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一、限售股的征税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印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①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相似文献
3.
傅晓 《财会研究(甘肃)》2011,(15):15-16,19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主要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半年多来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从不同角度对限售股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而《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从税收角度做了新的规定,本文根据上述规定,对限售股的分类、转让所得征税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在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维护市场公平环境、调节过高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其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限售股课税政策问题是极其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财会通讯》2006,(9):I0045-I00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8.
2009年最后一天,政策利好推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目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税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市场人士几乎一边倒,预测2010年中国股市大盘会开门红。但新年股市的走势与市场的预期正好相反。为什么? 相似文献
9.
10.
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5月28日下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近年来资本市场上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纳税一直备受关注。税务机关一方面通过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加强征管,另一方面陆续发文予以规范。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并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本文对新规的变化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16.
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5月28日下发《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7.
18.
限售股作为资本市场的特殊金融商品,解禁后转让环节涉及较高的税负。本文总结了不同成因的限售股解禁前后转让环节的增值税及所得税稅政,并结合上市公司限售股及普通股转让环节的稅收优惠,以限售股高送转为重点,从企业股东和个人股东两个角度,对限售期内及限售期后转让限售股的稅收筹划方法及节税效果进行分析,为限售股持有方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的下发,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字画、瓷器、玉器、珠宝等各种财产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细化。 相似文献
20.
12月18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个人转让住房增值部分需要据实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之后,从地方政府得到的第一个积极回应。消息一经传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给经历了新政之后,本不平静的广州楼市注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