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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法律求助     
《农家之友》2013,(12):46-46
离婚协议书签署后是否可以反悔 问:我与被告李某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双方登记结婚,同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因感情问题,2010年5月,我草拟一份离婚协议交给李某。李某答应如果儿子由其抚养和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归李某所有,李某愿意与我办理离婚手续。  相似文献   

2.
程成 《农家之友》2010,(15):24-24
编辑同志:我姐与丈夫李某因感情破裂,在三年前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自此一直分居,也没有任何来往。2009年3月,我姐与王某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李某得知后,出于报复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我姐的重婚罪。近日,法院竟真的以重婚罪判处我姐拘役六个月。请问:协议离婚已经三年,为何还会犯重婚罪?  相似文献   

3.
【案情】1991年5月,李某购买了坐落于甲区湖滨路55号的一栋三层楼房,并于同年办理了该房屋所有权证。次年6月,李某之子与刘某结婚,此后两人便在该房屋居住。1994年8月,甲区湖滨路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多次要求李某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刘某在未经户主李某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交纳了办证的有关规费,并要求将证书上的户主姓名填写为“刘某”,湖滨路土地所便在登记发证时将该房户主姓名写成刘某。同年12月市土地管理局按照湖滨路土地所的登记手续发给刘某土地使用证。1995年刘与李某之子离婚。李某多次要求土地管理部…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和未婚妻到乡政府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正赶上没有结婚证书,乡政府就给我们开了一个结婚证明,同意我们结婚。于是我们就举行了婚礼。最近在普法教育中,有人说我们的婚姻不合法。请问,乡政府的这个证明能不能代替正式的结婚证%如果不能,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读者:徐保山)徐保山同志:首先可以肯定,乡政府的这个证明是不能够代替结婚证的。我国《婚姻法》第7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里规…  相似文献   

5.
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编辑同志:前不久.我丈夫在一次电工作业中因公去世。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我们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我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儿子现已参加工作,他得知情况后,要求把这笔钱也作为遗产来分割继承。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  相似文献   

6.
律师同志:我是青云乡某村农民,今年我把我承包的土地与同村张某承包的土地互换,并与张某约定,及早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我应当如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的登记手续呢?李某李某同志: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变更请求;2.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录。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7.
我的承包物是否应交回编辑同志:前几年,我承包了村上的一些羊只、树木、一头骡子和一头牛,由于山区天旱无雨,生活难以维持,去年我们全家迁往川区某开荒队,在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村上要我将承包的这些东西交回或折价买下。可是,后来又有几户人家也迁往了开荒队,...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经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不同意,李某就不让我使用宅基地。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田兵)田兵同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为土地是公有的,所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律不准私自买卖和非法转让。你们经过合法手续批准,互换了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结婚两年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读者:刘秀琴)刘秀琴同志: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既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  相似文献   

10.
案例:潘某的朋友杨玲玲和她丈夫肖某因为感情不和,在结婚13年后,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肖某是18岁入伍的复员军人,有一笔85000元的复员费.他们双方为如何分割这笔复员费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肖某认为复员费是发放给他个人的。理应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杨玲玲则说这笔复员费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也可以分割。请问,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相似文献   

11.
春林 《致富之友》2005,(8):53-53
问:我丈夫下岗后在市里开出租车,前几年我和孩子也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城市,一家三口全靠丈夫跑出租维持生活,去年,我丈夫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虽然我们领了丈夫原来工作单位给予的抚恤金,但因为我的孩子有病,为他看病花去了大部分抚恤金,我一时又找不到工作,我和孩子现在生活非常困难,请问,我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我们在办理储蓄业务时,遇到这样一个特殊情况,有一李姓储户在我单位存有款项4万元整,存期为二年。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之后,李某的长子拿着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前来办理挂失手续,次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户主是李某的户口本也来办理挂失,不几天,李某的女儿...  相似文献   

