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8,(5)
<正>国家税务总局:林木销售应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指出,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 相似文献
3.
4.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以纳税人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营业额. 相似文献
5.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理论问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的认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笔者个人认为:如果将“一项销售行为”明确定义为“同一流转税纳税主体… 相似文献
6.
7.
8.
增值税是20世纪最重要的一项税制发明与创新,它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改增,是对过去征收营业税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行为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我国自2012年一月在上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房地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今年我国税务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但什么是房地产增值税,对房地产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有什么样的意义,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对上游企业产业链如何,都成为房地产业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房地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影响多少,也是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10.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转税制改革起,就开始流行一种新的税收概念,那就是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一个相同的销售行为中不但有销售货物,而且也有其他的非应税劳务,也就是从属于营业税征税的劳务,而且提供非应税劳务以及销售货物均在同一个纳税人处得以实现,并且劳务的价款以及货物的价款都是在同一个购买方、同一个时间处取得。本文主要说明了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方法、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以及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2011年I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在从全国范围内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次税务的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对我国行业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范畴也是空前的改组了税务结构,其目的是对行业劳务的减税措施,其结果将是辅助我国各行业及劳务避免重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试点地区提供的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所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后,得出某些企业的某些方面税负会在此次试点改革后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大趋势。 相似文献
12.
税法中规定代购代销货物为购销行为,在经营过程中实现了货物的有偿转让,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但是在受托方提供代购代销服务时获得劳务报酬,又属于营业税目中服务业的代理业应税行为,应当对这部分劳务报酬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在投资入股时会遇到一些问题。以评估后的商标作价入股为例,该投资行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评估及投资时账务如何处理?若个人以经过评估的专有技术出资入股,是否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但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必须重视相关的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17.
18.
19.
税制改革专题系列讲座(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财政部税政司朱宪堂一、一般纳税人(一)一般销售行为增值税是依据商品流转额或应税劳务营业额和适用税率,采取税款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如有甲、乙,丙、丁四家企业,甲企业生产出100元的原材料(再如外购扣除项... 相似文献
20.
一、服务业的涉税分析 (一)服务业营业税征税范围服务性企业以提供旅游、饮食、娱乐、租赁等各种服务为主营业务,其相对应的营业税税目为“服务业”、“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除此之外,有的服务企业还会发生提供其他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业务。本文重点介绍“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税范围,以及服务性企业经常遇到的应征营业税的各种特殊业务。 (二)服务业涉及的混合销售、兼营行为征税问题 1.混合销售行为。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又涉及应征收营业税的劳务。比如,卡拉OK歌舞厅在向顾客提供服务的同时,向顾客销售各种饮料,这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规定,服务性企业(不包括加工和修理修配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