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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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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涉及一个权衡将要保护的利益与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将要损害的利益之间的轻重问题。行为人在必要限度内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因其所保护的利益大于其所造成的损害,其行为具有正义合理性。紧急避险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则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3.
尽管紧急避险行为已为法律所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尚存在许多可争议之处。自著名的“卡那安得斯之板案”以来,生命权能否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各国学者观点不一。从紧急避险的构成和本质上去思索,认为把生命权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是思想进化与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4.
这是一起发生在被司机称为“救命车道”——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区的交通事故,虽致死人命,但交警认定事故纯属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死者家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撞人司机赔偿36万元;撞人司机不理解法院的判决——“交警已经认定没有责任,为何还要判我承担全部责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关于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区的规定。据统计,这起事故的发生地——北京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每个月约有40辆货车因刹车失灵进入紧急避险区……  相似文献   

5.
案情:2005年1月30日凌晨,朱勇(化名)驾驶大货车行至北京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53公里处时,刹车突然失灵,把车开进了高速路旁边的“紧急避险区”。朱勇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自己维修。约40分钟后,朱勇还在车下修车时,一辆满载煤炭的斯太尔大货车也因为刹车失灵高速冲进了该“紧急避险区”,斯太尔的右前部撞到货车左后部,相撞后,两辆货车又在满是石子的避险区内向前滑了几米,朱勇被碾轧身亡。交警认定,朱勇和刘刚驾驶机动车进入紧急避险停车区,属于意外发生事故,双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双方均无责任。2005年5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6.
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常会造成外伤,其中常见的开放性损伤的主要表现是出血,伴着剧烈的疼痛,使人惊慌失措。此时最要紧的是紧急止血。发生交通事故外伤时往往在远离医院的地方,不可能立即得到医务人员的救助,如不及时正确采取止血措施,往往会危及伤者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由自己或在现场的旁人立即进行止血。  相似文献   

7.
2004年3月12日,康某驾驶一辆大货车正常行驶,莫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突然从旁边窜出横穿公路。康某为避让莫某使车辆侧翻,造成经济损失4000元。事后,康某要求莫某赔偿其经济损失被拒绝,康某将莫某告上法庭。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康某为避免莫某的生命受伤害而使自己  相似文献   

8.
自2004年5月29日发生交通事故后,河北省安国市司机宁某逢人便说自己“冤”。那么冤情何在,宁说:事发当时,他驾驶大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中,一个骑自行车,车后带着一大捆红薯秧苗的中年妇女,在他临近时突然猛向左拐。他当时就是踩死刹车也非撞上她不可,出于本能反应,  相似文献   

9.
2001年12月2日,河南省襄城县米某的妻子到平顶山市参加朋友的婚礼,在平顶山过马路时被汽车撞死,尸体放进平顶山煤业有限公司总医院的太平间。米某随即赶到太平间,值班员告诉尸体在8号柜。米某拉开半截柜门看见尸体穿的红毛衣和妻子的一样,再没细看就推回去了。12月7日米某将尸体火化,把骨灰撒进棺材土葬了。12月14日,交警让米某再去认尸,打开6号柜,  相似文献   

10.
紧急止血法     
开放性损伤在交通事故中最为常见,主要是出血。伴着剧烈的疼痛,鲜血从伤口汨汨流出,常使人惊慌失措,此时要立即止血。当事故发生在远离医院的地方,不可能立即得到医务人员的救助,外伤流血如不及时采取正确的止血措施,随时都会危及伤者的生命安全。因此,正确有效的措施是由自己或现场其他人立即进行止血。止血方法并不复杂。由于血液流动受重力影响,抬高肢体后可以减少出血,如果四肢受伤,可将四肢尽量抬高。比如手指受伤,可将上肢高举超过心脏水平。这种方法,对那些少量渗血的伤口比较有效,而对大量流血的伤情来说,最有效的是包扎止血法,最好…  相似文献   

11.
2003年7月29日19时30分,河北省石家庄市公交公司一辆客运车沿公交专用车道正常行驶时,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桑塔纳小客车在没有掉头转弯标志的街口突然掉头,以至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车内10名站立的乘客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其中8人(4人骨折)住院治疗。受伤乘客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相似文献   

12.
目前,高速公路对车辆速度有着不同的要求,由于目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种类繁多,且性能参差不齐,部分驾驶员违章违规驾驶,导致大流量的高速公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从近几年相关的统计数据来看,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总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重、特大的交通事故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而由于重、特大交通事故损失大、处理时间长,对高速公路的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13.
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与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全世界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达120多万,受伤人数高达5000多万。近几年来,我国每年交通事故导致8万~10万人死亡,40万~50万受伤。有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仅占全球汽车保有量的3%,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占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人数的15%~20%。2004~2007年间我国交通致死率为17.2%~27.3%,而同期美国、日本仅为1.3%~2%。  相似文献   

14.
营运车辆事故在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占比较大,减少营运车辆事故发生是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牛鼻子。追根求源,做到营运安全还得靠手握方向盘的驾驶员。一些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才发生的,令人扼腕痛惜。 处置不当引发的惨案 案例一:许平南事故。2011年1月11日18时30分,一客车行至许平南高速公路163公里处,为躲避前方因交通事故停在左侧道路的小轿车,客车司机向右猛打方向,撞破右侧护栏冲入边沟后仰翻,造成16人死亡。  相似文献   

15.
正一脚踩下去,车站住了,这一回就过去了,一脚踩下去,车没站住,这一辈子就过去了。许多汽车刹得住与刹不住,结局往往是阴阳两隔。所以,刹车系统无疑担当了汽车最重要安全屏障的使命。然而,当这道屏障的保护功能大打折扣时,就可能变成马路杀手;更加不幸的是,你好巧不巧的就是这辆马路杀手的驾驶员,该怎么办呢?听过一个比较有趣的故事,它或许可以给出我们答案:  相似文献   

16.
十年过去了,往事的记忆常在心中泛起。1993年9月28日13时20分左右,黄山市黟县境内的方家岭上,一辆大客车坠落山涧,死亡12人,轻重伤21人,车辆报废。这是一起单方面肇事的交通事故,因车属国营企业,驾驶员当场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明确,如果简而化之,既无碍于受害人的利益,也符合相关责任人的心理。然而事故调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一丝不苟,从蛛丝马迹中查找证据,理疑点、摆问题、追本穷源——由于现场勘查缜密,逻辑推理严谨,事故原因分析透彻,使事故的真正原因得以揭示,从而避免了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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