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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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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销通常有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而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两种代销方式经常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笔者就两者之间的纳税影响进行案例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2.
代销是一种常见的销售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代销业务也日趋活跃。代销业务分为两种:一种是视同买断,即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另一种为收取手续费,即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代销商品数量向受托方支付手续费的销售方式。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讲解均对这两种代销方式的核算方法作出了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3.
代销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代委托方销售商品,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在市场经济飞速发达的今天,代销这种经营模式已经被众多商家所采用.然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受托方收取手续费账务处理的规定过于繁杂,本文对如何简化该账务处理方法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4.
孙茂东 《经济研究导刊》2009,(21):92-92,167
委托代销业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销售业务,也是中国目前流通领域内经常发生的业务。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因实物的交付而转移给受托方,因此,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应当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相似文献   

5.
陈海燕 《时代经贸》2012,(22):207-207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纳税处理一直是会计工作实际工作的难点,而增值税法、所得税、营业税法等财税法规的规定对于视同销售行为也有相互矛盾之处。本文就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规范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里的特殊行为,这些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处理除了在实务中与某些业务极易混淆外,他们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本身也存在着不同。本文通过对增值税视同销售本质进行分析,探讨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  相似文献   

7.
略谈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崔化宇新税制顺利实施的同时,有些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想就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谈些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代销产品、自产自用等八种情况应“视同销售货物”。《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8.
货物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对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不同,使得货物视同销售业务在会计处理上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做法,令许多会计实务工作者和学习者对这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感到非常困惑。因此,要正确进行货物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不仅需要理清会计准则与税法对视同销售认定存在的差异,还得理清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认定存在的差异。  相似文献   

9.
随着代销行为在企业间的盛行,委托方和受托方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要时代销与委托代销进行纳税筹划.本文就代销行为目前存在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在8种视同销售应税货物中,可以归纳三种情况:(1)转让货物但未发生产权转移;(2)虽然货物产权发生了变化,但货物的转移不一定采取直接的销售方式;(3)货物产权没有发生变动,货物转移也未采取销售形式,而是用于类似销售的其他用途,下面分别就8种视同销售行为归纳的三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1.
周作新 《新经济》2015,(Z1):135
受托加工是和委托加工相对应的一种业务,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设计甚至设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然后收取加工费用的劳务业务。此类业务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相关详细规定,由于受托加工物资不属于受托企业资产,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不对委托方提供的加工物资进行单独核算,缺失对加工物资的有效财务监督和管控。本文针对这种情形,以服装加工企业为例,对其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将"名义金额"入账方法应用到受托加工业务之中,使其更加适合服装加工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相似文献   

12.
同是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但在会计处理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异,笔者分别说明不同的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3.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28号),对企业处置资产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为广大会计工作者处理视同销售行为指明了方向。就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非正常销售的各个方面的会计处理加以讨论,浅析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自产货物“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4.
视同销售行为本身并不是销售,但纳税时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视同为一般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确定视同销售行为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各相关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逃避纳税的现象。三是体现增值税的配比原则。即购进货物已经在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购进货物应该产生相应的销售额,同时就应该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否则就会产生不配比情况。但会计上视同销售没有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没有专门章节的内容。视同销售行为中哪些应确认销售收入,哪些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这就需要认真甄别其业务的实质、公允价值的运用等,以判断是会计销售行为还是应税销售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视同销售”分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和未明文规定的“视同销售”,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本文通过结合视同销售的相关业务进行分析、会计处理,并进行例示,对视同销售行为相关增值税问题,从会计处理上作以整理和分析,以期对会计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业务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常会发生的两种行为,前者是购进的货物改变了原用途(已经代扣了进项税);后者是应该用于销售的货物未用于销售(减少了销项税)。通过把前者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后者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则能很清晰的区分两者,更能确保增值税税款计算的正确。  相似文献   

17.
邹彩莲 《现代经济信息》2011,(18):120-121,12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也变得日益复杂,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也极为常见,正确从会计和税务两个不同角度处理视同销售行为,成为会计等专业在校学生和正在从事会计、税务等工作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政策就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视同销售处理是会计实务中较为特殊的经济业务,这种业务本身不是很复杂,但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导致会计人员针对同一种经济业务需要从会计角度、流转税角度、所得税角度考虑是否属于视同销售,从而加大了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的复杂性。文章针对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实务中易混淆之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需要同时满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具体会计准则加以规范,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差异。拟对几种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进行思考,以期对会计实务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具有税负转嫁特性,当市场上供应弹性无限大而需求弹性无限小时,增值税税负全部由消费者承担;当需求弹性无限大而供给完全无弹性时,增值税税负则全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也对实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做出规定。其中,特殊行为包括兼营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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