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经费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没有资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就难以开展。物业管理实践告诉我们,想要让业主委员会维护大家的利益,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必须解决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经费问题。  相似文献   

5.
6.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末制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物业管理条例》的配套性政策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替代性文件,《规则》是适应法律环境和总结实践经验的产物,其中许多规定和内容都是建立在深入认识业主大会制度和准确把  相似文献   

7.
8.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导则"),于2010年1月1日施行。从《导则》内容看,其针对当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从部门立法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成立与运作中的"僵局",更好地诠释《物权法》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定位,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将物业服务的主角更大程度上向业主倾斜。  相似文献   

9.
郑俊华 《企业导报》2014,(17):127+98-127
本文旨在通过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法律确定过程,解析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探讨在立法上仍存在亟待完善的内容,以便更好的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呈现高发态势,尤其是业主自治领域出现的问题特别值得关注。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创设了业主代表大会制度和业主小组制度,为业主们更好地开展自治管理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和创新的实现路径。就地方立法情况看,2009年实施的《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部分城市的地方规章中就有了关于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小组的类似表述和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1.
《湖南房地产》2003,(7):49-52
  相似文献   

12.
《北京房地产》2003,(10):96-103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本章共十五条,是关于业主及业主大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业主的含义、业主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性质;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的因素;规定了业主大会的组成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业主投票权的因素;规定了业主大会的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和条件;规定  相似文献   

13.
近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临时规约》),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推行使用,此前已销售并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的物业项目,无须依据示范文本制定《临时规约》。此次新规主要是根据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修订)有关规定,将《业主临时公约》更名为《临时管理规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对《临时规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4.
<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2月1日颁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导则》")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5.
16.
<正>业主大会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物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制度,六年多的实践证明了它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适应环境变化和现实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修改、补充和完善《业主大会规程》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细节决定成败,任何宏大制度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细致具体规则的执行,作为业主大会制度的配套性文件,《规则》对新时期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积极稳妥推行业主大会制度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建设部于去年9月颁布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实施一年来,对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业主临时公约的实施和运用,笔者谈点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一、《业主临时公约》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8.
19.
《北京房地产》2003,(8):117-119
  相似文献   

20.
《北京房地产》2003,(11):88-98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释解】本条是关于业主委员会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