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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有了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具体运用法律规定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问题尚待明确和论证。一、对经营者的确认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唯有经营者才能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也唯有经营者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因此,对经营者的确认是制止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首要问题。对经营者含义本身的认识上的分歧,往往率先造成人们对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基本性质上的分歧,从而直接关系到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问题,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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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已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各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主要是将其列入不正当竞争中加以调整,随着商业秘密的外延不断扩大,其牵涉的经济利益日益重要,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突出以民事法律救济为主要手段,从立法及实践环节中提出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这一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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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田云鹏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查处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基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既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实际,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了司法和行政两种处理途径。司法和行政两种保护商业秘密的途径各有其特点,司法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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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黄建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41号),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界定和规范。实践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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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江华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22,(11):130-132
现代商业社会中,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商业社会的运行发展,使经济法领域中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备受关注。本文从概念的界定开始,明确商业秘密概念在相关案件裁判中的重要作用,分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在实践中界定的实际意义。并且以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司法裁判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和判断要旨。最后从侵犯商业秘密界定和诉讼程序保护角度出发,提出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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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信息的地位日益重要。作为市场领域内的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因此,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几乎毫不例外地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防范和打击的一个重点。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害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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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讲座《工商行政管理》编辑部国家工商局条法司合办第十一讲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随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世界许多国家为了保护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都已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财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之发展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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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者可作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赵国彬《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时,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能否将侵犯商业秘密的非经营者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比如企业职工违反企业的保密要求或违反与企业的约定,向他人披露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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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在我国较早出现于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中。1993年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后国家工商总局的规章、行政解释等有关规定对商业秘密的内涵和外延作了较为完整的解释,确立了商业秘密构成的三大要件,从保护公平竞争的角度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予以禁止。TRIPS协议直接将“未披露过的信息”列为财产权(私权)客体之一,虽然“其中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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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家电零售市场的寡头企业"国美电器"并购行为作为案例,分析我国家电零售寡头企业的并购行为,提出国美电器的收购过程,存在垄断市场、虚假误导、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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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近年来工商部门虽然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但由于客观存在的法律障碍,如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不够完善完整、法律责任不明确以及罚则过轻等等,难以解决一些整体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现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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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婷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09,(11)
在现代社会,信息的地位日益重要。作为市场领域内的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商业秘密不仅含有经营者长期投入的劳动和智慧,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经营者所拥有的特定的商业秘密,本身就是决定该经营者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因此,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几乎毫不例外地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防范和打击的一个重点。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害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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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主要内客(一)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日本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主要是通过列举的方式对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规定。其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大类上可划分为仿冒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低毁行为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五种。1、仿冒行为。《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规范的仿冒行为有三种:第一种是混同导致行为,是指在商品或者营业上使用与被人广泛知悉的他人商品或者营业的表示相同或近似的表示,或者通过销售使用这样的表示的商品等,产生与他人商品或营业相混淆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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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协议》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主张扩大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范围和行为范围,强化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和诉前保全措施,降低刑法适用标准以及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商业秘密的调取、使用和披露。为及时、有效地回应以上内容,我国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充实商业秘密保护法律规范的内容,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细化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和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应通过修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解释,调整损失金额的认定标准和设置替代性计算方法,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条件。应对国家机关调取、使用和披露商业秘密的职权予以专门规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其委托和聘用的第三方专家和顾问未经授权披露的行为予以严格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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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11月23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