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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猛 《现代经济》2006,(2):36-37
1997年10月15日,北京富阳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香榭舍公寓)与北京金汇饭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由金汇公司为香榭舍公寓提供物业服务及进行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三年。1999年10月26日,金汇公司将香榭舍公寓物  相似文献   

2.
物业管理权由业主的委托授权产生,通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物业管理权的及物性体现在:物业管理人行使物业管理权的目的和结果都是实现对物的管理。  相似文献   

3.
<现代物业>2005年第3期刊载一篇题为<物管费"滞纳金"一词当慎用>(以下简称"慎用"文)的文章.该文认为:"一旦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主张收取物业管理费滞纳金,而只能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要求加收滞纳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4.
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物业服务合同,任何一个物业管理企业都无法与任何一个物业区域的业主建立稳定,合法的服务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发展,还是对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合同是第一重要的。因而如何理解和把握好物业服务合同.必然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笔者对国家建设部最新(2004年9月6日)颁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研究,认为合同有以下八大新意。  相似文献   

5.
李钊 《现代经济》2002,(8):50-50
通常一些租户在与业主谈判租赁合同时,往往提出要业主给予租金甚至物业管理费的优惠要求,特别是当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租赁业务时,更是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减免物业管理费的要求。对业主来说,完全可根据市场情况、租户的实际情况给予租金优惠。如降低租金、装修期免租、不收押金等等。就物业管理费而言,无论是个别业主,  相似文献   

6.
倪斌鹭 《现代经济》2005,(11):36-37
[案例简介] 原告:厦门幸福花园业委会 被告:厦门永康物业公司 泰宇房地产公司系厦门幸福花园商品房的开发商.2002年,泰宇房地产公司与永康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永康物业公司对幸福花园进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至2005年7月止.2003年10月,幸福花园业委会经选举并报厦门市建委批准成立.2004年2月,幸福花园业委会与玉林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玉林物业公司对幸福花园进行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7.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物业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数量也大大增加,特别是因物业服务的标准不一,合同的违约责任不明等问题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激化,影响了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发展。为减少纠纷,利于司法审判,迫切需要对我国的物业服务合同立法进行完善,进一步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8.
张庆东 《现代经济》2007,(10S):62-64
2001年6月,刘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厦门市莲花广场一套面积为89平方米的住宅居住。购房后,刘先生即与莲花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厦门金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住宅按12元/平方米收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交管理费的干分之一交纳滞纳金;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约定.金都物业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清洁卫生、绿化、保安等九项内容。其中保安方面约定:实行24小时保安的义务,每天巡查十二次,固定岗设六个,并对电梯、大堂等进行监控。[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贾茹 《现代经济》2007,(10S):88-89
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利基础为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为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获得业主的委托,获得这种专有的物业管理权,履行合同内容。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义务,由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文就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物业管理合同是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颜 《现代经济》2002,(12):49-51
物业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还足服务合同一直是业内人士迷惑不清的问题,经常听说有纠纷涉及这个问题却事后又没有结论。笔者查了几份相关的地方法规,发现《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合同表达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与《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则分别称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管理合同”,究竟如何表述更合理、更合法?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论述了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重要意义:它能较好地履行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对前期物业管理的责任,有利于防范前期物业管理中潜在的风险。这是保证开发商开发建设高质量、高品质项目的重要辅助途径之一,也是便于对业主入住后服务,从而能树立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良好的、负责任的形象,更有利于物业企业在日后的服务过程中能与业主委员会达成正式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关系。通过专业的、规范的介入方法可以达到前期介入的预期目的。  相似文献   

12.
罗勇 《现代经济》2007,6(6):42-43
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分析,指出物业管理纠纷主要存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不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并且明细物业合同条款,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相似文献   

13.
在出现“物业服务无合同依据”的情形时,应如何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的事实物业服务呢?在审判实践中,当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起诉要求业主缴交该段无合同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时,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事实物业服务关系”来认定,判令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缴交相应时期的物业管理费。  相似文献   

14.
[案例] 穗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成立,于2008年11月取得三级物业服务资质,并接受开发商穗鑫发展公司委托为广州市穗鑫花园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服务期限为2007年7月到2010年7月,住宅部分的收费为每平方米每月1.8元,业主在每月的12日之前交纳物业服务费.  相似文献   

15.
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利基础为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为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获得业主的委托,获得这种专有的物业管理权,履行合同内容。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义务,由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文就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在物业管理服务实践中,无论是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谈判阶段,还是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当事人经常会对大、中、小修如何界定产生歧见,有的时候甚至会影响物业服务合同的正常履行。本文拟通过对大、中、小修界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试图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案和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7.
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利基础为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为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获得业主的委托,获得这种专有的物业管理权,履行合同内容.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义务,由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文就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员会与按法定程序及要求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由利害关系人对物业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因此,前期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相似文献   

19.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人"对高空落物损害责任的承担未履行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收缴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道难,根据我们对业主拒交拖欠物业服务费原因分析,主要可以细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因为开发商或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业主拒交拖欠物业费;第二类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而拒交拖欠物业费;第三类是由于业主自身原因而拒交拖欠物业费;第四类是业主有缴费能力而恶意拒交拖欠物业费(即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达到标准,而业主有缴费能力,找一些理由拒交拖欠物业服务费,有的长达三年,最多的长达八年未交物业费)。据不完全统计,上述四种类型拒交拖欠的物业服务费达到总收费额的20%左右,本文阐述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第四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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