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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晔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7,(7):6-10
我国政府宣布将于2007年年底前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程序,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清单。我国准备加入的GPA,正处于一种更新换代的特殊时期,是一个对开放程度和透明度要求更高的新协议。今后所有加入GPA的谈判都应以新修订的协议为准,这就意味着我国加入GPA时,或是启动GPA谈判时都要使用新的法律文本。因此,认真分析GPA修改的条款及其影响不仅对我国加入GPA的谈判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我国政府采购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3)
我国正在进行加入GPA的谈判,加入GPA将有利于我国公共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共采购市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同时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对我国的公共采购市场现状、法律制度和立法背景等方面的分析,就我国加入GPA的机遇与挑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我国启动GPA谈判过程中要想取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须掌握游戏规则,因此,要做好加入GPA前的准备工作,不仅要认真研究和分析GPA及其内容的最新变化情况,还要认真研究GPA各缔约方就扩展协议适用范围和领域的双边谈判工作的具体进展。 相似文献
4.
近日媒体的主要注意力均在中美纺织品争端上,忽视了一个同样重要的议题——中国将加快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的进程。由于中国加入GPA意味着中国政府向外商开放所有“政府采购市场”,相当于加入第二个WTO。 相似文献
5.
中国在加入GPA谈判时提交的第七份出价清单中新增了16家国有企业,但此次出价仍未得到其他参加方的认可。政府采购的国有企业开放范围一直是GPA谈判的难点之一,因此明确GPA下国有企业的纳入标准成为中国后续谈判的关键。由于GPA文本对此并未明确规定,故实践中采用互惠谈判机制来确定参加方国有企业的具体范围。但此机制缺乏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因此建议中国要推动互惠谈判机制的改变与调整,仅将部分公益类、垄断性国有企业纳入GPA。同时,明确政府采购中“为政府目的”标准的理解,排除GPA对商业类、竞争性国有企业一般性质采购活动的约束。 相似文献
6.
《中国经贸导刊》2021,(2)
<正>《政府采购协议》(全文简称GPA)是WTO框架下针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一项诸边协议,由WTO成员通过谈判方式自愿加入。目前,GPA有20个参与方,共48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于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尽快提交GPA初步出价启动谈判,2007年正式启动谈判并提交了初步出价,2019年10月提交了第7份出价。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将加快加入GPA进程作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之一。加入GPA既有利于我国企业进入GPA参与方的政府采购市场,也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效益、透明度等的提升。在未来加入GPA的背景下,我国面临着国内相关制度与国际规则对接的不少挑战,本文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为后续出价谈判以及加入GPA后国内相关制度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沈木珠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
我国何时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加入GPA后能否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特别是能否优先采购在国际上并不居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产品;我国政府采购法如何应对加入GPA,地方政府又是否可以制定优先采购本国高新技术产品法规,还有本国产品的概念应当如何界定等等,是当前理论界、学术界或有争议或尚未涉足的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分析探讨,以廓清社会各界在相关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酌明GPA与地方政府采购的关系,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9.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是我国政府采购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2007年12月28日,中国正式启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谈判,随着四次出价清单的提交,谈判内容已经进入到实质阶段。加入GPA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客观分析其利弊后,我们看到了加入GPA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中国驻立陶宛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9):26-29
欧盟是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成员。立陶宛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依据欧盟统一指令和GPA规则开放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修改并完善了本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立陶宛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了机遇。2007年年底,中国政府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 相似文献
11.
韩国加入GPA的经验对中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从韩国政府采购体制和制度入手,深入分析韩国在GPA项下的开放承诺:政府采购实体范围、采购对象、门槛价等,以及韩国加入GPA后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评估韩国履行GPA承诺的实际效果,这将给中国加入GPA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12.
GPA的发展及其成员的增多,我国加入GPA已成为定势,而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目前还很不完善,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之间尚有不相容合之处.文章在论述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从消除地区封锁与垄断、扶持中小企业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以美国加入GPA为研究对象,简要介绍了GPA的概况,并从美国加入的历程和背景进行研究,从经济、政治目的分析了美国积极努力促进GPA的原因和思路。 相似文献
14.
欧盟是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缔约方,其主要成员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比较完备,在GPA框架下总体收益良好。深入了解和客观借鉴欧盟加入、履行GPA的做法,对于今后我国加入GPA的工作会有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5.
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开放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WTO政府采购协议在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透明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加入GPA(GovernmentProcurementAgreement,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程,并先后向WTO提交了四份出价清单,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协议发展方向,认清机遇与挑战,将为推动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6.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1):41
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委员会于2008年12月9日通过台湾加入GPA申请案。政府采购协定(GPA)委员会今天通过台湾加入GPA申请案。台湾“经济部”强调,加入GPA是台湾在拓展国际空间及为厂商创造国际商机的重大进展。“经济部”将尽速把加入GPA案函送“立法院”审议,待“立法院”审议通过、“总统”批准后, 相似文献
17.
GPA是WTO下辖的四个多边协议之一,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强制加入GPA,GPA也只规定只需协议的缔约方来承担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18.
《政府采购协议》(全文简称GPA)是WTO框架下针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一项诸边协议,由WTO成员通过谈判方式自愿加入.目前,GPA有20个参与方,共48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于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尽快提交GPA初步出价启动谈判,2007年正式启动谈判并提交了初步出价,2019年10月提交了第7份出价.习近平主席在博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将在2007年底之前提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的条件,正式启动加入该协议的谈判。本文介绍和分析加入该协议的程序和特点,说明其改革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的加入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