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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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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3-13
200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共计80多人参加了会议。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的一次重要会议。协会领导高度重视,马桂芝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向与会代表们介绍了2007年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和2008年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相似文献   

2.
《工程造价管理》2010,(1):51-51
2010年1月21~22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同志,近9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价协马桂芝秘书长主持,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莫兰新站长致欢迎词。  相似文献   

3.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2-13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提出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有关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2011年1月6~8日,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与造价员管理工作会议在云南腾冲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和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有关同志.139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南中价协马桂芝秘书长主持,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张晓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  相似文献   

5.
《工程造价管理》2008,(2):10-10
为贯彻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3月12日中价协刘巍副秘书长等一行4人.在南京参加了江苏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及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座谈会,就江苏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及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听取了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协会、各市造价管理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汇报,  相似文献   

6.
为了加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150号部令”),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现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建设部的有关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于2006年完成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的互认工作,有173名香港工料测量师取得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互认《证书》。为做好这些香港专业人士的初始注册工作,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现将初始注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根据建办标[2008112号文关于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互认并取得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互认证书的173名香港工料测量师进行了初始注册工作。根据部第64号文公告,核准了65名香港工料测量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11.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括在全国范围有效,并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凭证。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已经组织了16次,约14万人取得了执业资格。  相似文献   

12.
《工程造价管理》2012,(2):32-32
造价工程师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造价工程师作为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个人,必须依法进行注册。同时,造价工程师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社会荣誉感及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在满足这4个特性的前提下对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作以下阐述:1、造价工程师需要依法注册。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依法进行注册.并据此作为其参与相关执业活动的有效凭证。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中价协会员会费交纳、新会员人会和会员服务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4,(2):64-64,F003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270号《建设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的公告》,水电系统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37名造价工程师已被批准予以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相似文献   

15.
一、概述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已经实施了13年。目前已有11万多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进行了第四次系统修订。目前的考试大纲仍然以2003年原建设部、原人事部编写审定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基础。造价工程师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现行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2012年度会员会费交纳和新会员人会等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会员交纳会费、新会员入会及会员服务等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工程造价管理》2010,(6):F0002-F0002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专业人才交流与合作,根据2009年6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签订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的互认补充协议”,中价协分别于2010年10月11—13日、11月9—11日在香港、深圳两地开展了第二批香港工料测量师与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培训及考核,来自内地的170余名造价工程师和香港测量师学会推荐的168名工料测量师学会会员参加了培训考核。  相似文献   

20.
《工程造价管理》2009,(2):F0002-F0002
为加强国际造价工程师联合会(简称ICEC)与中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交流与合作,2009年2月12日,ICEC秘书长Peter Smith先生对我协会进行了工作访问,这是ICEC秘书长Peter Smith先生继2006年11月之后对中价协的再次访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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