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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按照证监会2005年末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通过股权的授予,使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分享利润并承担风险,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  相似文献   

2.
基于2009-2016年我国创业板IPO企业的经验数据,实证探讨了不同类型外部投资者的投资特征(持股比例、派驻董事监事人数、数量)对中小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战略投资者派驻董事监事人数与企业绩效无统计上的显著关系;战略投资者数量与企业绩效正相关;财务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财务投资者派驻董事监事人数与企业绩效负相关;财务投资者数量与企业绩效负相关。因此,中小企业应根据发展目标来引入不同类型的外部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可考虑同时引入多家,但也应避免出让过多的股权;而在引入财务投资者时可考虑出让较多的股权,但也应避免同时引入多家或接收较多董事监事。  相似文献   

3.
为维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4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同年5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这些制度的出台将对上市公司高管与股东的违规售股行为起到有效规范。  相似文献   

4.
(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中与企业开展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有关的规定 现行的会计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主要对企业开展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作出专门规定。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  相似文献   

5.
张大丰 《英才》2006,(2):26-2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发布,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办法》实施股权激励。据悉,《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的修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象——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第二,来源——取消股票来源中新股发行时预留股份这一渠道;第三,性质——将原稿中的“股票激励”提法修改为“限制性股票”。  相似文献   

6.
2008年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重组与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讨论稿共有四个章节,前三个章节是关于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规定,第四个章节是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的规定。本文作者主要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法【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的规定,对新发布的企业重组与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企业重组形式的定义、免税条件以及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规定的变化进行了剖析;并介绍企业进行免税重组税收筹划的几种可能方式,以及在新办法下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张旭霞 《企业经济》2006,(10):190-192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推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中存在不少问题,必须以新《公司法》为依据,不仅要突破创新,使职工民主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而且要在正确处理企业新、老三会关系的基础上,强化职代会职能,为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奠定理论、法律与组织的保障基础。  相似文献   

8.
《物流技术》2011,(22):86
据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中国快递协会制定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11月1日正式公布。《细则》规定,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将  相似文献   

9.
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施行办法》同时施行,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政策框架的基本形成。2004年11月10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证券投资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的附件《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05  相似文献   

10.
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依法对其所出资的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义务是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等。作为中央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对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监管,是国资委的主要职责之一。根据这一职责要求,为加强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国资委于2006年6月28日发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7月18日又发布了配套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实施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已于3月1日和9月30日开始实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内办法》)。仔细研究这三部法规,细细揣度政府有关部门立法的用意和思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估价机构执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估价、业务拓展和估价公司内部企业治理是估价行业及企业内部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提高广大会员单位对企业经营风险的认识,结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  相似文献   

13.
从7月1日开始,国资委依法对中央企业境内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这是国资委日前颁布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办法旨在  相似文献   

14.
本文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规定,通过分析宝能对万科的权益投资分类及经济后果,指出了对投资目的的判断要结合影响力、风险特征、动机以及行为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同时既要注意被投资方董事、监事、高管的职权行使,又要考虑到股东会治理.投资者应该综合考虑投资的影响力、所承担的风险特征以及投资目的等理解权益投资的本质,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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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要览政策证监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禁任期货公司高管证监会近日发布《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对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了严格的规定,任何  相似文献   

16.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庭败,缺少监督与制衡机制的公司难以良好地运作。作为上市公司中专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制度的完善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忠实勤勉职责和法定义务,抑制其不法行为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章“监事与监事会”正是秉承这样一种思路,  相似文献   

17.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于企业股权投资规定存在许多差异。本文试对两者差异进行比较。一、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处理不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  相似文献   

18.
张红 《山东审计》2002,(6):23-24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于企业股权投资规定存在许多差异,依照会计制度进行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依照税法处理有所不同。本文试对两者差异进行比较。一、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处理不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19.
谈股份支付的确认与计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股权激励,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依  相似文献   

20.
日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明确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已经制订完毕,近日将被正式推出。据与会人士透露,该《试行办法》与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更为严格和细化。《试行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激励计划累计获得的股票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管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水平的30%以内,低于目前已出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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