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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在泰国曼谷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张克宁表示,此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自贸区主要谈判任务成功完成,自贸区即将在2010年全面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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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决定,将在未来15年内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决定,对东盟各国经济发展和东盟区域合作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合作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构想的主要内容根据东盟各国领导人的讲话和新加坡首脑会议通过的《新加坡宣言》、《经济合作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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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澳门关手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CEPA)、《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中国对老挝,柬埔寨和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换文》.《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等优惠贸易协定开始执行。此外.我国与《曼谷协定》成员国印度于2004年1月1日起相互适用《曼谷协定》(下称: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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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2年1日27日—28日,第四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此次首脑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经济合作问题,会议签署了《新加坡宣言》、《经济合作架构协定》和《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三个重要文件。这次会议的最主要收获是批准了于1991年10月举行的经济部长会议所作出的关于在15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并将其具体化。第四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是东盟经济合作发展进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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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盟第24届峰会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召开。会议讨论了2015年底建成东盟三大共同体相关事宜,着重就促进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相关举措进行了磋商。会议发表《内比都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本届峰会是在东盟建设三大共同体最后冲刺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现以本届峰会主要成果为视角分析东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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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5日,在曼谷举行的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上,中国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法律程序已经基本完成,从而将确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如期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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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简称东盟,成立于1967年,由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组成,1984年文莱也加入了该组织。去年7月28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第28届东盟外长会议上正式接纳越南为东盟成员国,从而使东盟由六国扩大为七国。20多年来,东盟各国积极发展国民经济,取得了不同程度上的巨大发展。目前,该地区已成为世界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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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1月12日,东南亚国家联盟各成员国在新加坡签署东盟电子商务协议。如今,东盟已成为全世界发展最快的互联网市场之一,累计有3.3亿互联网用户。预计到2025年,东盟互联网经济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美元,其中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880亿美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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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英文缩写为“ASEAN”。它成立于1967年8月 7日.初期成员国为五个,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 1984年1月,刚刚独立的文莱加入后,东盟扩大到六个成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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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特征及结构变化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中国加强了与东盟农业领域的经贸往来与合作,双方都把农业确定为重点合作的领域之一。分工合作是国家之间经贸关系往来的主流和发展趋势,为了减少中国和东盟相互之间的竞争和摩擦,加强经济贸易合作,中国有必要调整自己不够合理的出口产品结构。本文界定了农产品的范围并对农产品进行科学的分类,进而分析了中国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及发展趋势,并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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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了世界瞩目的东亚首脑非正式会晤,中、日、韩三国加上东盟9国的首脑们会聚一堂,共商经济合作大计。这次会晤活动,是东亚地区前所未有的多边最高层外交活动,对于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合作,促进东亚的繁荣与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 势在必行 这次首脑非正式会晤,是由东盟发起的。1997年8月8日,是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30周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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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享惠规模最大的自贸区。2002年双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自贸区建设,至2010年全面建成;2015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议定书》),成为我国完成的首个自贸区升级协议;2019年《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双方进一步开放市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了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加准确地理解规则、利用规则,作为四篇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本文将对《升级议定书》中的《经修订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http://fta.mofcom.gov.cn/china_dongmeng_upgrade/dongmeng_special.shtml)补充规则进行介绍,主要针对可互换材料补充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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