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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产品质量法》第七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法律对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规定,即产品出厂时应经过检验,其质量应当符合相应要求。如果生产企业不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产品不经检验就出厂,就会使不合格产品(包括处理品或劣质产品)流人市场,必然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以标准为重点,就产品出厂检验的有关事宜谈谈笔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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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 (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1986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九条规定,产品出厂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是指出厂的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产品质量法》第七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五条规定,产品应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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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省建立对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条件和能力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并在产品出厂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但是,从我们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少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检测产品质量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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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第6号部长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规定:“对本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也强调指出:“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提高从事食品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满足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对检验工作的需要,保证企业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对各食品生产企业中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并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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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第6号部长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规定:“对本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中华人民共扣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也强调指出:“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提高从事食品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满足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对检验工作的需要,保证企业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对各食品生产企业中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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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了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或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不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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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最基本的一项产品标识,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 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合格产品都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应根据不同产品的实际,选择最适宜的标注方式。既可以采用合格证书标注,也可以使用合格标签,还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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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奈曼旗人民政府最近作出了《夫于加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厂长(经理)是企业质量工作的第一贡任者,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有标推,并严格按标准进行设计、生产和检验,禁止无标生产;产品标准必须按现定在技术监督局汪见登记,凡无标生产的产品视力不合格品。规定中还要求,企业产品出厂必须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规定指出,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产品质量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技术监督局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  相似文献   

9.
一、在全省建立对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条件和能力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并在产品出厂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但是,从我们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不少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检测产品质量的条件和能力,或者具备检验能力又不作检验,而出具产品合格证,这也说明有些企业的明示担保是虚假的,致使不少不合格产品甚至劣质产品大量流入市场,从而导致市场产品抽查合格率一般低于生产领域抽查合格率20~30个百分点,这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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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1998,(6):14-15
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其标注 (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1986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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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哲  张铌 《企业标准化》2010,(12):42-42
《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就从法律的角度要求经营者进货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证明除了附带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外,还要具有第三方的检验机构提供的合格检验报告。经销商进货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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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对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过去仅仅是上级的一般要求,现在已成为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对质量负责,厂长不能不知道一些质量管理知识。厂长要负责的事很多,要掌握的知识也很多,不可能什么学精学透。那么,对质量管理来说,厂长至少应当知道一些什么呢? 1、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最基本的是《产品质量法》。厂长应当知道:(1)关于产品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2)关于生产许可证的规定;(3)关于产品必须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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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5,(4):13-13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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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又规定“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许多生产企业都给自己的产品挂上了“合格证”,以示产品合格。销售企业常向顾客展示“合格证”,以表明所售产品是合格的。消费者购货时首先要查有无“合格证”,见到一张小纸片上有“合格证”三字也就相信产品是合格的。总之,产品合格证已成为公认的产品质量合格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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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新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理解,提出如何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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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1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S市D公司生产的儿童自行车,经抽样检验,产品实物质量合格,但产品标识(适用年龄)不符合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D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根据GB 14746-2006标准对标志和使用说明检查项目中适用年龄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在说明书上标明产品的适用年龄范围,按照规定,儿童自行车的使用年龄段为4岁至8岁。而D公司生产的该批儿童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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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杰 《企业标准化》2009,(16):25-25
《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样就从法律的高度要求经营者进货时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商业企业进货时应该学会审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这对进货验质把关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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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品质量法》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只有一句话:“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告。”规定过于简单。新《产品质量法》对此作了较多的补充,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怎样公告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 “第十七条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 这个规定不妥,存在很多问题,下面逐点分析。 问题一:按第十七条规定,要公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生产者、销售者自收到抽查检验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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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批批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这也是生产者在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前,确保食品质量源头安全的重要保证。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厂检验是这样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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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过程必须进行监督检验,只有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才允许出厂。这在客观上对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驻厂监检人员,在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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