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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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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水风险的可保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水灾害是世界历史上自然灾害中极为严重的灾害之一,然而作为转嫁风险、损失补偿重要手段的洪水保险却没有大范围普及。究其原因并不是由于洪水保险缺乏需求,而是由于保险经营自身的一些原因引起的。本文首先对风险的可保性原则、洪水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认为洪水风险具有弱可保性,然而通过增加参与主体、扩大损失分担面、加强承保洪水风险的技术条件等措施,使得洪水风险得到有效分散,并最终得到在实行强制性洪水保险、构建多层次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和发展单一风险洪水保单等条件下洪水风险是可保风险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关于建立我国洪水保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气候环境的不断恶化,我国洪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进一步增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在我国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洪水保险制度已刻不容缓。洪水保险作为防灾减损的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措施,可以通过在时间、空间上分散风险,增强社会整体的承灾能力,并可在防御灾害、灾后救助、补偿和减少灾害损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洪水保险设立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洪水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由于洪涝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断攀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洪水保险已迫在眉睫。本文在对国际上现有的洪水保险模式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指出了当前我国建立洪水保险所面临的经济可行性、风险分散性和调动三方积极性的问题,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洪水保险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了我国洪水保险应以小额保险先行,逐步过渡到强制性补偿保险,最后推广为指数化保险的三步走战略。  相似文献   

4.
在各种自然灾害风险中,洪水风险对于中国而言是最常见、最严重和损失恢复缓慢的风险之一。相对于低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住房和财产由于缺少洪水保险的保障更易于暴露在洪水风险中。研究中挑选高风险地区作为样本,对不同地区洪水保险的供需缺口进行估计并排序。基于此结果得出如下结论:洪水保险的需求更可能受到不同地区洪水风险等级水平和经济基础决定的损失恢复能力的影响;与不同的需求水平相比较,洪水保险供给存在明显不足和结构化问题。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影响洪水保险供需缺口;政府被认为能够通过诸如在供给端建立跨区域和国家层面的洪水巨灾分散机制和在需求端对保险费提供动态差异性补贴等综合性公共政策弥补洪水保险的供需缺口。  相似文献   

5.
从流域洪水风险管理和综合治理的角度看,应当充分发挥洪水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促进流域的洪水风险的实际暴露情况的改善我国是一个灾害多发的国家,特别是洪水灾害。根据统计数据,1990~2010年间我国洪灾的年均损失额高达1202.8亿元,年均死亡人数高达2783人。从各国的洪水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有机结合是有效的解决之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展了以洪水控制为主要目标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6.
张超 《时代金融》2008,(5):137-139
淮河是新中国成立后进行全面治理的第一条大河,取得了较好的治水成绩,除害兴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淮河流域的洪水仍时有发生,继2003年淮河流域大涝之后,仅仅4年后,2007年7月淮河再度发生洪水灾害,沿淮人民又一次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虽然我国政府在淮河流域的防洪抗洪方面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洪水灾害损失补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尤其是淮河流域蓄洪区的居民,在遭受洪水侵害后,除了社会、政府的救济,就没有别的指望。在天灾面前,最有可能成为蓄滞洪区居民强有力保障的蓄洪区洪水保险却又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就对淮河流域蓄洪区洪水保险问题做一探析。  相似文献   

7.
李硕 《中国外资》2013,(16):259-259
巨灾可保性问题是关系到巨灾是否可保的关键性因素,近年来随着巨灾保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性不断加大,社会各界对巨灾保险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数据文库中关于巨灾保险研究的学术著作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但多数人对巨灾保险的可保性仅仅有这一鳞半爪的了解,本文首先从不同标准来浅析巨灾的可保性问题,然后着重从分散风险和补偿机制的实现角度得出精算角度下巨灾的可保性结论,最后从分析中提炼出巨灾保险的实现条件。  相似文献   

8.
巨灾,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巨大损失的严重灾害或灾难。美国保险服务局按照1998年的价格水平将巨灾定义为“导致财产直接损失超过2500万美元并影响到大范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事件”。巨灾风险,则是引致巨大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由于巨灾风险发生概率小但损失巨大,且不完全具备风险大量和风险同质等可保风险的条件,从而使其缺乏...  相似文献   

