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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1994年国务院新的农业特产税政策出台后,为避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重复征税问题,国家财政部在设计农业特产税完税证时增设“扣除农业税税额”一栏。但是,有些地方印制使用的“农业特产税完税证”删去了“扣除农业税税额”一栏,不能体现应扣除的农业税,在实际征税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计税收入”栏和“纳税金额”栏数字相矛盾。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种植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的计税收入即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农业特产税的纳税金额应是根据计税收入和规定税率计算得到的计征税额扣除农业税后的余额。但是,在实际征税工作中,  相似文献   

2.
现行农业税制沿袭1958年颁布的条例,历时40余年未作修改。而农业无论产品、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抑或生产、经营方式,都发生了全面性、根本性的变化。老税制与新时期经济形势和体制的矛盾,时刻提醒着人们农业税制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现行农业税制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税种性质含混不清:二是重复征税与漏征同时并存;三是计税土地与实际耕地面积相脱节;四是计税产量与实际产量差距越来越大;五是实际  相似文献   

3.
一、农业税收存在的问题 1、农业税的征管对象确定得不合理 按照现行农业税制,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收入,因而农业税是一种土地收益税,把农业税定为收益税,就应该按所得额征税,而不是按总收入征税,并且它应该与纳税人取得农业收入的实际情况相吻  相似文献   

4.
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业税征管要跟上,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需着力解决好几个问题.   一、应解决有地无税、有税无地问题.对农业税计税土地应以农民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为基础,根据土地的增减变化等实际情况调整确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计税土地,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这样既能解决集体非生产性用地的有税无地问题,也能解决原来部分土地没有纳入计税土地范围的有地无税问题.……  相似文献   

5.
刘正清 《湖北财税》2001,(11):41-41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农业税计税土地被大量占用。以公安县为例,1993年以来,因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小城镇建设、企业征地和防汛抢险等原因,共挖压、征用、损灭耕地面积达10万亩。多年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采用的是“一贯制”(湖北目前执行的农税计税土地面积是1993年全省调整农业税任务时核定的)。这样,就造成不少地方出现有税无地现象,税负畸轻琦重,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反映强烈。  相似文献   

6.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从农业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的农业税,长期以来都是采取依征收粮食为主的实物形式进行征收的,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公粮”。农业税收总任务的下达,是按照计税面积(亩)、常年产量(主粮)、适用税率的积与附加税额之和再乘主粮“倒三七”单价而确定的。由此可见,常年产量与农业税收总任务  相似文献   

7.
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从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出发,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1.农业税侵犯了农民的平等权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在人格上和政治待遇上都是平等的,农民应当享有和其他职业劳动者一样的纳税待遇。农业税是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税种,具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性质。然而,和其他职业劳动者所交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比,农业税存在明显的不公平现象。首先是和增值税相比,农业税的征收对象为农业收入。农业收入中包含农民的生产投入,在不剔除成本的条件下,农民要缴纳占农业收入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正税7%,附加为正税的20%,折合成正税为1.4%),如…  相似文献   

8.
土地税是世界各国最普遍的税种,我国历史上也一直开征土地税(田赋)。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农业制度的建立,在农村取消了田赋制度,对农业生产征收农业税。因为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农业税又是按土地常年产量计征的。因此,农业用地的土地税只能用农业税加以说明。我国1958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一直是我国农业税制的基本框架。虽然有些规定已陆续作了修改和补充,但其基本内容未作实质性调整,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实际,必须对农业税进行必要的改革。一、现行农业税制存在的主…  相似文献   

9.
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是从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它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是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它实现了在销售实现后的功能,如分配等.视同销售的税收规定既有流转税方面的,也有所得税方面的.从确认计税的收入来看,二者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按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或成本加利润来确定计税收入,外购的资产按购进资产的买价来确认计税收入.  相似文献   

10.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分配关系的方方面面,触及到多年积淀下来的各种矛盾,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改革伊始,农民群众对税费改革尚处于理解认识阶段,对有关政策还不大明白,有的农民可能会以计税土地面积不实,村组帐务不清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为由,拖延甚至抗交农业税。  相似文献   

11.
为了解农业税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农业税如何适应农村新形势的变化、进行改革的问题,我们在闽侯县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的情况和初步研究的改革意见作如下探讨: (一) 当前农业税的新情况、新问题 农业税条例自一九五八年颁发以来,已有二十六年,在巩固集体经济、鼓励增产、掌握实物、积累资金、调节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例已与当前实际很不适应,原核定的计税面积和计税产量与实际的差距越来越大。从我们掌握的情况和从闽  相似文献   

12.
农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执行时间最长,且是唯一可以征收实物的一个税种。长期以来.农业税征收实行的是稳定负担的政策.增产不增税。这对保护农民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大量的计税  相似文献   

13.
一、过三关 (一)严把计税面积核实关。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新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以二轮承包的土地为依据。但是,农村土地有“大亩”和“小亩”之分,占地不公、有地无税、有税无地的现象存在,加上一些山区由于土质瘠薄,抛荒面积逐年增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一要翻阅历年耕地统计资料,分析核实耕地面积变化  相似文献   

14.
不久前的一天,山东省宁阳县维护纳税人权益协会接到某会员企业的电话,反映地税机关在土地清查时发现土地使用证的登记面积与实际计税面积不一致,责令企业补缴土地使用税并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对此有异议,请求协会予以协调。协会工作人员立即查阅了相关土地使用税的文件,并了解到该企业临路,应按照土地使用证面积减除厂外绿化和公用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在随后与地税机关进行沟通过程中,协会人员向地税机关进行了详细解释,最终地税机关认定企业确定的计税依据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农业特产税。长期以来是作为农业税的组成部分来操作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并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收。其目的是为了理顺农业收入分配关系。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国务院1994年11月30日颁布的《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农业税条例规定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分田到户以来,基层组织核定农业收入的主要依据是耕地面积,即以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计征农业税。但是,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疏于用地管理,致使同一个乡的甲村与乙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甲组与乙组同等甚至邻近的地块,由于其所处的村组不同,承包户每亩所负担的农业税相差几元几十元是常有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一些耕地被工厂、农民建房占用,这些非农用地有的得到了土管部门的批准合法占用,有的则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其应负担的农业税,经批准的自然得到了相应的核减,未经批准的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造成了农民增收困难,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鉴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国家财税政策之间的密切关系,本文旨在探讨一下涉农财政税收政策的有关问题。一、我国农村财政与税收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业税制不合理目前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农业税类(包括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平均每年快0.45个百分点。产生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就是农业税制设计不合理。我国二元的经济结构决定二元税制结构。现行的农业税类是专门针对农村而设的,它同城市征收制度相比,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对农民有税收歧视。首先,税种性质模糊不清。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分,我国现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严格地按我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现行农业税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税类。其一,农业税以农业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但计税依据中并未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与所得税有差异;其二,农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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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一直是各级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清算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但乡级财政增收面临新的困难。究其原因,首先土地(耕地)对财政的贡献已经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不允许再围绕土地(人头)摊派特产税、多统筹、村提留,更不能搞乱摊派、乱集资,即使是在计税土地上调整农业结构,种植课税农特产,征了农业税就不能征特产税,征了特产税也不能再征农业税。因此,着眼土地研究财政收入的增长是没有出路的。  相似文献   

20.
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是营业税及相关附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是按营业额计税;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开发增值额为计税依据,采用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策划有一定的运作空间。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一下房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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