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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全国首宗“90/70”住宅用地(宗地编号A004-0102)在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以3.27亿高价成交,对应楼面地价6452元/平方米。作为新政之后全国限户型土地的“第一拍”,此次拍卖为“国六条”在地方的实施开了“阳关道”,具有指标性意义,因此其拍卖过程吸引了各界高度关注,其拍卖结果更引发了业界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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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拍卖,又称网上拍卖,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拍卖活动,在目前电子商务中网络拍卖占有较大的份额。自1999年下半年开始,“网络拍卖”形式的交易活动在国内悄然兴起,网易、搜狐等网络纷纷推出“网络拍卖”形式的活动,众多网站的加入和开通以及网民的积极参与使“网络拍卖”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有人将它视为电子商务在国内最有可能成功的一种方式。尽管对网络拍卖是否属于拍卖的范畴有不同的见解和认识,如将网络拍卖称为“网上竞价”、“网上竞标”、“网上采购”、“网上议价”等,但从实际情况看,网络拍卖也是以公开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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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135亩,投资1.25亿元,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支持项目之一,国家计委立项批准建设的“昆明国际花卉交易中心拍卖市场”将于今年10月在云南昆明呈贡县斗南正式投入运营。提起斗南,人们自然会想到花卉,历经20年的发展,斗南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花卉交易中心。然而,在全国性种植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的今天,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呈贡花卉产业的发展必将与国际接轨,面对“洋花”和“国花”的竞争,建成规范的花卉交易拍卖中心已势在心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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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土地供应机制的变革步入了规范化,把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层改革又推进了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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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条款是债务履行承担之约定,在实现买卖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不违反税收法定原则,并不会通过影响计税依据而影响国家税收,应属有效。不动产司法拍卖包税条款旨在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征税难”问题,但由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而容易引发新的涉税争议。司法拍卖包税条款的模糊性和格式条款属性使其可能存在效力瑕疵,且司法拍卖包税条款并不能达到提高执行回收率的预期效果。“法院划缴”是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承担的最优路径,它可避免许多涉税争议,减轻买方的行动负担,提升征税效率,并且具备法律上的可行性。为了更好地推行“法院划缴”的税费承担路径,建议建立司法拍卖税费征管联动机制,明确司法拍卖的公私法折中属性,并抓住《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契机健全司法拍卖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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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信息下拍卖市场的结构与交易效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启才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22(10):142-150
本文着重研究了不完全信息下拍卖市场的结构及其对拍卖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通过合理地引入刻画市场结构的参数,对不完全信息下的拍卖市场作了“结构”上的分类;借助于拍卖市场博弈的贝叶斯均衡解,分析了不同市场结构对拍卖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论证了在各种可能的市场结构中,当拍卖市场具有“完全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时,拍卖市场的交易效率是最优的;通过求解参与人的最优市场结构,得到了拍卖市场中不同类型的参与人具有不同市场结构偏好的结论,并由此揭示了导致不完全信息下拍卖市场交易效率损失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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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的广州第一拍,开启了陈少湘的土地拍卖生涯。 迄今为止,作为国际拍卖策划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主持人、国家注册拍卖师、“中国土地第一拍”制造者,陈少湘已经主持过180多场国有土地拍卖会,拍卖成交金额470多亿元,陈少湘由此在业界有“中国土地拍卖第一人”之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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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的房产价值几何全由我说了算。”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的房产这样购得:在举牌与加价的轮番较量中,一步步走近你心仪的房产。价高得,一槌定音,你的置业大计就这样完成了。也许这样的拍卖场景我们曾在电影片断中看到过,现实生活中的房产拍卖似乎离我们还有点遥远,而实际上房产拍卖也绝不是“举举牌子”的热闹。如何通过房产拍卖来购房?就让我们一起跟房产拍卖来一次亲密接触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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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历来是厦门楼市走向的睛雨表,反映着房地产开发商对“后市”的看法.12月21日,厦门六幅地块拍卖四幅流拍,这在厦门土地拍卖史上不但是“空前”的,也是绝无仅有的。而在当月8日举行的土地拍卖会,四幅成交的土地也仅仅以略高于起拍价的价格成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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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地价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日益得到体现,土地市场逐步规范。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5个省(区、市)明确规定出让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国家正是在吸收上述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土地供应制度的重大变革的。2002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凡商业、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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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让的双轨制,2002年以前,土地出让市场中95%以上的土地是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因此,市场机制几乎不发挥什么作用,土地出让金的收取随意性大。这不仅使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总量受到损失,而且也不利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即“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实施以来,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在逐步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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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福州举行今年第五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这也是九部委实施细则出台后福州首次的土地拍卖,与以往不同的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写入拍卖公告,因此此次拍卖被认为是新政后市场的风向标。此前不少人认为,这没吃过“螃蟹”的,可能多数人抱的是观望和看热闹的心态,此次土地拍卖难继往日的火爆。然而当日拍卖出乎意料的是,一幅宗地2006拍-12号地块打破了福州此前最高的88轮竞价的记录,并把这一记录定格在114轮,创下了历史新高。那么,“114”这个数字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开发商“疯了”还是开发商更显得理性了?房地产是暴利抑或微利时代的到来?为此,本刊特邀请部分业内人士做“举牌王”事件解读。[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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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勾地”制度的引入
1、“勾地”制度的提出
2006年1月,国土资源部起草拟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规范》)中首次提出“勾地”制度。所谓“勾地”制度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一份可供出让土地的清单,“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按照这一规定,政府启动“勾地”制度后,对于出价未达到政府评估价格的土地,政府可选择不出让,由此开发商“勾地”失败。相反,开发商一旦“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如有人竞价,则价高者得:而一旦无人竞价,则开发商以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