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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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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关键,是正确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利润总额计算基本一致的,即利润总额作为计税的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而1994年税制改革后,在企业所得税核算上,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以前不同了,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当财务会计制度对有关收入、成本要素项目的处理办法与税收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就要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因此,探讨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之处,对正确进行所得税的计算,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及公益性捐赠控制额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公益性捐赠控制额的计算比较麻烦。笔者现推导出一个简单公式,供参考。公益性捐赠控制额=应纳税所得额×3%。设:公益性捐赠控制额为X;应纳税所得额为Y。则:X=Y×3%①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设:利润总额为P;纳税调整额为N。纳税调整额(N)包括公益性捐赠超标准应调整额(…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0,(12):F0003-F000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现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公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5.
根据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明确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对做好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叶青 《财会学习》2012,(12):56-57
2012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并针对税前扣除规定与企  相似文献   

7.
陈祥瑞 《会计师》2011,(10):27-28
<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公平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但由于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基数采用了年度会计利润,其相应的预缴、汇缴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仍不够明确,本文对此进行分析探讨。一、现行规定比较新旧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统一了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取消了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发布,一方面在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使中外资企业的竞争更趋公平合理;另一方面,提高了内资企业的扣除限额,在减轻纳税人公益性捐赠的税收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通过运用税收杠杆鼓励纳税人进行公益性捐赠,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利益导向性;第三方面,将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基数由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年度会计利润总额,方便了纳税人的计算和申报。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8,(3)
<正>财税[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07,(4):I0014-I0014
中国禁毒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11.
一、填空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2.
政策     
《中国税务》2011,(1):7-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公告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进行明确。公告称,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09,(3):10-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14.
所得税是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其计税依据是企业全年的所得额。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同,尤其是在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不同,造成按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收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确认时间不同产生永久性或时间性差异。由于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存在差异,因此要求在所得税申报时应当以税法认定的利润口径进行申报,将会计利润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纳税…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比较新旧《企业所得税法》里关于各项收入项目的相关规定和主要变化的基础上,得出企业关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实现税收优惠的处理方法,以期对企业核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浅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荣忠 《会计师》2010,(11):29-30
<正>在我国当前经济大转型环境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按照会计重要  相似文献   

17.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第七条第六项中规定:“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第七条第六项中规定:“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  相似文献   

19.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份支付成为企业越来越广泛使用的一种激励机制。《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其会计处理作了详细的规范,但税法还没有做相应的规定。股份支付的核算涉及损益类的项目,在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股份支付是否构成暂时性差异,需由所得税法加以规范。本文根据对税法整体精神的理解,对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财务处理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新会计准则下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靖 《时代金融》2012,(26):104-105
如何利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成本费用扣除的不同规定进行税收筹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税收的最小化,并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与计量的规定发生了一定变化,新税法与原税法相比也有所不同,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基础,会计准则规定在计算利润总额过程中与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过程中对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本文在阐述税收筹划的涵义、比较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变化的基础上,从成本费用和股权投资方面提出了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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