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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老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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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就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对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土地使用权转所得征税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24号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4号公告施行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24号公告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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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丁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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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10月8日依法发布“重庆市2011年第2期的欠税公告”,该市共有159户欠税企业和14户走逃、失踪纳税户上榜。在这些欠税大户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相关企业所占比例超过5成,其中欠税金额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各类欠税金额高达8450余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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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31日发布了2011年第25号公告,公布了新出台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5号公告"),新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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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