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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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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4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正式下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国资委与财政部联手发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相似文献   

3.
《江苏商业会计》2005,(3):i012-i013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4.
请开始MBO吧     
宇鸿 《三联竞争力》2005,39(5):12-12
4月14日,由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亲率相关负责人对外全文发布并详细解释之。这一规定名称中用语略显拗口——“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但其所要规范的对象很清楚,正是近几年来争论不断,容易出事、  相似文献   

5.
新规定体现了一个"堵"字,却没有实际操作性,国企MBO依然是"摸着石头过河"一向为市场高度敏感的国企MBO终于走入阳光地带。4月14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国有企业MBO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中小型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可以探索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根据相关规定,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划分标准为:销售收入除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  相似文献   

6.
2005年4月14日《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出台为中小型国企实施MBO打开了缺口,本文从这个政策出发,分析了其实施MBO的可行性,阐述了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热点聚焦     
《商业会计》2011,(35):2
视点国资委规范央企国有产权置换最近,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近几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和无偿划转等一系  相似文献   

8.
《商业会计》2004,(5):63-63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3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在国资委网站上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出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拍卖,一直是国有产权转让的主要方式。国有产权拍卖也是拍卖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3月23日组织了全国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代表和相关法律、产权交易专家进行了认真地研讨。  相似文献   

10.
《商业会计》2004,(4):53-53
最近,国务院办公斤转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颁布实行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两个文件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促进企业国  相似文献   

11.
《商业会计》2004,(2):13-13
最近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国有产权转让中的八大“禁区”。 《办法》规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和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一、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二、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企业  相似文献   

12.
信息浏览     
六部委将对国有产权转让中9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具体涉及九种主要情况。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部门和相关企业是否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的职能部门、人员和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工作是否到位。  相似文献   

14.
国有产权转让是企业经营中会遇到的工作,在转让国有产权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不能对其实现有效的识别和防控,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危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让国有产权转让更加制度化与规范化。不过,虽然有相关制度的约束,但是国有产权转让中的风险还是存在,并未实现全面的消除。所以,本文就针对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风险的之别和控制方法,希望能够给业界有关人士一些参考,最大程度保证国有产权转让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下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指引》规定,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三级。  相似文献   

16.
企业国有产权向企业管理层转让已成为国有企业改制的实现形式。但是在企业改制中涉及大量的会计工作,必须全盘考虑,慎重筹划。本文就如何搞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会计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谈点认识。  相似文献   

17.
《江苏商业会计》2005,(3):i013-i014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8.
《江苏商业会计》2004,(5):i006-i0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7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19.
在央企改制重组加速、产权流转加剧、国资委工作中心转向股权和产权监管之际,将选择产权转让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和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抓住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和结构布局调整中产权流转这个关键环节,适时选择开展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效能监察。其重点在于监督“不进场、不评估、不竞价”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江苏商业会计》2005,(1):i014-i015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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