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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协定》与区域经济合作——对我国参与区域性实质优惠制度安排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曼谷协定》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制度安排的区域贸易协议。本文通过分析《曼谷协定》及其框架下的区域经贸合作,探讨我国参与实质性区域优惠安排的成功经验与不足,并对这一区域合作体的前景作初步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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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原名为《曼谷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签订于1975年7月,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目前《亚太贸易协定》正式成员包括中国、印度、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6个国家。除中国外,其他5个成员均为原始缔约国。《协定》成员国地处东亚和南亚这两个重要地区,是亚太地区唯一连接东亚和南亚的区域贸易安排。拥有26亿人口的大市场,2004年GDP达到3万亿美元,贸易规模近2万亿美元。2005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曼谷协定》首届部长级理事会对《曼谷协定》文本进行了修改,并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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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协定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关税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本文介绍了曼谷协定的由来与发展、曼谷协定的关税减让及原产地规则。曼谷协定税率要比最惠国税率低,充分利用《曼谷协定》的有关优惠条款将有助于我国商品对相关国家的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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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 《中国海关》2009,(8):36-37
《亚太贸易协定》是我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优惠贸易安排,其前身为《曼谷协定》:成员为中国、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和斯里兰卡6个国家,成员国人口约占世界人口40%。《亚太贸易协定》的实施,对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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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关税优惠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曼谷协定》给中国出口企业提供了可利用空间。然而,绝大部分出口企业却浑然不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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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协定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安排的区域贸易协议,现有六名成员。充分利用曼谷协定,可促进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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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作为《曼谷协定》的升级版,提供了更多的关税削减。然而中国企业对这些优惠税率的利用还远未充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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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 《中国海关》2009,(7):32-33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进口货物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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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实施以来.内地给予优惠进口的货物逐季增加.香港受惠领域逐渐扩大。据海关统计.第一季度经内地口岸实际验放的香港CEPA项下货物总值为l。7亿港元.第二季度为2亿港元.第三季度为2.8亿港元.累计实际进口6.5亿港元.免征关税4446.8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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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 《中国海关》2009,(11):34-35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下“早期收获”方案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原产于东盟9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优惠税率.2010年,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以此为标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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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下称《协定》)正式生效实施。根据《协定》安排,双方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税目比例均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也体现了各自给予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同时,双方还同意加强投资合作,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倡议、电子商务、经济技术等领域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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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的当日,中国和毛里求斯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下称《协定》)也正式生效。1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对此表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中国和毛里求斯等非洲国家都面临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的艰巨任务。《协定》如期生效实施,体现了中方坚定不移推动中非互利合作、深化中非传统友好的立场,进一步丰富了中非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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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海关总署第254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的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截至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优惠贸易协定涉及经核准出口商管理的有五个,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冰自贸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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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紧密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贸联系,支持香港改善经济结构并走向新的繁荣,中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有关措施将由200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