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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以2009年恢复新股发行至2012年IPO新规出台为节点,基于曼一惠特尼U检验和独立样本t检验分别对新规出台前后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抑价率进行了计算与比较检验。结果显示,在2009至2012年新规出台前,主板与中小板、主板与创业板的IPO抑价率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中小板与创业板之间IPO抑价率不存在显著差异;2012年新规出台后三个市场之间的IPO抑价率差异性不显著。2012年IPO新规出台前后,主板自身的IPO抑价率均不存在显著差异,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IPO抑价率均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2.
我国中小企业板IPO抑价现象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基于我国2006-2008年的中小板块新股发行数据,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对中小板快IPO抑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从实证角度揭示了我国中小板块股票市场区别于国外成熟市场的IPO抑价现象。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我国2006年6月-2010年6月首发上市的538家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审计师声誉与新股发行抑价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1)用"国际四大"作为良好声誉审计师的替代变量时,审计师的良好声誉可以显著地降低客户的新股发行抑价程度,提高股票发行价格;(2)用"全国大所"作为良好声誉审计师的替代变量时,尽管结果不显著,但审计师声誉与客户的新股发行抑价率仍然成反向变动关系.这些证据表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审计师声誉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新股发行发行抑价的作用,而国际四大的声誉远比本土大所更能有效发挥这一作用.  相似文献   

4.
“新股发行抑价之谜”一直是投资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也长期存在这种现象.而新股发行实际上是政府、发行公司、投资银行、投资者四个主体的博弈和价格发现过程.本文将用信息不对称博弈模型着重分析发行企业和券商行为,并由此分析其对新股发行抑价率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不同声誉的发行中介是否会对IPO抑价产生不同影响,在国内还缺乏经验证据。通过实证研究得到如下结论:在单独考虑承销商声誉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上市公司IPO抑价率的关系时,承销商声誉与IPO抑价率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而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表现出与IPO抑价率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将承销商声誉与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综合考虑时,研究发现,发行中介联合声誉与IPO抑价率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发行中介声誉假说"在我国证券市场逐步产生作用,所以,促进我国发行中介构建优良声誉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投资银行声誉与IPO超额回报率相关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外理论与实证研究表明,投资银行声誉与IPO超额回报率负相关。本文选择2002~2006年在沪深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的股票为样本,同时考虑股票发行定价方式及股权分置等证券市场制度改革的影响,分时段、分市场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声誉型投资银行相对普通投资银行所承销的股票具有较高的平均抑价率,就声誉型投资银行内部而言,其声誉水平与IPO抑价率呈负相关,但其关系并不显著,即投资银行声誉假说在我国不成立。  相似文献   

7.
IPO定价中的抑价现象:理论与实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IPO(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中的新股抑价现象是IPO发行定价中的异常现象之一,一般指新股在发行市场的发行价格远低于新股在流通市场的价格,具体表现是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巨幅上扬,上市首日即可获得显著的超额回报.本文从对新股抑价现象的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建立探讨新股抑价原因的多元回归模型,利用数据对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试图找出形成新股抑价现象的内部机制以及各个因素与新股抑价的关系.最后分析新股抑价现象带来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降低新股抑价、提高发行市场效率有一些帮助.  相似文献   

8.
IPO(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中的新股抑价现象是IPO发行定价中的异常现象之一,一般指新股在发行市场的发行价格远低于新股在流通市场的价格,具体表现是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巨幅上扬,上市首日即可获得显著的超额回报.本文从对新股抑价现象的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建立探讨新股抑价原因的多元回归模型,利用数据对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试图找出形成新股抑价现象的内部机制以及各个因素与新股抑价的关系.最后分析新股抑价现象带来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降低新股抑价、提高发行市场效率有一些帮助.  相似文献   

9.
中国股市IPO抑价问题严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IPO抑价率绝对值远远高于国外市场平均水平.本文对于中国证券市场IPO抑价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IPO抑价的成因,并针对其中造成IPO严重抑价的因素提出可能的缓解措施,为IPO发行定价制度的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0.
IPO抑价现象在全球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但相比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国创业板市场的IPO抑价率明显偏高,不利于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IPO抑价是一种在“委托—代理”关系下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行为,风险投资的介入不但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机构的“信息优势”减小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还可以通过“认证作用”减小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因而可以降低公司IPO抑价率;联合风险投资是多个风险投资机构的集体行为,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强化风险投资带来的“信息优势”和“认证作用”,能够更有效地降低公司IPO抑价率;但如果联合风险投资中各投资机构持股份额的差异过大,会弱化“跟随者”的积极作用,甚至产生“搭便车”行为,进而可能会减弱联合风险投资介入对IPO抑价率的抑制效应。以2009—2019年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分析发现:风险投资介入能显著降低公司IPO抑价率,联合风险投资介入的公司比单独风险投资介入的公司IPO抑价率更低,联合风险投资中各投资机构持股比例差异的减小有利于公司IPO抑价率的降低;并且,联合风险投资介入的公司比单独风险投资介入的公司有更高的治理水平和资产回报率,因而能更有效地降低公司IPO抑价率。应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力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和避免承销商和风险投资机构的逆向选择行为;创业企业应尽可能选择联合风投形式进行IPO,并理性选择与自身发展相契合的风险投资机构,同时也要努力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信誉水平和市场资源配置能力,进而有效降低IPO抑价率,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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