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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内蒙古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推动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保护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推动新农村建设、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而充分尊重林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地位,了解其需求及意愿,有利于正确引导林农科学经营林地、林木资源,是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标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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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革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林权改革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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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的影响界定:陕省84个村样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干部是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对林权改革影响的评估具有较强权威性。通过对陕西省4县84个村干部的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对林权改革政策实践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发现:林改对林农的增收作用有限,但林权意识逐渐觉醒;林改消解村集体组织的经济基础,但促进村级民主进程的发展;林改改善了干群关系,但村庄社会稳定问题较为突出。林权改革的影响是多面向、复杂的,应关注其在产权和经济层面的作用,也应考察在基层实践的政治社会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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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林权改革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影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因素,对林权改革前后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了描述,总结出森林经营状况变化的原因,具体描述林权改革前后森林经营情况,并提出了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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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30年前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召开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标志着集体林业的改革发展问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林农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乃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我国林业发展将迎来战略机遇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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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成效突出
近年来,黄山市紧紧围绕“林权改革顺利、林业快速发展、林病有效防控、林农持续增收、林区和谐稳定”五大目标,大力推进“认识、思路、组织、金融、市场、政策”六大创新,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扎实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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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完善,其中林权融资一直以来是林权改革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林权抵押贷款,使林权价值得到充分认可,为林农贷款和创业致富开辟新途径,为林业发展和林业融资指引新方向,使银林共同驶向发展的快车道。信阳五云茶叶集团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从土地流转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探索出林权融资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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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推广,国有林权能否抵押、抵押的法律依据以及实践中如何进行操作,在目前的研究中属于空白地带。从民事立法和担保立法角度看,国有林权抵押属于不动产抵押的特殊类型,其法律依据为林业主管部门对国有林权抵押有政策性规定和《担保法》相关司法解释,要依照严格的程序对林地、森林、林木和林下经济作物进行抵押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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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林权改革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影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因素,对林权改革前后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了描述,总结出森林经营状况变化的原因,具体描述林权改革前后森林经营情况,并提出了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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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30年前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召开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标志着集体林业的改革发展问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林农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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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遂川县作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其改革经验非常值得借鉴。通过介绍遂川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情况,分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遂川县林权流转和林农收入的影响,指出其改革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根据这些不足之处提出了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合理解决林权争议,合理安排财政,多渠道解决经费难问题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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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开始至2005年,南平市在1995年、2001年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探索围绕“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再次展开。基本要求是“耕者有其山,耕者有其权,耕者有其责,耕者有其利”。力求实现的目标是“林农致富、村财增收、资源增量”。主要改革方式是:“以家庭承包为主,根据村情民意,实行分户承包、联户承包、小组承包、村办股份林场“等多种形式经营。在具体操作上采取如下方法:一是对前两次改革(即1995年、2001年)承包或转让未到期的集体林进行“回头看 ”,属合法、合理承包,没有暗箱操作的,要本着尊重历史和事实,予以确权发证,并对其下一轮伐期的林地使用权实行预先发包(期货);对确实暗箱操作,违法违规承包、转让的,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收回重新发包。二是对有效承包的自留山予以确权发证。三是对仍在集体手中经营的山林按“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原则,相对平均地发包给村内农户、联户或小组及其它经济实体;对边远荒山和采伐迹地,村内无法落实承包的可面向社会招标承包。在利益分配上,主要向林农倾斜,集体留10%以内山林统经营,90%的集体林将林木产权明晰到户,然后依村民意愿自主选择承包方式。对承包的山林,集体收取30%左右林地使用金(林地所有权归集体),70%左右的经营收益归承包户。这次林改的特点是突出解决林权产权问题,回归集体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经营收益权属村民共有的本来事实,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通过确权发放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使林农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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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林权改革内容出发,阐述了林权改革的关键在于明晰产权,探讨了林权的有关法律要素以及改革的具体内涵: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以及保障收益权。提出了林权制度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从根本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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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延长山林承包经营期、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浙江省逐步形成了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促进了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标的逐步实现。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为深入推进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