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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是海上保险法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根据该原则,在许多情形下,虽然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灭失损坏,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利益受损,被保险人却无权获得保险赔偿,因为其与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本文通过案例探讨一下保险利益适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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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虽易混淆,却有本质区别。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竞合是指同一保险事故发生导致同一保险标的受损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此均负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可见,两者相同之处是“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标的”;两者差异之处是重复保险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竞合不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实务中,重复保险常见于财产损失保险场合;保险竞合常见于责任保险尤其是强制责任保险场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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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普遍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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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在国际货运保险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且具有特殊性,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必须考虑他是否对投保的标的具有或将会具有保险利益。本文从一则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国际货运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以便对此有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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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1.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通说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6.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判断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至关重要。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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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船舶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约定价值而约定一个船舶标的本身的赔偿限额,并以此金额作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在正常情况下要等同于约定价值,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要按照标的的约定价值足额保险。约定价值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投保时的市场价格而商定出作为投保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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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简称复保险,理论上分为广义复保险和狭义复保险。狭义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危险,在重合的保险期间,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所谓广义复保险,即在狭义复保险定义中排除“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这一要件即构成广义复保险。广义复保险与狭义复保险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实际上广义复保险不具有保险法上的价值,因为它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制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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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相对人①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明确界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对于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至关重要。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的修订中虽然扩大了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区分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主体享有保险利益的不同时间效力等,但是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仍有弊端。保险法应当在采取同意原则与利益原则兼顾的基础上,本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保险利益,将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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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实践中,对于具体的保险单是否具有赌博性质,将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保险业务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赌博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呢?本文也将就此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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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保险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相比之下,政策性保险的发展相对滞后,而和谐的社会不仅需要商业保险的发展,更需要政策性保险发展的协调,两者应该相辅相成。本文将阐述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内涵,并论述两者之间的关系,探讨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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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究竟是保证还是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保险的性质在中外保险理论和实务上均有争议。我国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保证保险究竟是保证还是保险的困惑。国内开办的某些保证保险业务,名为保证保险,实为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与民法上的保证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能加以混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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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保险性质、对象、保障水平、实施方式等均存在较大差异。社会医疗保险是基础,商业医疗保险是补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