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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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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16,(10)
<正>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强调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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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民自治与农村土地问题 总被引:13,自引:2,他引:13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是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村民自治组织具有某种同构关系。在完善现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必须坚持和维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民主议定、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以及公平合理与诚实信用等一系列原则。由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具有凝固性,农民和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具有长期性,因此需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转让、继承以及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等影响农民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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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2002,(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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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他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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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承包经营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必须长期坚持 ,而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 ,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 ,任何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都必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一、正确认识和判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新形式1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它的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1)农民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前提。(2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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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宗明义地在总则第一条就阐明:“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言简意赅的一段话,明确了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宪法的规定;阐明了要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指出了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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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甘肃省张掖市近年来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业农村改革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维护农民集体各项权能,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2012年以来,张掖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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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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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现就家庭承包中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介绍如下。 一、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一)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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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村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一直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焦点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问题,谈一浅见。一、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一)充分认识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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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面临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经过农村改革而建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其特点有二:一是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经营使用权由承包农户享有。二是集体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给社员,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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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中央非常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有明确要求。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是稳定的,土地流转也是健康的。但必须看到,引导土地规范流转的机制还不健全,维护和发展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制度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只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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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基本手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是国家法定的一种用益物权。长期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合同管理为主,缺少严格规范的国家登记。虽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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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与科技》1998,(11)
第一、必须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这是政治上正确对待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问题,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第二、必须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探索和完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同所有权分离,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理顺了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这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