13.
《农家致富顾问》2011,(9):32-32
编辑同志: 我丈夫是一家公司的农民工。前些天,公司为全体女工办理了生育保险。我文夫考虑我是一个没有就业且现已怀孕的“全职太太”,遂要求公司通过为他办理生育保险,以便能够让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被公司拒绝,理由是生育保险只是针对怀孕和分娩的女工,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相似文献   

14.
说怪不怪     
初当会计时 ,有些亲属朋友找我办一些不合理的事 ,都被我拒绝了。就拿我侄儿结婚的事来说吧 ,我家哥仨 ,只有一个男孩 ,但结婚时年龄差几个月 ,哥哥请我托人办结婚证 ,我说 :“孩子不到年龄 ,不能结婚 ,更不能给办理登记手续。”后来我侄儿没登记就结婚了 ,我没有找人活动说情 ,而让他按规定交了罚款。因此人们给我一个评价 :死心眼、小抠、不懂人情。1995年 ,村委会为收农户的欠款 ,决定将不交欠款的户把土地收回 ,我村有一户村民 ,老两口都六十多岁 ,身体又不好 ,领着一个傻儿子生活 ,非常困难 ,欠村1800元钱。为了保住地 ,他找到…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前几天,我放在家中的一个500元未到期存折和我的身份证都被小偷盗走。第二天我们就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可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存款已经在没有验明取款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就办理了提前支取,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要求银行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银行负责人说经办人员认为是本人取的,手续是完备的,拒不承担责任。后来  相似文献   

16.
律师同志: 从1999年以来,我都在我村张某开办的企业打工,张某欠我一年多工资未支付。前不久,张某以企业经营亏损为由决定将企业解散。在清算过程中,张某称办厂时借了同学李某10万元钱,于是他将厂里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了李某,用于抵偿欠款。请问,张某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在农村实行责任制时,我是单身一人,现在家里增加了妻子和两个孩子,可是土地没有增加,公购粮也没有减少,生活很困难。可是我们这里把一部分农转非人员的土地收回以后,还是按包产到户时的人口分掉,结果是有些已经死亡和出嫁的人口又分到了土地,而我却没有分到。请问,这样做对吗?(读者:张本之)张本之同志:党的政策是稳定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这首先要稳定承包关系,延长土地承包期,所以党中央的有关文件规定,土地承包以后,一般30年不变。但是,在人口增减变化较大的情况下,群众要求对原来的承包地本着“大稳…  相似文献   

18.
法规指南     
法规指南我的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编辑同志:三年前,我经过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该怎么办?宁夏贺兰县陈鑫陈鑫同志:我国宪法明确规...  相似文献   

19.
1994年12周12日,安徽省界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没办任何征地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和小郭寨村签下以15.5万元价格征用23.95亩土地建垃圾场的协议,西城办事处作为监督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然而记者日前看到“垃圾场”还是一片荒芜,仍然闲置。1994年12月18日,界首市建委以建苗圃为由,又是在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与西城办事处主任王子臣、书记牛风仪及小郭寨村会计尹海等人商定,以每亩5000元的价格,一次占用耕地100亩。1995年10月,界首市宝兰实业公司又找到了王子臣和尹海。没有办任何报批手续,60多亩耕地又被围了起来,用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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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日前,河南方城县券桥乡李许庄青年李某,在订下婚事送聘金时,把200元假钞混在其中,结果弄巧成拙,不但黄了婚事,还被传为笑柄。据《河南农村报》报道:前不久,李某在卖猪时,被一外地猪贩付款时掺入两张百元假钞。他想在购物时把它花出去,但总是花不出去,但又舍不得销毁,便放在家里等待机会出手。他早先已订下了一门亲事,现在婚期渐渐临近,需要向女方送去一笔结婚聘金。李某顿觉机会来了,便把200元假钞夹入聘金中送到女方家。没料,聘金又被退了回来,还把原订的婚事给黄了。原来,女方发现聘金中混有假钞,认为李某为人不诚实,担心日后靠不住,就立即断了这门亲事。邻里们得知后,一时传为笑话。结婚聘金夹入假钞 婚事黄了传为笑柄@王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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