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关于住宅用地70年后的续期及其费用,《物权法》出台前即已闹得沸沸扬扬,但《物权法》最终没有敢触及这个敏感问题。不过,依专家的解释,《物权法》是民事特别法,住宅用地的续期及其费用,属于政府行为,民事特别法中不便规定政府行为,可谓典型的“遇到红灯绕着走”。事实证明,在这片热土上,有些红灯注定是绕不过去的,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相似文献   

2.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149条中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以下简称"自动续期").这一规定给了人们无限遐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如有的人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不再经过批准,只要房子不倒就可以无限期使用;还有的认为,自动续期就是不需要再缴纳延期使用土地的出让金等费用了;更有部分开发商出于营销目的,宣扬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无限期使用,购买了一套房子就等于永久拥有一块土地,等等.从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管理实际来看,以上理解具有很大的片面性.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的法律制度,但是并未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对象这一关键核心问题进行明确,致使学术界关于续期对象这一问题存在着住房套数、房屋面积以及住房套数和房屋面积相结合等诸多争议。在对已有学术观点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应以住宅实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作为续期对象,并从权利性质与功能、可操作性和公平性3个角度论证该观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鉴于家庭拥有多套住宅可能存在着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时点不统一、分布于多个不同城市、类型多种多样等诸多情形,深入探讨了以住宅实际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作为续期对象可能遇到的深层次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4.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是我国土地公有制下的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基于城市土地国有的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性的实际需要等原因,研究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应当实行有偿续期。然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会涉及到一些关键要素的界定,诸如有无免费续期面积、是否采取超面积加成征收的惩罚措施、续期费用缴纳标准、续期费用缴纳方式等,这些关键要素的确定在制度上的不确定性势必会对住宅拥有者的福利产生或轻或重的影响。基于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从个人权利、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心理活动这四项功能性活动,深刻剖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对住宅拥有者福利影响的维度,据此,从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后享有的各项权利、科学制定续期缴费标准测算方案、合理划分土地出让期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值收益、加强续期制度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全国首例住宅续期问题的出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引起很大的争论,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讨论了住宅用地的规定年限少于法定最高年限和住宅用地的规定年限为70年的两种情况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问题,主要观点是无偿自动续期。同时,谈及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应该有偿续期。  相似文献   

6.
<正>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续期,是土地管理领域的热门话题。而针对这一话题的讨论多是围绕着如何细化解释《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法条而开展。事实上,此类问题并非住宅建设用地所独有,工业、商业等非住宅建设用地也存在着大量的到期现象。深圳市早在2002年就出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  相似文献   

7.
<正>当前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总结涉及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下:到期前一年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予以续期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宗土地不予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使用权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规定出让人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本文将就未申请延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以"法理逻辑—政治逻辑—新法理逻辑"变换为线索,探索自动续期的理论及方案。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和多学科综合法。研究结果:申请续期是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的法理逻辑的必然要求,《物权法》刻意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与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分别开,其背后的逻辑是引入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这个法律问题的政治解决方式,今后自动续期方案的设计也因此须循入政治逻辑的轨道。研究结论:自动续期是《物权法》赋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法定权利,其要旨是不以谈判、合意和缴纳对价作为续期要件。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除公共利益原因外,使用权人可以自行持相关证件到权责机关办理新一个期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但自动续期生效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年金。为降低制度实施成本,年金应以房地产保有税附加的方式,按一定比例"钉"住房地产保有税,搭上未来房地产税征收体系的便车。随着在国有土地之上赋权于民的新、旧法理逻辑的更替,自动续期将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对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框架的重大变革与修正。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土地使用费的内涵分析为切入点,运用马克思地租理论分析了我国土地定价的发展历程和趋势;以此为基础,从制度层面提出了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定价模式的框架,并以此为依据,着重分析了收益还原法在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定价中的运作过程,为土地使用权续期定价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公民财产意识不断增强,城镇居民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纷纷要求国土部门按照<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将继承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11.
矿权的法律定位及立法选择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在物权法制定中,矿权是否应当纳入物权法引发了争议。矿权是民事主体经由行政授权而取得的私权,应当定位为准物权。作为受私法保护的权利,矿权应当纳入物权法体系予以调整。同时矿权具有权利的特殊性,体现着浓厚的公法和程序法的色彩,很多内容需要通过特别法予以规定。公私法的融合可以对各种矿权社会关系进行更为周全的法律保护。将矿权纳入物权法调整不但有助于完善物权法律规范体系和矿权法律规范体系,也是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和实践经验传承性的体现。在对矿权法律体系构建几种立法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合理的立法选择应是物权法的原则规定与特别法的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  相似文献   

12.
问题的提出 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物权法>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其具体贯彻还有赖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去落实.目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厘清两者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并相应完善现有规则,无疑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13.
<正>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法律上,最早的相关规定是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续期作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和文化等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问题的提出 物权及其法律的重心是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主要是土地上的物权.我国<物权法>即是以不动产物权为核心而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其中对土地上的物权的规定自是其重要内容.<物权法>颁行之后,同样以调整土地权利关系为其基础的<土地管理法>即面临着修改.一则,<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则相冲突,<土地管理法>作为一般法律不能与作为基本法律的<物权法>相冲突而应修改;二则,<物权法>关于土地上的权利规则大多比较原则、比较抽象,亟需<土地管理法>予以细化,规定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则;三则,<物权法>本身即授权土地管理法律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5.
2016年温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续期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被提上日程。由于续期制度的作用对象为居民,应当尊重居民对续期制度的意愿。文章从居民的角度出发,探究居民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态度,分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将来建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近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场拍卖预申请须知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规定被媒体报道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众所周知,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  相似文献   

17.
取消划拨用地显化土地资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划拨用地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 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第一次提及与划拨有关的文件当是1958年出台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该文件规定,用地单位在支付了征地补偿费用等资金后,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核拨土地.1982年国家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划拨土地.  相似文献   

18.
因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实则属于对土地用益物权的征收,但却长期游离于征收法的规制之外.我国((物权法>将征收的客体局限于不动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视为房屋征收的附带后果,不利于对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行为的规范.建议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和<征收征用法>的制定中,构建因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准征收地位,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用益物权均纳入征收法制的保护之下.  相似文献   

19.
研究目的:分析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策略互动,以及引资竞争和财政竞争对其策略互动行为的影响,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空间计量模型。研究结果:(1)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存在显著正向策略互动影响,并在用途方面存在显著差异;(2)供给面积中,住宅用地供给面积互动影响程度高于工业和商服用地;供给价格中,工业用地供给价格互动影响程度高于商服和住宅用地;(3)引资竞争对地方政府间工业用地供给面积和价格互动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对面积具有同向互动影响,对价格具有反向互动影响;(4)财政竞争对地方政府商服和住宅用地供给面积和价格具有显著同向策略互动影响。研究结论: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存在显著策略互动,但因土地用途不同存在显著差异,且引资竞争和财政竞争是导致其策略互动行为存在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分析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活动的规则与性质,提出完善续期规则的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规则存在疏漏,使续期申请的起止期间难以清晰界定,以私法视角理解续期活动也不妥当。研究结论:续期是申请人取得重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过程,因此要求在续期过程中必须清晰界定续期权利的设立与灭失期间,保证续期或救济得以顺利进行。续期也是获得行政特别许可的结果,应当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