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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电犯罪分子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何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个自4月10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根据这个司法解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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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讲产品质量刑事责任 为全面贯彻<产品质量法>,严厉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1993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补充和完善我国的<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刑法>的修订.新<刑法>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吸纳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节自第140条至第150条,共"条.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与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衔接,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001年4月10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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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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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1,(5)
1996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均可以依照本规定查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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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城市发展——第九届全国小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研讨会部分论点综述周民良1996年8月30日至9月5日,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小城市委员会组织的第九届全国小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研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市举行。会议议题为“加快小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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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省︵区︶社会审计协作会第九次会议在西安举行本刊讯:1996年10月8日至11日,十二省(区)社会审计工作协作会第九次会议在西安举行。这次会议是由陕西省审计事务所和西安市审计事务所共同承办。参加会议的有全国30个单位、60多名代表和来宾。西安市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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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产品质量法》,严厉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1993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补充和完善我国的《刑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刑法》的修订。新《刑法》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吸纳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节自第140条至第150条,共11条。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与新修订的《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