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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当前的政策允许电信和广电合作开展IPTV业务,电信负责网络建设,广电提供内容平台,但由于需要二次落地,IPTV业务的开展仍受到当地广电部门的种种限制,缺乏落地牌照已成为当前业务发展最大的瓶颈。[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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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的出现结束了电视业务模式的单一性.提出了全新的网络电视理念。虽然我国业界普通看好IPTV的发展前景,但受限于多方原因,目前广电部门和电信运营商都对IPTV持谨慎态度。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一是要尽早申请到IPTV运营牌照。二是要寻求一个清晰可盈利的业务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后者将会成为影响IPTV运营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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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IPTV受到的关注最多.但从各方面传来的消息却并不都是积极的。首先是广电部门.尤其是不少地方广电部门对IPTV业务持有不同看法。其次.决定IPTV业务能否成功的用户的意见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也很少看到相关报道。因此.IPTV业务下一步发展的态势尚难确定.只能从目前已经搜集到的资料中.对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力争得出客观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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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两年来,“IPTV”这四个英文字母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中频频出现,高频次的曝光率使其俨然成了电信业务舞台上的一颗“新星”。但这颗“新星”也不时伴随着一些“负面”消息,诸如:某地开办IPTV不久后被广电部门叫停;某固网运营商刚刚受理十几个客户,就“戏剧性”地接受了当地“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检查并停办业务……IPTV不仅吸引着固网运营商的眼球,并被誉为“种子”业务,同时,它也吸引着广电、文化、版权等监管部门的目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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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英国Video Networks公司推出IPTV业务以来,国外的许多电信运营商相继进入IPTV市场,IPTV业务方兴未艾。IP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管制上的新挑战。目前,世界各国对IPTV的管制态度不尽相同。在一些已经成立了融合管制机构或者电信和有线电视允许互相渗透的国家,对IPTV的态度相对缓和,并已经开始了IPTV管制方面的研究,如美国和欧盟国家;而在那些电信和有线电视管制机构分立的国家,由于利益的对立,对于IPTV的管制还处于灰色地带,如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电信和广播电视的管制是在两个监管实体下进行的,缺乏一个有效的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业务融合的管制框架。电信和广播电视的分而治之,造成业务提供者获得管制许可的程序复杂而繁琐,如韩国的KT和Hanaro正在努力游说管制部门,以获得电视/宽带广播的许可证。同时,IPTV为电信和广电两个利益团体之间带来了潜在的利益冲突。在这种管制形态和竞争态势下,IPTV成为管制的难点,对IPTV是否实施有效管制也成为IPTV发展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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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即IPTV。IPTV的亮丽出场,几乎一下子攫取了通信业和广电业的所有目光。似乎我们呼喊了几年的三网融合终于有了一个现实的落脚点。IPTV这一新宠。充分结合了电信、电视、互联网彼此的优势和特点,实现了媒体提供者和媒体消费者的实质性互动。是对传统网络和电视产业的颠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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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徘徊在政策灰色地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电视(IPTV)由于其巨大的潜力,成为最近的一大热点,根据有关预测,2008年中国网络电视市场将超过1000亿元市值,网络电视的良好前景以及如此大的市场规模吸引各方关注就不足为奇了。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广电部门都对其非常关注,中国电信已经将IPTV圈定为2005年的业务重点,中国网通则将IPTV作为2005年发展的重点,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基于IPTV的手机电视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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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话题住我国已是老生常谈了,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进步,其表现形式趋于多样化,IPTV与手机电视就是“三网融合”在新时期的典型业务体现。IPTV是当前固网运营商孜孜以求的宽带业务,手机电视则令移动运营商心驰神往。如同广电行业可以发展数字电视来对抗IPTV,手机电视也并非一定要依赖移动网,广电行业可以利用无线广播技术来实现电视的移动化。也就是说,手机电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利用移动通信网进行信息传输的“通信手机电视”,其实质是基于移动网的流媒体业务;另一类是使用无线数字广播技术进行信息传输的“广电手机电视”,其实质是“掌上数字电视”,只不过在用户终端上实现了电视与手机的合一。发展“通信手机电视”有赖移动网的宽带化,虽然我国的两大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凭借其2.5G移动网GPRS或CDMA1X,开展移动流媒体业务已有两年光景,实际上已在试水“通信手机电视”业务,但在2.5G移动网上开展视频业务终究捉襟见肘,要想大规模发展该业务只有寄希望于3G及后3G移动网,但我国3G牌照千呼万唤始终未出来,所以“通信手机电视”业务的网络环境在我国还不健全。而“广电手机电视”业务则高调启航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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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是什么?从字面上看,IPTV就是IP与TV两大领域相结合的产物,是一个“混血儿”。因此不同背景的人对IPTV就有不同的诠释,广电背景的人认为IPTV是利用了IP技术的TV业务,电信背景的人认为IPTV是基于IP多媒体的电信增值业务。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无容质疑的,那就是IPTV将为宽带产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机遇。