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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1.自创正商誉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资产确认的标准有四个:可定义性、可计量性、可相关性和可靠性。而自创商誉是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超额盈利能力的无形资源。从可计量性来看,企业若对自创商誉外在的超额盈利能力的大小作为计  相似文献   

2.
在现实会计世界里,究竟是否应该确认自创商誉,这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笔者认为,商誉(无论是自创还是外购)都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经济资源,且基本符合确认的条件,因此,主张应对自创商誉也加以确认与计量,但考虑到自创商誉的特殊性,即将自创商誉作为永久性资产(不摊销)进行披露,但进行减值评估。  相似文献   

3.
梁锦联 《全国商情》2009,(23):70-71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由于自创商誉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经济资源,本文从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和摊销四个方面对自创商誉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4.
不论自创商誉,还是外购商誉都应该及时确认并计量反映,这才符合会计的可比性、相关性、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商誉的价值应随着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大小进行调整,才能正确反映商誉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黄松平 《新智慧》2007,(9):16-17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商誉的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立和积累的、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源。外购商誉是指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非企业自创的商誉。新旧会计准则均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商誉实际是外购商誉。笔者认为,承认外购商誉、不承认自创商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会计计量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为自创商誉的计量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自创商誉的计量,可采用未来超额利润的资本化价值,单独计价使企业获得未来超额盈利的每项优势价值的加总,计算企业整体重估价值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等方法。  相似文献   

7.
理论界对商誉的争论至今也未停止过 ,传统会计仅对外购商誉予以确认 ,而对企业自创商誉不予计价入账。本文则认为虽然自创商誉具有不确定性 ,但其作为企业一项不可确指可预期的未来收益 ,符合资产的定义及确认的基本标准 ,应予确认。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与计量并不符合资产计量的目的,自创商誉不应予以确认计量;外购商誉是购并企业为达到自身目的而支付的代价,因而可作为递延项目进行处理;在特定的购并情形下会出现负商誉,对负商誉的处理应本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对自创商誉价值不予确认;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仅仅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这不仅造成企业账面资产价值被低估,也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本文提出了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应予揭示的理由、计量方法和相应的账务处理方法。一、自创商誉应予揭示1.自创商誉价值应予揭示的理由。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诸如企业信誉、社会形象、商品品牌、人才素质、长期形成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特色等。这些资源对企业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企业能比其他同类企业获得更高收益。然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确认外购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传统观点认为,与形成自创商誉相关的各种支出,如广告费、培训费、研究与开发支出等,在费用发生时难以预测其经济效果,更难具体确认其成本计算对象,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在费用发生时均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而不当作无形资产入账。但是,就外购商誉与自创商誉的关系来说,自创商誉是外购商誉的基础,外购商誉是自创商誉的转化形式,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外购商誉实质上是被购入企业的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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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具有无形性和带来超额收益的不确定性。自创商誉应当评估确认并以资产入账;对于购并企业在购并被购并企业时所支付的超过公允市价的部分,应作为递延资产处理,而不是确认为商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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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创商誉之确认与计量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会计模式及惯例并未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总资产中自创商誉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刻。针对现有会计制度不确认自创商誉的现状,从资产定义等角度阐述了确认自创商誉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提出了计量自创商誉的若干方法和数学模型。  相似文献   

12.
不管对正商誉的价值评估还是对负商誉的价值评估,都可以用超额收益法,其中关键问题是对未来企业年超额收益数或年降低收益数的估计。但是由于该方法默认的前提是:企业年超额收益数或年降低收益数全部是由商誉造成的,所以笔者认为用该方法估计商誉的价值误差会很大。不管对自创商誉还是对外购商誉,都可以用割差法。  相似文献   

13.
随着WTO保护期届满、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合并不失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投资风险、增强竞争力的便捷之路。而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对于合并企业的后续发展影响深远,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外购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重新认识。一、传统的商誉观从19世纪末商誉观的形成到亨德里克森三种商誉观的总结,人们普遍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商誉是特殊的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根据来源的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在会计实务中出于三方面(稳健主义、确认价值基础的可靠性、以成本为基础的会计)的考虑,一般不确认自创商誉,只确认外购商誉。具体说来,对于如何确认外购商誉,传统的观点有以下几种:1.外购商誉的确认范围。较早的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并购企业在合并交易日所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所获股权相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然而,由于意识到购买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非都是不可辨认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首次提出了“核心商誉”的概念。核心商誉包括两部分:一是被并购企业在被并购前已经存在的商誉在继续经营中的公允价值,称为“持续经营商誉”;二是代表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协作能力的公允价值,称为“合并商誉”。这一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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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应予以确认,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当企业在连续若干年内总体市价都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开始确认自创商誉,并在以后逐年评估,对自创商誉不断再确认。对自创商誉的摊销可采用逐年重估法。  相似文献   

15.
谢爱婷 《新智慧》2000,(16):28-28,27
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价值。多数国家不允许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与当时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大的状况相适应。但随着21世纪的来临,人类向知识经济时代跨越,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行业中,自创商誉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当今全球性购并浪潮中,商誉在购并价格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于应否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已开始有所共识。本文就如何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谈谈以下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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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商誉会计发展模式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誉会计模式的核心环节是商誉的确认、摊销与计量问题。现有商誉会计模式中存在许多争议,诸如商誉的本质是什么?是否应该确认和计量自创商誉?商誉是否需要摊销?是否存在负商誉?鉴于计量方法的不成熟性,未来商誉会计模式的发展思路是确认和摊销外购商誉,并把它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系统中;暂时不确认也不摊销自创商誉,可把它先纳入管理会计报告系统中,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系统中。  相似文献   

17.
在很多人的头脑中,存在着各种对商誉的错误认识,这些错误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企业存在超额盈利就一定存在正商誉,反之就一定存在负商誉。②并购实践中,买价与被购企业净资产的评估价的差额就是外购商誉的价值(正负商誉)。③品牌资产其实就是商誉资产。④正商誉就是消费者偏好企业产品所带来的利益,负商誉就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不够偏好所带来的损失。⑤商誉(正负商誉)的价值是随着时间的递延而减少的。⑥外购商誉其实就是企业的自购商誉。⑦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形成商誉的原因之一。⑧正商誉的形成一定是有资金投入的。本文将对这些观点进行分析,并指出其不合理的地方。  相似文献   

18.
对商誉处理的通行做法是不确认自创商誉,新的观点认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自创与外购商誉一样,也应确认。在对上述两种做法进行了探讨的同时,笔者认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均不应由帐,而是通过其它途径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19.
随着企业兼并、收购浪潮的涌起,企业产权交易日益活跃,在产权有偿转让过程中,商誉越来越重要.特别是自创商誉在企业的资产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确认自创商誉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着重指出在新准则下自创商誉应当被确认的理由.同时提出其计量的方法.  相似文献   

20.
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商誉的确认和计量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商誉的特点,使得自创商誉在确认、计量方面存在争议。本文认为,自创商誉会计上应予揭示和确认,并在分析了自创商誉在会计上得不到反映的原因之后,强调了自创商誉确认与计量问题解决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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