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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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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此前讨论广泛的"以房养老"商业保险试点政策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选择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方式为自己养老。保监会6月23日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试点时间为2年。《意见》将"以房养老"定义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相似文献   

2.
李云 《中国就业》2013,(10):58-58
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昨天,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9月14日《新京报》)"以房养老",不再只是一个"传说"。这一国外已很成熟的养老模式,存在即合理。在中国"以房养老"的概念并不算太陌生,有所耳闻,但通过局部的实践却表现得"很幼稚"。前几年"以房养  相似文献   

3.
孟剑 《中国新时代》2013,(11):82-83
2013年9月中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提出“以房养老”模式时间表。  相似文献   

4.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人们所称的倒按揭,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本文围绕关于"房"和"养老"两个要点讨论一些"以房养老"的困难之处。结论是,把"以房养老"当作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唯一方式是不可取的,当作一种金融产品或许有生存的土壤。  相似文献   

5.
正目前,中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家庭规模小型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服务功能弱化以及未富先老的事实,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的养老现状,社会化养老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国家也开始着手从顶层设计上盘活老年人房屋资产,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推动"以房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本文将对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与困境,以及"以房养老"体系的构建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6.
政策     
《房地产导刊》2013,(10):24-24
广州推出以房养老申请家庭至少有2套房随着九月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提出,再次引发市民对"以房养老"话题的关注。根据《意见》,老年人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因此,"以房养老"也被称为"倒按揭"业务。试点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将有规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这对完善我国养老模式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经验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并推行"以房养老",目前已成为西方社会高度认可的养老方式。西方"以房养老"发展的主要特点是:运作体系在长期实践中日趋成熟,市场规模随着制度完善大幅扩展,各国模式因国情不同互有差异,多方因素支撑是成功推行的重要前提。中国对"以房养老"已有近十年的探索,但由于养老观念、政策制度、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迄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为将"以房养老"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补充养老方式,今后的努力方向是:明确"以房养老"的角色定位,优先在一二线城市试点推广,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及加大社会宣传推广力度等。  相似文献   

8.
正保监会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以房养老又称房屋"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如今,"以房养老"试点已在这四个城市落地,这意味着国外已很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将有规划地在国内规范发展。但是,目前"以房养老"仍处于探索阶段,即使"以房养老"试点在明年有了具体操作办法,短期内也还需要突破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9.
谢丹 《楼市》2007,(22)
60岁之前我养房,60岁之后房养我2007年5月,上海公积金中心推出首户"以房自助养老"试点;10月18日,北京市首家通过房屋租赁方式提供养老服务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在石景山正式亮相;11月5日,《南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服务方案》出台,一种"以房养老"的新模式出现在该  相似文献   

10.
"以房养老"将有望率先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这四个城市试点,但是在前实际当中,有很多因素阻碍"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的推行。本文针对"以房养老"的提出背景以及其相关概念,探讨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践阻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微言     
《人力资源》2013,(10):7
背景话题:#"以房养老",国家不管我们了吗?#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的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发展养老服务就是只发展"以房养老"吗?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不管了吗?《意见》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无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  相似文献   

12.
"以房养老"是养老体系的有益补充。从试点情况来看,特定的老年群体具有"以房养老"的需求,但养老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制度、政策、技术和法律层面的缺失导致交易条件缺乏,制约着"以房养老"市场的发育。试点城市"以房养老"的市场培育模式主要有3种:注重引导需求的北京模式,注重提供多样供给的杭州模式,注重完善交易条件的上海模式。"以房养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形成"激发需求、增加供给、完善交易环境"的合力。这种合力的形成,需要在制度层面、政策层面、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统筹考虑,探索培育"以房养老"市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3.
张敏  黄英  黄娟 《宏观经济管理》2015,(3):79-80,83
以房养老是缓解我国当前养老压力,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全国试点城市,武汉市以房养老情况和探索具有典型意义。下一步,应实施加强政府全局统筹、房地产市场和以房养老"双赢"发展、加强以房养老金融保险产品推广力度和通过空巢、"失独"老人打开缺口等政策。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社会各界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养老观念转换后,以房养老成为缓解我国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压力的重要举措。我国借鉴美国反向抵押制度推行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以致无法实现以房养老,居住权应运而生。《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制度,可弥补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不足,实现以房养老,缓解中国养老压力。居住权制度允许通过合同或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在保留居住权的同时进行空虚所有权交易,实现以房养老。  相似文献   

15.
进入21世纪,我国开始了对以房养老模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但受经济、文化和其他因素的制约,该模式还处于试点阶段,真正的案例较少,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关人员对权益保护的担忧.房地产评估作为其中保持公允和切实保护各方利益重要环节,却在现实中缺失.因此本文从我国特有环境出发,分析我国以房养老房地产评估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包括评估方法,价值类型等问题,并提出我国以房养老房地产评估的具体步骤.  相似文献   

16.
峻岭 《上海企业》2013,(10):32-32
“以房养老”理念最早被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的孟晓苏引入国内。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建议成立专项课题组调研,选择大城市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城市,2007年作为试点率先推行“公积金以房养老”,最终以失败告终。  相似文献   

17.
孙瑞灼 《上海房地》2011,(11):62-62
在民政部等12个部门与全国政协讨论养老工作会议上,银监会负责人表示,由于现有的土地制度决定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可如果是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问题。(《新京报》9月29日)  相似文献   

18.
正以房养老在国外广泛存在,对增加老年人养老收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不少城市也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但进展不快,主要原因有政策障碍、传统观念影响以及可操作性不强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迫在眉睫。目前,很多城市包括常州市都是通过不断推进社保扩面的方式予以解决。随着社保扩面的逐步饱和,未来资金缺口的隐患将会越来越大,急需好的思路和好的形式发展养老事业。以房养老作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一种补充方式,其试点意义已为国家所认可并积极提倡,在此,笔者赞成上海市曾经开展过的一种新的试点模式,即以住房公积金为试点推进以房养老工作。  相似文献   

19.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明确了其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20.
阎春宁  祝罗骁  张翔  张伟 《价值工程》2011,30(1):318-319
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两个重要方面。本文将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两大民生问题结合在一起研究,试图探索"以房养老"对缓解养老支付压力的作用。以房养老涉及到很多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要掌握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参与。为了成功的在中国开展以房养老,我们以上海市为研究对象,调查了影响"以房养老"意愿的主要因素,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和肯德尔秩相合分析显示,年龄、住房占家庭资产的比重、月收入对"以房养老"表现出负相合关系,而健康状况对"以房养老"表现出正相合关系。我们估计如果有20%的较低收入且房屋拥有者参加"以房养老",则上海市的养老支付危机将有明显缓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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