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作为北京市统计系统的一名执法人员,笔者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填报2011年财务状况表时,在“应付职工薪酬”指标上出现了问题.例如:某商业企业该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1338千元,差错率为24.7%;某建筑业企业该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1497千元,差错率为23%;某服务业企业该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2116千元,差错率为17.2%;某工业企业该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1790千元,差错率为10.5%……为什么如此多的企业都在这个指标上“栽跟头”呢?在此,笔者特别想提示企业的统计人员们,“应付职工薪酬”指标看似容易,填报起来却不简单.下面笔者将通过四个方面对这个指标的填报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相似文献
2.
3.
2002年8月份,丰台区统计局执法小组抽查了区属某机关的2001年劳动情况表,对报表中的“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查看了该单位财务科目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及管理费用等明细帐以及当年1-12月的工资发放单。经核实,该单位的“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数为40.4万元,而其上报数是23.1万元,瞒报17.3万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高达42.9%。经询问,该单位统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接到年报培训通知后,没有参加统计培训,自认为也是“老”统计了,对指标理解很明白。到月底,按照自己的理解上报了统计数据。经核… 相似文献
4.
2002年6月份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抽查了某大厦的2001年劳动情况表,对报表中的"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查看了该单位财务科目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及管理费用等明细帐以及当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单.经核实,该单位的"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数应为343.2万元,而其上报数是215.8万元,瞒报了127.4万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达37.1%. 相似文献
5.
2003年4月份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抽查了某公司的2002年服务企业财务状况表,对报表中的有关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查看的财务账是该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付工资科目明细账以及北京市工交内贸企业会计报表。经过核实,该单位的绝大部分指标填报得都很准确,只有“本年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指标应为1855千元,而其上报数为1493千元,瞒报了362千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为19.5%。出现以上差错原因是有些人认为企业财务报表(以下简称103表)中的“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和劳动情况表(以下简称104表)中的“在岗职工… 相似文献
6.
2001年3月份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抽查了某集团的2000年劳动情况表,对报表中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查看的财务科目是该单位的应付工资、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明细帐以及当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单.经过核实,该单位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数应为1642.7万元,而其上报数是1476万元,瞒报了166.7万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达10.1%. 相似文献
7.
2002年4月份,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抽查了某宾馆的2001年劳动情况表,对报表中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查看的财务科目是该单位的应付工资及福利费等科目的明细帐以及当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单.经过核实,该单位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数应为922.1万元,而其上报数是747.9万元,瞒报了174.2万元,统计违法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达18.9%. 相似文献
8.
在今年的北京市统计集中执法检查中,西城区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工业企业《劳动情况表》时,发现统计人员混淆了退休、在职、休假等几种不同情况的人员概念,全部填入了“在岗职工”指标中,造成填报错误。在检查其《财务状况表》时, 相似文献
9.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 相似文献
10.
11.
12.
2009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笔者拟结合具体事例对其进行解析,以期为纳税人指出政策要点。 相似文献
13.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很多人担心部分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加重。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财政部下发《通知》,意在让企业规范职工福利费管理,维护正常的牧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福利费新政”实施后企业应如何做好税务处理的工作。 相似文献
14.
李传双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283-283
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不多,由于2006年2月颁布《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随着企业成长,职工收入水平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大量的结余。 相似文献
15.
吴东霞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9):75-76
2009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即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步实施。这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密切相关。本文对其中的职工福利费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后续发布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但是,有关福利费的业务问题还是经常困扰着企业财务人员。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