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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伪劣商品?根据国办(1989)年32号文件的规定,以下14种为伪劣商品:1、失效变质的;2、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当新的;16、国家有关法律、法...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物价局规定,从4月1日起,全市所有商业零售企业在商品标价时,应实行明码实价(蓝色)。明码削价(黄色)、明码议价(红色)三种标价方式,即“三色”标价签。如不使用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三色”标价签,将予以处罚。其中,个别商品销售未使用规定标价签的,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部分商品未使用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全部商品未使用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此外,经营者如有以下情况,也将受处罚;标明实价,但又同消费者商议削价交易;标明削价的现价,另行商议削价销售;削价销售但不标明削价原因;标上虚假的…  相似文献   

3.
《中国招标》2010,(13):32-33
近日,辽宁省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出台了诸多推进商标战略的政策措施,比如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并对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辽宁”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杨旭 《辽宁经济》2002,(11):47-47
一、商标淡化的含义、性质及立法理论基础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表现为将与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使用在不相同、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商标淡化是一种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这是商标淡化最基本的性质。传统理论将商标权局限在注册商品或服务,即商标权人只能在注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权,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了这种限制,它要求对驰名商标和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扩大化保护,而扩大化保护的基础就是扩充这类商标的权利范围到所有的商品或服务。一些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TRIPS等都为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也是基于商标权的扩充。  相似文献   

5.
未注册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对的概念.一般认为,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依据知名度和影响力来分,未注册商标可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和末注册的普通商标.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外,其他的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6.
未注册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对的概念.、一般认为.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依据知名度和影响力来分.未注册商标可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普通商标。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外.其他的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7.
论国有企业商标权的流失●王志成(兰州大学经济系兰州,730000)一、国有企业商标权流失的形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和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商标依法注册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在...  相似文献   

8.
高秀梅 《发展》2007,(6):76-77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后,如果符合有关规定,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自此,商标注册申请人便取得了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9.
商标,是区别不同企业提供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它对一个企业或商品在国际上开辟、巩固和扩大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对外贸易发展,我国出口商品在国外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同时,由于对国外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不了解而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现象也越来越频繁。出口商品的商标要在国外申请注册,必须遵守国际上商标注册的共性规定,如:商标的文字、图形不能违反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商标不能使用某个国家的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以及其他官方标志不能用某些国际组织的旗帜、证章;不能用与“红十字”、“红新月”相同或类似的名称,不能用直接表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标侵权形式,商标淡化行为日趋隐蔽和精进。学界关于商标淡化概念的讨论众多,然商标淡化实际是指,在后商标权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在与该驰名商标所标示的非同类商品或服务上,因在后商标与驰名商标相似而使人产生联想,导致该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被削弱或商誉受损之行为,而不管该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也不管是否存在混淆、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历史上有文字记载,又有实物流传至今的商标,首推中国宋代山东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商标。一直以来商标作为市场上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第一信息源,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驰名商标更是蕴含着无限的商机,所以驰名商标的认定一直是商家追逐的焦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笔者从驰名商标认定的历史沿革、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三方面作以探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12.
一、何谓驰名商标 最早提出“驰名商标”这一概念的正式法律文本是1958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里斯本文本第6条之二。该条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依有关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以已经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而驰名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撤销注册、并禁止使用。” 这一例外规定经过成员国多次讨论,最终才达成妥协并写进巴黎公约,成为成员国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但既然是例外,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经过一定的程序。从法律条文看,至少应当符合如下三个方面的条件才能称为驰名商标: 1.在要求保护的国家驰名。这是商标驰名的地域要求,因而非常重要,在原属国非常驰名的商标如果在当地无人知晓或知之甚少是缺乏理由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  相似文献   

13.
正"多元化"陷阱可能是红豆目前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红豆集团创立于1957年,是国务院120家深化改革试点企业之一。"红豆"商标于1997年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多年来,红豆以优异的销售业绩稳居中国服装业百强亚军,产品涉及纺织服装、橡胶轮胎、房地产、生物制药等领域,其中纺织服装占50%,橡胶轮胎占20%,房地产占15%,生物制药15%。成为跨国知名企业,一直是红豆集团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商标法是市场经济重要法律之一。国外发达国家均十分重视商标立法,大都有成文的商标法律法规。所谓商标法,是指规定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确认商标所有权,保护商标专用权,调整商标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即商品的特定标记,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生产或经销的商品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同一种商品或同类商品相区别而在商品表面上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标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出版物上对商标所下的定义为:  相似文献   

15.
驰名商标因为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了商标侵权的首要目标和主要对象,知名企业因商标侵权受到巨额经济损失的案例也屡见不鲜。随着我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方面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文章拟结合我国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规定和现状、结合国际条约,就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作一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相似文献   

17.
驰名商标“创造”的言行有违现行驰名商标制度,是一个悖论。驰名商标“创造”悖论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上都有明显的体现。驰名商标“创造”悖论导致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异化,妨害了正常的商标管理工作秩序,也损害了驰名商标本身的形象。为了解决驰名商标“悖论”问题,需要在驰名商标制度的教育宣传、堵塞驰名商标认定过程中的漏洞、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行为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先后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驰名商标司法解释》)中对驰名商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我国《规定》和《驰名商标司法解释》对驰名商标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有关对驰名商标的相关规定.围绕着“地域”、“公众”、“知晓”三要素及有关“声誉”因素的相关规定.对我国驰名商标的概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一、驰名商标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或“世所共知商标”,其英文称为“well-knownmark”,最早见于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但该公约没有对其下定义。在我国,专家学者们对驰名商标的认识也不一致,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只是提及到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的考虑因素,虽然从法律上第一次提出了“驰名商标”,但却没有给驰名商标一个确切的定义。根据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20.
商品标标志图形(以下简称为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和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色彩等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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