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主持人: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9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金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 相似文献
2.
我国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依据的政策仍然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文件规定已执行了30多年,其间有些工种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工艺改进,其工作条件和环境已发生了变化,至今仍使用过去的工种目录和办法,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相似文献
3.
延迟申领养老金遭遇损失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规定, 相似文献
4.
5.
6.
7.
8.
9.
10.
11.
12.
"统账"结构完善与转轨成本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史简要回顾 中国城镇职工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采用现收现付式。1978年6月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范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退职条件,以及养老金、生活费标准与管理服务机构。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建立社会统筹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行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