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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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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财会》2014,(11):36-36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2014年10月13日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  相似文献   

2.
政策动态     
《中国储运》2011,(12):92-92
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11月1日上调 财政部不久前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前一时期,各地不断提出一些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方面的问题,要求总局予以明确。现根据全国增值税工作会议的讨论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二、关于价格换算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  相似文献   

4.
《交通财会》2011,(12):90-92
<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现将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如下: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相似文献   

5.
《交通财会》2016,(10):95-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2016年8月31日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一、办理流程(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相似文献   

6.
《交通财会》2013,(5):80-80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2]84号),现予刊登。  相似文献   

7.
<正>2019年1月19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  相似文献   

8.
《交通财会》2017,(12):83-83
财税[2017]76号2017年10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0.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 万元(以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1.
《交通财会》2012,(9):95-9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相似文献   

13.
《交通财会》2016,(5):91-92
财税〔2016〕47号2016年4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  相似文献   

1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相似文献   

16.
于淑芳  黄国俊 《交通财会》2021,(12):43-46,54
随着增值税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化及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发票管理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简并与统一,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但随着减税降费和"放、管、服"一系列税收政策的推出与实施,企业"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现实操作性不强甚至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的问题,诸如如何判断交易对方为"个人"的性质、如何判断"个人"销售额是否达到或超过增值税起征点、如何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税收政策的现实操作性,有利于提高企业或个人的税收遵从度,有利于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7.
于淑芳  黄国俊 《交通财会》2021,(12):43-46,54
随着增值税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化及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发票管理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简并与统一,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但随着减税降费和"放、管、服"一系列税收政策的推出与实施,企业"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现实操作性不强甚至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的问题,诸如如何判断交易对方为"个人"的性质、如何判断"个人"销售额是否达到或超过增值税起征点、如何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税收政策的现实操作性,有利于提高企业或个人的税收遵从度,有利于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8.
1994年的增值税改革,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定为6%,这无疑为实行规范化增值税创造了条件,但与此同时,也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这就迫使我们重新探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分析从理论上讲,纳税人税收负担是否合理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就纳税人本身的负担能力而言,6%的征收率是否合理;二是就小规模纳税人相比较而言,税收负担是否公平。前者体现了应能负担原则,后者则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只有二者统筹考虑,才能真正体现税负的公平合理。就小规模纳税人的负…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当时规定为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免税.  相似文献   

20.
《交通财会》2011,(12):88-89
<正>为贯彻《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实施,现将试点期间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混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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