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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就是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收入,它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企业不负有纳税义务,一般来说是有着特定目的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上述不征税收入做了详细释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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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则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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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09,(10):10-11
一、企业所得税
(一)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财政补贴。进口成品油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重点复核上述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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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和山东省取消和停征17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烟台市取消16项行政事业收费并降低其他收费标准:为此,招远市成立了由财政、物价部门组成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小组.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认真清理、筛选、反复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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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经济往来的重要凭证。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在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及其他资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分为收费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往来结算票据三类。往来结算票据是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票据相对应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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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性资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