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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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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一起拒付案看2/3提单2/3 提单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用证的先天缺陷,不啻为对信用证交易精彩而巧妙的运用,但在实务中,掌握不好也会带来风险和损失。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了解其规律并在风险中把握其带给企业及银行业务增长的契机,“与狼共舞”也将是一种乐趣。  相似文献   

2.
杨艳 《中国外汇》2010,(19):58-59
从一起拒付案看2/3提单2/3 提单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用证的先天缺陷,不啻为对信用证交易精彩而巧妙的运用,但在实务中,掌握不好也会带来风险和损失。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了解其规律并在风险中把握其带给企业及银行业务增长的契机,“与狼共舞”也将是一种乐趣。  相似文献   

3.
付之琳  荆沂萍 《新金融》2001,(12):24-26
国内银行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其项下的汇票经国内开证行承兑后很多情况下被国外出口商卖给了福费廷业务的包买商。我们作为开证行,能否自己买断本行承兑的票据?能否通过此种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包买票,既满足出口商转嫁风险,将应收帐款变为现金收入的要求,又在几乎不增加开证行风险的前提下而增加开证行的利差收入?本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苏婷 《中国外汇》2014,(9):60-61
境内企业通过N1KA“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可有力支持其境外公司的业务发展。银行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加强对条款及贸易背景的审查,防范操作风险。  相似文献   

5.
表面上看,转让行在转让信用证业务的操作中风险是比较小的,因为转让行并不对第二受益人承担独立的付款责任,它只在原证开证行付款后才能向第二受益人付款,所以讨论转让行的风险似乎没有很大的意义。然而随着转让证业务在贸易实务中的不断增多,各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的出现,客户不断有新的需求提出,转让行在转让证的业务处理中稍加疏忽,将会给自身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本按照UCP500的规定,结合国际商会有关出版物分析转让让业务的操作和融资中转让行应特别注意的风险点问题。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LETTRE OF CREDIT)作为一种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买卖双方的贸易风险,尤其是卖方。同时也明确买方在信用证使用的过程中,因银行不过问“单货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买方受到损失,忽视了买方也能从信用证结算中规避一定风险,本文对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出口型生产企业中的应用进行探讨,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回避措施。  相似文献   

7.
企业以“假远期信用证”融通资金,实际上是一种变相举借外债的行为。从企业办理“假远期信用证业务”的账务处理流程看,企业通过“原材料—应付账款—其他货币资金—假远期信用证—短期借款”等会计科目相互对转,最终记入“短期借款”科目。从银行办理“假远期信用证”的业务流程看,企业通过“企业—国内银行—境外银行—供货商”等环节,巧妙地利用国内银行与境外银行之间的信誉,通过延期付汇并偿还本息的方式变相地申请到了境外银行的贷款。  相似文献   

8.
银行的信用证业务是国际结算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信用证即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种“有条件”是指企业申请开证时,必须向开证行提供买卖合同,开证行在出口方提供贸易单据、提货单等足以证明买卖双方具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文件资料后方可承诺对外付款。在当前大量开展信用证业务时,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防止信用证垫款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张Wei 《金融科学》2001,(3):56-59
本文介绍跟单信用证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分析跟单信用证支付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分析信用证支付的两大基本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的理论弱点,分析跟单信用证欺诈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欺诈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沉默保兑业务有关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军 《国际金融》2004,(1):59-61
在许多以跟单信用证为支付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由于对开证行的信用不了解或担心进口商和开证行所处地区的国家风险(或称政治风险,例如有关当局实行外汇管制措施),出口商经常要求本国/本地区或位于司法体制相近国家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对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证加具保  相似文献   

11.
龚玉和 《新理财》2006,(9):60-62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交单结汇期限”,是外贸单证财务人员经常碰到的问题。信用证业务中常有“交单期”、“到期日”、“顺延”之类的词语,实务中,也常会听到什么“倒填”之类的说法。有的人对这些词语大惑不解:“信用证中既然已经规定了一个‘到期日’了,为啥还要再规定一个‘交单期’呢?是不是架床叠屋了?”  相似文献   

12.
无足额保证金的前提下因开证拒付,造成银行垫付,增加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因银行业务人员审单不严,引起商业纠纷,银行需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因国外银行或客户提交没有货权凭证的单据骗汇,欺诈银行的风险,因银行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融资或开立进口批件不全的信用证,所冒的政策风险。  相似文献   

13.
信用证尽管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地使用,被誉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但有关信用证的法律规范在各国的立法中还是空白,只有美国在其《统一商法典》中设专章对信用证作了规定,但也并不完备。在实践中遇有争议,法院只是根据合同法、代理法的一般原理以及银行界的习惯做  相似文献   

14.
国际银行界将有货物自行清偿的信用证业务看作一种低风险的资产业务,巴塞尔协议将其风险度定为20%,关键在于国际上银行能够控制信用证项下货物的物权。而国内银行贸易融资实践已经存在并且还在延续着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进口信用证业务不能通过贸易中的货物进行自行清偿,贸易真  相似文献   

15.
打包放款,是与出口来证直接相关的贸易融资形式之一,是在出口商装船(交单)前,银行将其出口信用证正本“留存”(注意:并非“抵押”),以信用证预期收汇为直接还贷来源,向其提供的短期贷款,指定用于采购或加工出口货物所需生产流动资金,或者用于货物装运所需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  相似文献   

16.
一、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的常见风险在进口贸易信用证业务中,如果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可以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向银行申请开证额度、叙做进口押汇、凭信托收据索单或出具提货担保等是进口商在贸易往来中常用的几种进口融资业务形式。其涉及的风险主要有:(1  相似文献   

17.
英国有位名的法官说过:信用证是英国商人的最伟大的商业创造。但正是这个伟大的商业创造,还派生出国际上“含金量”极高的“生意”-信用证诈骗。在我国,牟其中是首位因经营此类“生意”而堕入恢恢法网之人。  相似文献   

18.
信用证不仅是支付工具,还可以作为融资工具。开立“循环”信用证就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但亦要注意开立时由于设计不恰当而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19.
今年关于国际贸易融资的二、三事:一是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西风渐进”,中国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注入了更多“国际元素”;二是国内信用证业务与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组合,成为目前业务新的方向。面对这一局面,中国银行业在发展中会面临哪些新的挑战,特别是当国内信用证“法律优先”取代“国际惯例优先”时,业务发展中又会有哪些关注点,7本期专题力求将这些问题“一网打尽”。  相似文献   

20.
从外管部门对信用证的检查结果分析,银行的风险也多集中在远期信用证上,远期信用证的垫款金额也相应偏大,从根源上挖掘其产生大量外汇垫款的原因,有助于有效防范外汇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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