于2001年6月13日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对拆迁补偿的对象、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的对象、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新的规定。笔通过对新、旧《条例》的比较,并结合近八年来我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实践,认识新《条例》充分结合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使今后城市房屋拆迁更加有序、平等、合法,充分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体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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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因此,由补偿金额引起的拆迁纠纷,实际是因估价结果不能被房屋拆迁当事人接受而引起的纠纷,或者说实际是估价纠纷。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防止估价纠纷产生,公正解决估价纠纷,建设部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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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拆迁规定》),并于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拆迁规定》对于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使我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程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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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规范行政管理程序方面做了不少修改,其目的在于更好地约束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条例》特别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领和审批作了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拆迁管理,避免了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拆迁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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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已经有两年时间,新的拆迁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按照市场价值补偿的原则,使得房地产估价在拆迁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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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缙云县旧城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量明显增大,2002年5月出台《缙云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共拆迁房屋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被拆迁户数837户。我县坚持依法拆迁,使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也确保了房屋拆迁项目顺利实施。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拆迁政策和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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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如旧村整治,其拆迁和安置地块的集体土地性质未变,这种拆迁矛盾不大,本人不作论述。另一种是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目前因城市化进程推进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碰到的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数量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本文对此作重点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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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发现,大部分被拆迁户普遍认为:房屋拆迁是被动进行的,应该实行拆一还一,不付差价;或者得到的补偿款能够购置与被拆迁房屋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面积的房子。这些观点表面上看是要求被拆迁的“旧”房与安置的“新”房等值,实质上是对提高现行拆迁补偿标准的期盼。毋庸置疑,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敏感话题,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也是解决目静‘拆迁难”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切题,试图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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