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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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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利益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普遍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2.
黄韬 《上海保险》2010,(1):17-21
一、保险利益原则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是各国保险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基本概念。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界定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最早源自海上保险法,之后发展成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罗威 《上海保险》2008,(12):24-2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判断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至关重要。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相对人①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明确界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对于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至关重要。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的修订中虽然扩大了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区分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主体享有保险利益的不同时间效力等,但是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仍有弊端。保险法应当在采取同意原则与利益原则兼顾的基础上,本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保险利益,将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5.
林刚 《上海保险》2004,(8):23-26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定义 何为保险利益?通常讲保险利益亦称之为可保利益,按权威的法学词典的解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经济利益,按保险法的解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上述定义的解释应该讲是对保险利益的高  相似文献   

6.
论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保险立法中的修订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消除赌博行为、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等重要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惑和难题。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保险法》,其中对保险利益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本文将针对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和存在时点等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法理分析,并对保险利益原则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国大陆《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实践中,对于具体的保险单是否具有赌博性质,将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保险业务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赌博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呢?本文也将就此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古丽仙 《新疆金融》2006,(10):48-50
讲诚实守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伦理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诚信原则不仅被确立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被确立为我国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诚信原则也是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对确保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保险法》属民商法律范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也将诚信原则确定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除“总则”外,在投保、承保、索赔、理赔、法律责任等诸环节都有诚信原则的体现,从而在保险经营活动中营造良好的诚实信用环境,确保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我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存在着不足,给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实践中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保险立法和实务操作两方面强化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10.
李俊飞 《上海保险》2012,(2):53-54,64
保险的一个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而损失补偿原则正是保险的重要原则。当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进行赔付,从而对被保险人失去的经济利益进行补偿,但是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赔付而获得额外收益。我国新《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与修订前的《保险法》相比,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相似文献   

12.
王文军 《保险研究》2022,(10):74-86
关于保险标的转让对于保险合同的影响,《保险法》第49条采取了从物主义立场,凸显对受让人的保护,性质上为相对强制规范。保险标的转让的主体为被保险人,转让的效力系使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地位,而非发生保险合同概括移转,同时,既已发生的保险金请求权并不跟随保险标的移转。保险标的转让的时点应为其权属移转时,《保险法解释(四)》第1条建立在买卖合同价金风险之负担规则上,实属误会。《保险法》第49条对保险人利益的平衡不足,未来修法时应增设保险人的任意解除权与受让人的拒绝权,限制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强化转让通知义务,以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3.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障保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其在《保险法》上的地位非常之重要。文章从保险利益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保险利益的性质,认为保险利益既非经济利益也非关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而是一种可以转嫁的不确定的风险。我国立法对保险利益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林琳 《金卡工程》2009,13(11):179-179
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是海上保险法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根据该原则,在许多情形下,虽然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灭失损坏,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利益受损,被保险人却无权获得保险赔偿,因为其与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本文通过案例探讨一下保险利益适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2015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方面的欠缺,随后又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整体上缺乏法理支撑,法律层级较低,存在法律漏洞,无法有效地对互联网保险纠纷做出约束与规范。为了防范互联网保险领域新生风险,从《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出发,比较了传统保险与互联网保险在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时的联系与区别,提出了互联网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特殊要求,同时梳理了我国互联网保险的法律风险,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吴兢 《金卡工程》2010,14(3):203-203
保险利益原则是海上保险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保险利益,因其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密切相关而具有一些特殊性,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本文对海上保险利益相关问题作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7.
本次《保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强调诚实信任原则、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财产保险公司被允许经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放松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严格管制、强化对保险代理人的规范管理等.这次《保险法》的修改,对我国保险业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8.
钟凡 《中国保险》2002,(3):54-55
在保险法出现以来,关于保险利益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息过.我国保险法和海商法对保险利益原则缺乏完善的规定,导致了很多困惑和争议.对此,笔者将结合英美国家相关规定、判例以及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的规定,对保险利益的含义做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孙慧芝 《上海保险》2011,(4):21-22,27
新《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或者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相似文献   

20.
保险竞合应表述为:保险法律关系中,同一保险事故损及同一经济主体时,导致源于不同保险利益的多个承保主体可同时理赔的情形。保险竞合在实务当中十分常见,而在我国立法中属于空白。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发展,保险竞合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应当加强理论研究,补充和修订《保险法》,加快社保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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