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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税法规定与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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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并根据试点方案制定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不含铁路的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9月1日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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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会月刊》2012,(1):9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2011年第74号2012年1月1日起,将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保障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决定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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