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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呈现出新的特点,新经济模式下国际税务环境和国际税务合作面临新挑战。为了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经合组织正在加紧行动,深入推进BEPS2.0行动计划,欧盟也适时推出区域新税务规划(“21世纪企业税务”通讯公告)。欧盟新税务规划中提出的政策、建议、措施整体凸显了欧盟税务改革未来可能的走向,很多规划与二十国集团和经合组织(G20/OECD)对全球税收改革讨论的蓝本遥相呼应,也代表着未来国际税务合作的新趋势。本文以欧盟新税务规划出台的背景和具体细则为基础,结合对经合组织BEPS2.0行动计划和双支柱规则的简析,对国际税务合作的新趋势做了解读,对于我国企业把握未来全球税务发展趋势,合理开展国际业务和提前做好国际税务筹划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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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行业,由于我国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在逐渐的提高,整个房地产行业也变得更加成熟,因此,竞争也更加的激烈.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提高自己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提高整体效率,而税收是每个行业都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它在房地产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今,房地产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行业,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实行了一定的宏观调控,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的管理日趋严格.因此,加强公司内部的税收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进行统筹规划,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率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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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42岁;莫太太,41岁;孩子14岁,已上初中二年级。夫妇两人在中国创办了一家公司,已经运营了5年,公司年销售收入已达1200万元人民币。随着公司的成长,莫先生的家庭资产也突破千万元大关。不久前,莫先生萌生了移民温哥华的想法。一方面,莫先生希望孩子能接受国际化教育,太太能享受到温哥华免费医疗;另一方面莫先生也了解到加拿大是一个对全球收入征税的国家,他担心移民后的税收负担过重。为此,他希望详细了解温哥华的医疗和税务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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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定.税务管理和规划是海外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规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差别待遇,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纳税的目标,以减轻税负,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活动.本文以埃塞俄比亚、乌干达等国的税务管理为基础,对海外工程项目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成本、资金支出、财会业务、组织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税务规划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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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用的承包方式,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模式,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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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5,(4):37-38
资产重组中货物转让增值税问题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资产重组。在实施资产重组过程中,有的货物发生多次转让行为,请问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北京市袁帅)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资产重组。在实施资产重组过程中,有的货物发生多次转让行为,请问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北京市袁帅)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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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3,(8):39-40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请问向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北京市王洋)在线专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将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