我国宽带接入正处在高速成长期,截至2005年6月,宽带接入用户数已达3000万,而利用宽带上网的用户数已达5000万,占到了网民总数的一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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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网络电视(IPTV)成为电信业的一大热点,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广电部门都对其非常关注。2004年5月31日,中国第一家网络电视——央视网络电视在北京开播:12月24日,由北广传媒创办的网络电视平台——”北京网视”频道也正式开始试运行。在电信运营商中,中国电信已经将 IPTV 圈定为2005年的业务重点,中国网通已经将 IPTV 作为2005年发展的重点。包括电信、广电以及网络公司的各方已经或将要进入网络电视市场,预计未来的网络电视市场必将竞争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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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在千呼万唤中,终于随着国务院试点方案的出台姗姗走来。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广电系单位都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但是当电信运营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时,却发现广电总局要求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成为运营商开展三网融合业务的最大障碍。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广电总局在39号令中明确要求的、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必须持有的资质,是三网融合业务的门槛。笔者从制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及审核内容三方面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正当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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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国IPTV发展回顾
自从IPTV概念诞生以来,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都一致认为,IPTV将是未来宽带网络业务所承载的杀手级应用。2005年,IPTV终于从梦想走向现实。回首IPTV在过去一年中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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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国内IPTV试点的积极部署和IPTV技术竞争加剧的环境中,IPTV市场的商业模式迈出了第一步。经过将近一年的IPTV商用试验.IPTV用户还不到宽带用户的2%.IPTV市场还处于引入阶段。而这个过程中.尤其是在2005年底所凸现的当地广电数字电视业务与宽带IPTV业务之间的冲突成了IPTV商业模式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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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发稿之前,终于等到了三网融合试点名单公布的消息。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包括北京、上海、大连等12座城市。在此之前,历经多次修改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经获得通过,广电、电信分业监管格局得以维系,广电获准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以及互联网接入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等,电信方面则获得了非时政广电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公网音视频节目服务等。按照之前公布的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三网融合尽管已经喊了那么多年,毕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问题出现。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此次进行试点的目的主要是"解惑"。就是要进行试验,把试点中所出现的问题及解决之道及时总结,以利在全国推广。最终试点的结果,需要回答或者说印证下面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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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信业发展的逐步放缓,寻找新的业务支撑,加快产业转型成了电信业发展的当务之急。IPTV作为一项富有潜力的新兴业务,是电信运营商们的希望之所在。当前,随着IPTV业务的扩张,IPTV产业发展迅猛,大规模的商用前景呼之欲出。然而,即便如此,业界仍然对IPTV的发展前景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在大家看来,面对数字电视的凌厉攻势,IPTV显得束手无策,难以应对。2月25日,以“IPTV的中国机遇”为主题的2006年IPTV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会上,就IPTV和数字电视的关系与发展,电信、广电等利益各方你来我往,抛出了数十种观点和看法,使得原本已经让入困惑的IPTV发展前景,愈发显得扑朔迷离。值此生死攸关之际,如何处理与数字电视的关系,成了IPTV必须跨越的第一道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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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产业链是一条电信运营商与广电部门交叉在一起的产业链,主要包括内容提供商、内容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终端厂商和最终用户。技术平台产业链上的应用软件提供商、基础设备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相互提供资源并进行技术支持,基础网络平台则承载和运输大流量的多媒体数据。终端产业链上的终端厂商在得到应用软件和平台的支持后与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芯片及其他技术供应商为终端厂商提供技术。在最重要的服务产业链上,电信运营商利用其网络资源和支撑系统,整合行业内部资源,为用户提供丰富的IPTV服务,而频道/内容运营商则负责频道的内容整合、包装和营销。在IPTV产业链中,电信运营商与广电部门共同占据了主导地位,形成了IPTV产业链的双核心模式。IPTV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强大的技术力量,不可能仅仅依靠产业链中的任何一方,必须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以下,本文就IPTV产业链中广电部门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进行有限理性情况下的进化博弈研究,提出双方合作的稳定策略以及相关策略与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