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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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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法规     
《光彩》2006,(9)
速递丰胸减肥等5类广告暂停播出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对节目  相似文献   

2.
《广告大观》2010,(1):87-90
2009年9月10日,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新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简称:广电61号令)。在同一天,广电总局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  相似文献   

3.
圈内圈外     
国内广电总局、工商总局官员叫停甩脂机广告日前广电总局、工商总局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  相似文献   

4.
《广告大观》2006,(10S):22-25
7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然而,直到八月初,许多电视台还在播放被禁的电视内容。此类广告误导着整个社会的健康、时尚和生活风气,扭曲着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当大众无辜地袒露在媒体前面的时候,广告负担着多少的社会责任,其应当如何担负这些社会责任?当广告触及到社会道德规范底线的时候,错失的方向该由谁来拨正?法律、行业自律、监管,亦或其它? 本刊邀请业内的专家学者、媒体和企业的高层等,针对广告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问题进行了一番切入肌理的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政策     
《广告大观》2010,(1):16-16
广电总局:电视购物主持人必须持证上岗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这一规定避免了电视购物短片在个别电视台被当作电视节目管理的“擦边球”问题。  相似文献   

6.
七月份,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内容的诵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等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8月1日凌晨到下午,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不断播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遂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  相似文献   

7.
七月十八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达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此通知下达,一杆两船人,医疗行业和电视购物行业必然受到一系列影响。一时间,业内议论纷纷。  相似文献   

8.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44条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通知,即《关于停止播放“变通通便胶囊”等44条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通知》,给电视购物广告敲响了警钟,电视购物未来到底怎样发展,路向何方,都值得探讨。同时,61号令明确将电视购物短片纳入广告管理,严格控制其播出总量,成为电视商业广告、电视购物广告发展进程中的分水岭,一个大的转折点即将到来。  相似文献   

9.
保健品广告,无可救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琪 《中国广告》2006,(12):102-104
近年来我国保健品产业发展迅速,年销售已达600亿以上。保健品市场风起云涌,却难免泥沙俱下,尽管《广告法》和相关条例不断加以约束,但保健品广告却屡闯禁区,成为社会的“公害”。内容虚假、欺骗消费者、销售过多依靠广告、违规发布等反常现象使其总是惹祸上身,为千夫所指。2006年8月1日,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简称“禁播令”)生效,要求“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在广告界引起不同的反应,除了拍…  相似文献   

10.
刘东 《广告大观》2006,(10S):37-39
最近,很多媒体都登载了一条消息,内容说:广电总局30日公布,截至8月28日,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中违规播出电视购物节目的频道减少了147套,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整顿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初显成效。  相似文献   

11.
《中国广告》2009,(10):149-149
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为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促进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  相似文献   

12.
日前,广电总局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第61号令)和《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办法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5日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第17号令)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媒体信息     
《广告导报》2006,(8):154-155
公益广告掀起车门媒体热潮;“幸福中国”探访中国人的幸福之旅;世界杯新浪流量破纪录广告创新高 再获双冠王;百度新营销模式揭密强调广告传播精准度;广电总局:暂停播出丰胸增高等电视购物节目;央视经济频道暑期播出季登场;宽频博客峰会将在京开幕;阳光媒体收购《今日娱乐》。[编者按]  相似文献   

14.
《商场现代化》2013,(32):11-11
新京报11月25日报道,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通报多家电视台播出的43则涉赚违法电视购物广告此次曝光的43则涉嫌违法购物广告(公众可登录www.cnmgw.org查洵),揭露“免费送”电视购物,实际要支付数百元的检测报告费,而假钻石毒首饰购物依然充斥荧屏。  相似文献   

15.
《广告导报》2004,(12):145-146
国家广电总局2003年9月“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又称”17号令”)的出台,逐步升高了硬版广告的价格门槛;同时,传统硬版广告在日益恶化的广告环境中(广告干扰度高,广告的收视远低于节目的收视),其传播价值越来越有待质疑。在以上两方面因素的夹击下,国际品牌客户更多在广告创意表现上或使用长版本广告,以强化广告传播效果;而更多的国内客户却己将目光转向了另一种解决模式,即策略性地使用电视媒体,并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广告效果。  相似文献   

16.
继严肃处理江苏省东台电视台和山东省滨州电视台块规插播广告问题之后,广电总局再次通报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近期将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住广播电视广告的“歪风邪气”。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廉在扬州召开的全国“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现场交流会”上说,虽然一些医药广告有批文,但实际播出内容是被篡改过的。  相似文献   

17.
艺苑天地     
《中国报业》2014,(3):87-87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电视购物广告播什么、怎么播、  相似文献   

18.
要闻     
《中国广告》2010,(3):152-156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0年,新媒体将分流电视媒体预算;CTR携手TNS推出户外视频媒体科学评估模型;电视和网络是接触中国低层市场的关键媒体;上海世博4月试运行车身广告将“瘦身”  相似文献   

19.
《广告大观》2009,(10):69-70
彰显国家媒体的广告品质9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自明年1月1日起,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相似文献   

20.
《中国广告》2013,(6):177
15秒,播出1次,50万元,这是《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广告播出报价。在电视媒体越来越昂贵的今天,你的广告寻求的是天马行空的创意?还是目标清晰地抢占和巩固消费者心智的定位?好的媒体资源稀缺,消费者的心智资源更加稀缺!通过影视广告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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