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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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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目前土地经营的基本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制,这是有两个经营层次的集体所有制的承包制。它的发展前途可以有三种设想:一是长期保持这种承包制;二是由两个经营层次逐步变为单一的集体经营;三是由承包制变为农户个体经营。农户个体经营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集体所有(不含国营农场,下同)的个体经营,一种是土地私有的个体经营。我们应该通过对我国现实条件、历史传统和国外经验的分析,提出一种比较合理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2.
土地规模经营保险基金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在我国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 ,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础 ,没有农用土地的规模经营 ,就不可能有农业主导产业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 ,也就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经营 ,不可能实施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 )土地规模经营保险基金制度是建立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的有效途径 在我国当前条件下 ,建立土地规模经营风险保障机制的途径一般有五条 :一是由保险公司进行土地规模经营保险 ;二是由政府提供土地规模经营的经济担保 ;三是由经济实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进行土地规模经营担保 ;…  相似文献   

3.
为了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很多专家学者建议采用农地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笔者认为此种流转方式不可行:一是股份制不适合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土地入股对农民来说风险大于收益;三是土地入股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四是土地入股危及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4.
一、农业经营主体及应具备的条件。经营主体不同于生产主体。所谓经营主体,是指承担经营任务的当事者。作为经营主体,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拥有或掌握一定规模的土地、设备、资金等资产和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二是具有一定的经营知识、经验和能力;三是能自主经营...  相似文献   

5.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流转作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重要方面,为加大土地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程度,实现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6.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7.
有关职工家庭农场的一些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职工家庭农场的概念。职工家庭农场是指国营农场的职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承包国家的土地、草原、山林、水面,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生产方式。它的最本质的特征:一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属全民所有,不得变卖、出租、废弃和自由转让;二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成果与家庭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三是自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目前,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可概括成两点,一是多了不要,但没有不行;二是把土地当作副业经营。从事多种经营的农户不愿离开土地,有经营能力的种田能手不愿多要土地。究其原因是:从事多种经营的农户,担心离开土地,口粮得不到保证,丧失生活来源;很多从事多种经营的农户经济基础还比较脆弱,担心退还耕地后,经营其他生产项目无保证,把土地作为经营失利的退路;对现行政策有顾虑,怕政策一变,自己经营的生产项目不得长久,更怕土地逐步转为私有,将来自己吃亏。有经营能力的种田能手,一是由于务农劳动强度大,投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以来,四川省崇州市紧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成效。崇州市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实践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公司"和"公司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两种模式,目前,共有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了试点,入股试  相似文献   

11.
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农村的土地制度,二是农业的经营组织。其中,土地制度改革有三个问题不能忽视:第一是土地的用途管制。为了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还要不要土地用途管制?必须按照规划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第二个重大问题是在现代农村的建设上,怎么对待村社组织结构  相似文献   

12.
明清时期的农业土地占有方式,与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一样,有官田(公田)与民田(私田)之分。明清时期国有土地的农业经营方式主要采取屯田制经营。民田的经营形式,则有自耕农经营、地主佃仆制经营、地主雇佣制经营、地主一般租佃制经营、农奴制经营等各种具体形式。其中地主一般租佃制经营是最主要,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在封建农业土地关系上,它既继承了历代封建农业的基本制度,同时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特定条件,出现了一些封建社会晚期所孕育的特征:第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急速发展;第二、封建宗法关系减弱;第三、永佃制盛行。永佃制是租佃形态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封建经济所特有的弹性特质。  相似文献   

13.
[目的]通过揭示"三权分置"影响农村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机理,可为"三权分置"政策的深入实施与丰富完善提供有效思路。[方法]文献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政策文本分析法。[结果]"三权分置"有效推动土地流转之后,由于规模经济实现经营者收益增加;直接增加承包者流转收益并由于非农就业增加实现承包者工资收益增加;由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集体所有权收益增加;由于宅基地入市实现集体与农民收益增加。"三权分置"保障土地收益权益的机理为:强化土地征用补偿权益保障实现所有者、承包者与经营者财产性收益增加;强化土地、房屋抵押担保权益保障实现承包者与经营者财产性收益增加;强化土地经营权益保障实现经营者转移收益增加。"三权分置"可能带来的风险传导机理是:可能导致地权人格化进一步侵犯所有权收益,以及宅基地入市可能导致农民收益分配不均。[结论]基于土地收益权视角,应加快确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土地流转;完善土地立法,提供法律保障;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集体土地收益权利。  相似文献   

14.
<正>山东省青州市按照农业部批复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要求,积极谋划,务实推进,根据不同的产业特点、经营结构以及农民意愿,分类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同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三家试点,共计流转土地6597亩,其中以经营权入股的土地共计4950亩,占总面积的75%。分类探索不同入股模式。这三家试点单位分别为: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王坟有机农业发展有  相似文献   

15.
现状与问题土地资源是农业生产重要的物质基础,土地经营的效果直接受到土地经营方式的制约。过去,我国农村一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造成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既挫伤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又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土地经营形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  相似文献   

16.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7.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土地经营破碎化评价及驱动力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经营破碎化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一个障碍,通过评价潍坊市寒亭区土地经营破碎化,分析其驱动力,期望为区域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科学依据.研究采用寒亭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农户调查问卷数据,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空间插值技术,评价研究区土地经营破碎化;用逐步回归方法,建立土地经营破碎化驱动模型.结果表明:靠近城区的双杨店镇、固堤镇、河滩镇土地经营破碎化程度较轻微,远离城区的泊子乡土地经营破碎化程度较严重;当平均地块大小在0.27~0.33 hm2时地均纯收入达到最高;平均地块大小与农户土地面积有较强的正相关性,与农户地块数有较强的负相关性.  相似文献   

18.
温岭市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浙江省温岭市非农产业迅猛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商品化生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村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一是已经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民既想长期直接占有土地,不愿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达到保障土地承包权益的目的,又不愿增加投入,精耕细作,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的情况比较严重。二是家庭承包经营带来的土地规模细小、家家户户分散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要求的土地有序流转、集约经营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三是农村集体资产的…  相似文献   

19.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20.
苏南农村发展新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世纪之初,苏南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市化的要求,在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实现"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开发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进程中,农村发展出现了三个显著变化,即农村土地经营由家庭承包自营向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股份化经营转变;经营规模由超小规模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经营土地的农民由兼业型向职业型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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