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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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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粤劳社[2002]126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六月四日  相似文献   

2.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缴费记录,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支出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没有记录职工失业保险个人缴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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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提高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宏观决策水平,按照金保工程建设任务安排,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山东劳动保障》2015,(6):58-58
鲁人社发〔2015〕24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调整缴费费率之前,各市统一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二、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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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劳动保障》2011,(12):56-57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编辑同志:我是2010年12月10日应征入伍,2012年12月10日退役,退役后经人介绍至某化肥厂从事装卸工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2013年5月,因化肥厂更新设备我被解除劳动关系,失业后我及时到所在辖区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被告知在化肥厂工作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未满一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请问,我的情况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0.
郭芸 《审计月刊》2007,(2):27-27
今年,随州市审计局对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的单位少,缴费率低,各企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少缴或漏缴社会劳动失业保险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重庆劳动保障》2006,(2):37-39
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减轻用人单位事务负担,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市场就业机制.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保证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正常开展是社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按失业基金政策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工资总额为基础.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而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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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来信: 公司有一员工2008年3月入职,由于当时人事专员的疏忽,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资一直正常发放,也在劳动部门那里做了用工备案,每个月按时缴纳社保.今年7月,员工要求立即离职,理由是公司没与他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他与公司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为该岗位属于专业技术岗位.如果该员工突然离职,正常的生产任务肯定会受到影响.所以我们不希望他现在就离开.请问,公司是否能够以为其办理过用工备案、缴纳社保为由,认定与其之间已经有劳动合同之实,要求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4.
目前,面临着企事业单位拖欠失业保险费这个老大难问题,单纯靠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事业单位领导者(法人)及其职工依法参保、依法缴费的法律意识和大力倡导“为社会多献一份爱心”等老办法是远远不够的,失业保险事业要向更深层次的发展。就必须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今年的《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一言既出,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引发了新一轮关于社会保障税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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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施行《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做好银行系统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纳入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按规  相似文献   

17.
《山东劳动保障》2011,(12):54-55
人社部发[2011]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实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目标,现就尚未完成并轨的地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给予必要的基金调剂,加大对并轨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负担和社会筹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等)的“三三制”筹资原则和有关规定,在保证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和留足必要准备金的前提下,根据并轨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力安排一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调剂并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对并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的就业方式从事这样或那样的工作,解决好他们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保险费(以下简称“续保缴费”)问题,关系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本文就有关操作方面试述几点主张。一、纳入范围应包括所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许多地方在具体经办过程中,只把国有、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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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7%调整为8%。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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