9.
淮河流域洪水灾害频繁,给流域人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借鉴国际经验可知,洪水保险是分散洪水风险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论述将淮河流域四个省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保险共同体开展洪水保险,这对解决淮河洪水风险问题具有理论与实际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0.
建立我国洪水保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8年夏季我国发生的全流域洪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文章对我国的洪水风险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评估,阐述了我国洪水保险的现状,并对建立我国的洪水保险制度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洪水灾害是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然而,洪水保险制度却迟迟未能建立。本文搜集和分析有关美国洪水保险计划(NFIP)的最新文献,对以NFIP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洪水保险运营模式进行了历史脉络的梳理,研究了其法制发展、运营现状、模式特色以及出现的问题,最后对洪水保险的政府运营模式进行了启发式的总结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用保形式补偿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当今世界上普遍 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灾害保险作淡抗御自然灾害的对策之一,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因而在保险事业中,树立并加强防灾意识更具有重要意义,又鉴于我国灾害多,造成的损失大,灾害保险发展历史短、体制不尽合理,树立并加强防灾意识,应该成为推动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和繁荣我国保险事业,使之成为防灾减灾体制的一个重要而有效部分的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13.
本文基于1980~2008年南方双季稻地区575个县粮食单产和183个气象站的数据,对天气指数保险进行了选择分析。研究发现:不同天气指数可保区的空间分布差异大;依据可保区相关系数的概率分布,发现气象产量损失与温度灾害指数之间的整体相关程度和内部匀质性均较高;随着种植制度的改变,水稻的冷害和暴雨可保区的质心向西南方向迁移,热害和干旱可保区质心向东北方向迁移;水稻的冷害可保区质心迁移距离最长,进一步结合风险分散理论则冷害风险分散程度最高。因此,综合农业气象灾害的可保性和可保区的质心迁移分析得到,在南方双季稻种植区,选择冷害指数实行天气保险的可行性最大。  相似文献   

14.
在分析台风灾害保险现状的基础上,基于台风灾害的可保性与台风灾害预测评估理论,对粤桂琼闽地区台风灾害风险的合作与创新提出了完善数据收集、差异化收取保费、多层次参与赔付、风险分散机制的风险共保体、灾害基金。并提出了发行灾害债券、气象指数灾害保险、衍生产品以及跨区域、跨风险合作等风险分散创新方式等。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学术界提出的可保风险的理论基础和业界采用的可保风险的判定标准进行阐释和对比,以机动车辆综合保险为例分析业界的可保风险判定标准的适用性,由此进一步通过分析主管与官员责任险、自然灾害风险、恐怖活动风险等风险的可保性转化,得到任何保险利益是否具有商业可保性,都是与当时当地的历史经济条件紧密相关的,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是可以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相互转化的.  相似文献   

16.
巨灾风险可保性研究一、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国外学者从保险精算、保险市场经济学等角度对巨灾风险是否可保的研究,大致有三种结论:一是巨灾风险不可保.Berliner(1982)认为巨灾风险不符合保险精算角度的判断标准;Kunreuther等(1993)和Browne等(2000)认为由于巨灾保险市场供需两方主体行为偏差导致巨灾风险无法在保险市场上有效分散,因而巨灾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二是巨灾风险可保.Courbage等(2002)从保险消费角度认为,只要能在保险市场中有效转移巨灾风险损失,则其就是可保风险;Freeman等(2003)则从保险人角度认为,如果保险人能够识别巨灾风险并能厘定费率,则其就是可保风险.  相似文献   

17.
2008年汶川地震,损失巨大,而我国的保险行业并未承担起足够的帮助国家和人民分先灾害损失的责任,这主要是由我国巨灾风险损失的保险补偿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建立我国的巨灾保险机制已经刻不容缓。首先介绍巨灾损失的多维补偿机制,然后归纳总结发达国家巨灾风险损失的保险补偿机制,最后构建我国巨灾风险损失的保险补偿机制,完善我国保险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8.
浙江省从2006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但目前的农业巨灾损失补偿机制尚不能确保农业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文章从巨灾风险造成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视角出发,分析浙江省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现状,并提出应从建立农业灾害数据库、充分利用再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等方面入手完善浙江省农业巨灾损失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19.
沈蕾 《海南金融》2012,(8):80-84
从2006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浙江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但目前的农业巨灾损失补偿机制尚不能保障农业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本文从巨灾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的视角出发,分析浙江省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现状,并提出应从建立农业灾害数据库、充分利用再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等方面入手完善浙江省农业巨灾损失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20.
保险与灾害的关系,不仅是转嫁灾害风险的有效方法,更是防范灾害的主要手段之一。尽管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转嫁灾害风险,让保险公司承担部分灾害损失,但是对投保人来说,灾害损失不可能全部转嫁出去,自己也总要承担部分的损失。其中有些间接损失是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是无法补偿的。正是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天灾人祸降临给个人、企事业单位所造成的损失,虽然保险公司可以弥补一定损失,但毕竟还是有限的,保险责任赔偿仍属消极和被动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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