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时,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协商,或经仲裁机构仲裁,或经法院判决和裁定,由商业银行行使债权、担保物权而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实物和权利。近年来,随着抵押、质押等担保贷款的日益增加,商业银行收取的抵债资产也越来越多。据济南市某国有商业银行统计,截止去年10月末,该行待处置抵债资产已达1.41亿元;并呈逐步上升的势头。在实务中,多数抵债资产所对应的贷款属于”可疑”、“损失”类贷款,实际已经成为有损失的不良资产。因此,如何规范和加强对抵债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抵债…  相似文献   

2.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时,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协商,或仲裁,或经法院判决和裁定,由商业银行行使债权、担保物权而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实物和权利.近年来,随着抵押、质押等担保贷款的日益增加,商业银行收取的抵债资产也越来越多.在实务中,多数抵债资产所对应的贷款属于"可疑"、ⅱ"损失"类贷款,实际已经成为有损失的不良资产.因此,如何规范和加强对抵债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变现,是当前商业银行减少低效资金占用,盘活不良贷款和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3.
所谓待处理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用于核算贷款企业因无力偿还贷款的原抵押或质押品抵偿而使其拥有处置权的资产、与借款人协商收取的抵偿贷款本息的资产以及破产和关闭企业用于抵偿债务的资产。  相似文献   

4.
贷款词典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个人住房贷款又可细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三种。  相似文献   

5.
商业银行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的风险有多种形式,其中信贷资产风险最主要、也是对商业银行影响最大的风险之一。如何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将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应对贷款对象(借款人)进行贷款前审计。  相似文献   

6.
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及财产权。抵债资产是盘活信贷资金、化解经营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收取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实施资产保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尤其是对盘活以前年度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7.
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及财产权。抵债资产是盘活信贷资金、化解经营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收取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实施资产保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尤其是对盘活以前年度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8.
抵债资产审计的难点及解决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收取抵债资产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主要表现为收取抵债资产后不进银行账务处理或者账务处理不及时,使抵债资产长期滞留账外,进而造成抵债资产保管和处置环节的违规。一般存在以下儿种情况:一是收取抵债资产后未冲减相应贷款本息,以后又通过核销呆账的方式冲减了上述贷款本息,这部分抵债资产长期滞留账外且较为隐蔽,审计过程中不易发现;二是核销贷款后又通过追索收取借款单位或担保单位的资产偿债,贷款银行对这部分抵债资产未入账核算;  相似文献   

9.
陈斌 《审计月刊》2005,(5):21-21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在不能以足额的货币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本息时,以一定的资产折价抵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资产。抵债资产分实物资产和权益性资产。目前,由于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收取的抵债资产的管理缺乏统一的制度规定,抵债实物资产的收取、保管和处置都有待规范。  相似文献   

10.
消极保证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所作的否定保证,即保证不做某些事,比如借款人保证在贷款还清以前,不在其财产、资产或收益上设定任何抵押权、担保权、质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贷”)起步于90年代初,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发展势头良好,到2000年6月末,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30亿元,比年初增加660亿元,针对个贷期限长,借款人资信变化大,风险把握难的特点,各商业银行在发放个贷时基本都明确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从担保方式来看,以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物保构成了个人住房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但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也无形之中抬高了个贷的“门槛”,制约了个贷业务的拓展。因此,各金融部门如何捕捉商机,积极介入,勇于创新,寻求贷款担保的“瓶颈”突破,是当前金融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一、个贷担保中存在的问题从目前银行开办的个贷担保现状来看,借款人普遍反映担保的条件“苛  相似文献   

12.
商业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要求提供不动产作为抵押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这类贷款,借款人常以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多种类别。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需求日趋旺盛;  相似文献   

13.
当前,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许多传统融资业务正在恢复。担保贷款作为借贷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越来越受到各级专业银行的重视。但是,由于担保贷款业务在许多地方刚刚起步,人们对担保的知识知之甚少,加之计划经济体制时贷款观念的影响,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担保行为。尤其在一些工商企业中,这种不规范的担保行为往往给借贷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什么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的作用和目的是什么?所谓担保贷款,就是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时,要求客户提供必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有四种:一是由有信用及支付能力的第三人为借款人作担保;二是由借款人以自己可以支配的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担保;三是借款  相似文献   

14.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资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思考星日商显银行贷款资产的风险是由我国现阶段推行市场绝济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贷款资产业务过程中.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偿还贷款资产.致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一种可能性。然而对商业银行贷款资产风险并非无能...  相似文献   

15.
抵债资产,是指金融部门从无力偿还贷款的企业收回物资来顶替所欠贷款及利息的一种形式。然而,几年来对部分金融部门进行专项审计中经常发现,目前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金融部门在抵贷资产帐户内进行着大量的违纪活动,使抵债资产成了违纪问题的“避风港”。其违纪问题具体表现为: 1、收回的抵债资产既不做减少原企业贷款、增加抵贷资产的帐务处理,同时,收回的抵贷资产的价值与原贷款本息金额之间的损失也不做帐务处理。 2、收回抵债资产自行使用时,不做减少抵贷资产,增加相应资产的帐务处理。 3、收回的抵贷资产对外出租(如房屋)取…  相似文献   

16.
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将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相似文献   

17.
商业银行贷款方式知多少根据新近出台《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方式主要有六种:1、抵押贷款。借款人将其房产、设备、有价单证及其它可转让的权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抵押给银行,作为偿付贷款本息的保证,取得银行贷款。2、担保贷款。借款企业或单位以任...  相似文献   

18.
李健 《企业经济》2003,(12):165-166
近年来,随着农行不良资产清收以货币形式收回贷款越来越困难,以资抵债,即实施以借款人或担保人非货币资产抵偿贷款本息就成了银行保全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途径之一,现就以资抵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看法:一、存在的问题(一)接收中存在问题。一是不符合条件随意接收。按有关规定,只有在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倒闭,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清偿贷款本息,或抵押物,质物不能及时变现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才能实施以资抵债,取得抵债资产所有权,但有的经营行在借款企业还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借贷双方协商,接收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担保制度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到整个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本文将对商业银行贷款担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详细分析其原因,从贷款人、借款人以及社会经济大环境的角度进行探讨,并从宏观的经济转型、担保行业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微观的经济主体内部监管与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20.
所谓“保费”即保险费或担保费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住房贷款的安全,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担保。目前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四种:①财产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财产抵押加购房综合险;③财产质押担保;④连带责任担保。上述第③④种担保方式不再需要购买保险;而第①②种方式则必须购买保险。具体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