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3 毫秒
1.
《品牌》2014,(7)
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是因为被诱骗、一时冲动犯罪,但是犯罪行为被记录在案,往往对未成年人的一生造成严重影响,并且使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形成阴影,难以融入社会。本文就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现状以及对外国前科消灭制度的深入研究,以及对外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总结,为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李兆杰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23):257-258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且处在人生的起步阶段,在犯罪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宽容和关爱。西方的少年司法制度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已十分完善,相较而言,我国的这一制度还处在探索阶级。在我国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于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是一种深化,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柄利器。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其欠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补足。但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存在立法体系混乱,财产范围不详,缺乏第三方监督和处分权界定模糊等问题,严重阻碍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通过分析以上问题成因,结合立法和司法现状,运用比较法研究手段探析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以期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推动未成年人财产保护的进程。  相似文献   

4.
我国累犯制度设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遏制犯罪分子再次实施新的犯罪,重点是要严厉打击那些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危害性大、在较短时间内故意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然而,立法者在设计累犯制度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我国的累犯制度并没有排除未成年人的适用范围,但是依据保护未成年人的一贯原则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精神,一般情况下应该排除未成年人适用累犯,但在特殊条件下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累犯的。  相似文献   

5.
褚畅  郭静娴 《商》2014,(48):213-213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鉴于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决定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由其监护人依法行使。本文从监护制度的起源入手,回顾监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再结合我国目前有关监护的实事案例,进一步阐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得出问题的实质所在。文章最后会提出监护权的行使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后,多数家庭只有一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影响更加重要,而且未成年人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因此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和未成年人的家庭有关,和整个社会也有很大的关系,它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虽然我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处罚上一直使用从宽处罚的方式,但是我国没有针对未成年人制定相应的刑法,现行刑法也只是对处罚未成年人做了大致的规定.总而言之,我国现行刑法对在未成年人处罚问题上只有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规定,没有出现操作性、指导性强的规定.因此,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罚从宽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张海燕  李俊 《消费导刊》2014,(5):220-2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监护制度尚滞后于当今社会的发展。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完善。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本文主要探讨因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委托监护制度的不完善对流浪儿童保护工作产生的影响,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完善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8.
庄勇 《现代商贸工业》2014,26(21):172-173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基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历史渊源、时代特征、独特特征和检察机关职能实现等原因,针对专门工作机构的建立、运行模式的构建以及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具体需要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各方面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而由于我国采取刚性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现行刑法束手无策。为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势头,建立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因此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制度的先进之处,对我国立法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0.
《商》2016,(9)
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我们国家应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应该着重体现在刑事法律的各项制度中。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对于如何从司法制度层面预防、控制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做到真正的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提出比较符合未成年人自身条件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完善我国未成年刑事司法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1.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搅救、教育和改造这些未成年人应当根据他们的身心特征、犯罪的原因、特点,制定有效的对策。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行刑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建立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推行暂缓起诉制度、和解不诉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圆桌公诉制度、暂缓判决制度等和谐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可能并不能有效发挥其功效。据此,在此背景下,提出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设置监督人或监督机构,对监护人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商》2015,(50):208-209
我国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领域缺乏对涉罪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逮捕率高,解除羁押率低且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从无罪推定、正当程序、司法审查、权利救济的理论出发,立足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杜绝羁押恣意化、纠正先行惩罚以及谨慎适用预防性羁押的审查功能,使得未决羁押制度回归诉讼保障的根本功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利。  相似文献   

14.
樊厚成  冯骅 《商》2013,(19):246-246,243
我国没有具体的亲权制度概念,但关于亲权制度的实际内容却散落于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条文当中,并且有一部分还与监护权存在重合。在未成年人父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如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剥夺英监护权,但由于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应该”,因此实践当中极少有剥夺的案例,这对未成年人保护极其不利。  相似文献   

15.
时效制度的实质是对民事权利的限制,民法属于私法,对民事权利的限制不能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关于消灭时效制度的效力、期间、适用范围和援用,从保护权利人、受害人角度出发,我国消灭时效的效力宜采用"抗辩权发生主义",并受到公平原则的限制;普通时效期间和某些特别时效期间应当适当延长;消灭时效的适用于请求权,但某些请求权不适用于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制度的援用应由当事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援用。对显著违反公平的案件,法院应依据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否定时效援用。因此,我国消灭时效制度的民法典立法及司法适用应依据民法基本原则,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受害人的民事权利,避免义务人、加害人利用时效规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黄蓉 《商》2014,(47):220-220
父母监护权撤销制度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各国都有这项制度或者类似的制度,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的此项制度有很多不足之处,本文从我国的此项制度和域外的此项制度的不同入手,对我国的父母监护权撤销悄度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熊晋谊 《商》2014,(21):195-195
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为弥补传统法定代理人制度的不足,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经过一系列前期试点和探索之后,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但立法在司法机关对合适成年人的通知义务、合适成年人的诉讼地位及在场的法律效率等方面均没有明确规定,完善立法不仅可以更好的指导实践,也是我国建立完善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18.
朱军 《商业科技》2011,(22):31-33
时效制度的实质是对民事权利的限制,民法属于私法,对民事权利的限制不能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关于消灭时效制度的效力、期间、适用范围和援用,从保护权利人、受害人角度出发,我国消灭时效的效力宜采用“抗辩权发生主义”,并受到公平原则的限制;普通时效期间和某些特别时效期间应当适当延长;消灭时效的适用于请求权,但某些请求权不适用于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制度的援用应由当事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援用。对显著违反公平的案件,法院应依据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否定时效援用。因此,我国消灭时效制度的民法典立法及司法适用应依据民法基本原则,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受害人的民事权利,避免义务人、加害人利用时效规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闫格 《北方经贸》2014,(8):104-105
自罗马法以来,时效制度就一直存在。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继续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制度,包括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立法对于消灭时效,即诉讼时效一直以来都持肯定态度,但是对于取得时效则基于各方面因素迟迟未予认可。近年来欲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应当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本文将主要就所有权的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20.
江勇 《商》2014,(52):258-258
作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别刑事保护程序,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在设立之初就肩负着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工作的重要责任,该制度既是国家监护职责的体现,也彰显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却是五花八门、随意性较强、形式主义严重.本文从立法、合适成年人的职责要求及选任标准等方面合理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