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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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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保险利益原则的时间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利益原则的时间效力应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应坚持保险利益是维持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则,规定有投保时和索赔时都必须存在,只需在索赔时存在的做法只能是货运险的例外。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可以规定储蓄投资性的寿险保单及健康保险的保险利益在投保时存在即可,但对于非储蓄性投资性的意外险及定期寿险的保单则可严格要求利益在投保时和保险事故发生时都应存在。  相似文献   

2.
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运保险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通过对典型术语的分析,更清晰地讨论了货运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从而便于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3.
承运人投保货运险并将自己列为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承运人请求保险赔付,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抗辩常引发纠纷.保险利益的判断标准分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和被保险人需实际负担风险.承运人对其运送的货物享有责任利益,该保险利益与货运险的可承保利益不匹配.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并非合同效力要件,承运人不具有货运险下可承保利益的事实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经由当然解释,对保险合同的可承保利益负有明确说明义务.若保险人对可承保利益等影响承运人订约的事项未尽明确说明义务,导致承运人错投货运险,保险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运人投保货运险,其订约意图可分为承运人为货主的利益投保货运险和承运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货运险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普遍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5.
一、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1.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通说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6.
张虹 《中国保险》2000,(9):32-33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一种合法的经济利益。在财产保险中,由于投保对象、保险标的的复杂性以及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广泛性,有可能会出现对同一保险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利益的情形。这类保险利益可以是相同性质的,也可以是不同性质的,按照当事人的人数不同和保险利益的性质不同,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相似文献   

7.
保险企业加强对投保的管理,一方面保险人应加强对投保环节的管理。为人提供好的投保指导服务;另一方面要使投保人增强保险意识。为自身利益作出明知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保险诈骗极易引发背信厌恶这一心理现象。虚构保险标的的判断标准应当被限定在破坏保险人风险估测的科学性,进而侵害保险人信赖的行为之上。冒用他人身份投保的行为虚构的是保险利益而非保险标的;事后投保行为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此时保险法律关系还未成立,保险标的仍有待检验;重复保险不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保险法》所规定的重复保险之通知义务并非出于保障保险人风险估测科学性的目的,而是为了避免他人通过保险不当得利,并防范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9.
吴兢 《金卡工程》2010,14(3):203-203
保险利益原则是海上保险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保险利益,因其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密切相关而具有一些特殊性,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本文对海上保险利益相关问题作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陆晶 《上海保险》2005,(7):22-23
保险利益问题是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对此问题国内保险界缺乏深入系统的探讨,而相对法律规定又过于原则,无法形成准确、统一的理解,这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笔者试图从法律适用角度给出对该问题的可操作性解释,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罗威 《上海保险》2008,(12):24-2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判断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至关重要。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2.
正想要避免保险纠纷,加强自己的保险知识储备,了解一些保险公司投保和理赔的基本流程,才是维护自身保险利益的最佳武器。1 秘诀一:抓住要点解读"天书保单"投保前,代理人通常会将保险利益描述得比较简单,而在签署投保单之前,消费者往往还没有拿到保险合同条款。一旦拿到了保险合同条款,大部分人却又会将其如天书一般束之高阁。而真正发生理赔纠纷时,才发现条款中的"文字陷阱"很多,惊呼"怎么有这么多的内容我以前都不知道!"有位客户在朋友的推荐下买了一份重疾险。2014  相似文献   

13.
论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保险立法中的修订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消除赌博行为、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等重要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惑和难题。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保险法》,其中对保险利益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本文将针对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和存在时点等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法理分析,并对保险利益原则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投资理财观念的深入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投保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经常行为。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该如何最有效地进行保险索赔.维护自身的保险利益不受影响呢?  相似文献   

15.
林琳 《金卡工程》2009,13(11):179-179
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是海上保险法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根据该原则,在许多情形下,虽然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灭失损坏,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利益受损,被保险人却无权获得保险赔偿,因为其与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本文通过案例探讨一下保险利益适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相对人①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明确界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对于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至关重要。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的修订中虽然扩大了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区分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主体享有保险利益的不同时间效力等,但是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仍有弊端。保险法应当在采取同意原则与利益原则兼顾的基础上,本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保险利益,将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7.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较为复杂,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混乱,有人主张在人身保险领域废除保险利益原则。本文通过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含义、性质的分析,指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不可废除。  相似文献   

18.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较为复杂,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混乱,有人主张在人身保险领域废除保险利益原则.本文通过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含义、性质的分析,指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不可废除.  相似文献   

19.
“三农”综合保险的可持续性分为政府支持可持续性、保险经营可持续性、农民投保可持续性和成功经验的可推广性。不可持续的原因主要有:缺乏法律保障,政府支持具有不确定性能;农村税源流失、财政收入增速赶不上保费补贴增速;集中招投标式的市场准入与自由竞争的大方向相背;“三农”风险的重要性相对降低,投保率下降。应通过立法将政府支持固定下来;培育税源,防灾防损,抑制保费补贴的增速;借鉴国际经验,规定在农村地区开业的保险必须经营部分险种;提高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来源中的比重,稳定投保率。  相似文献   

20.
胡鹏飞 《金卡工程》2010,14(2):195-195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职能。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分析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相关问题,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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