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今年3月,财政部出台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下称新办法),大大放宽了呆账认定条件和核销条件,使金融机构降低核销成本,尤其是办法第四条第七款、第十四款和第十五款,直接针对近年金融机构核销中的操作“瓶颈”,适用面广、操作性强。新办法对呆账的认定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核销政策进一步放宽,有助于金融机构做实利润,提高资产质量。但金融机构在新办法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呆账准备的提取和呆账的核销都是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的。  相似文献   

3.
最近,财政部颁发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取消了呆账核销计划限制,下放了审批权限,在这种有利于消化商业银行呆账的条件下,基层银行机构核呆现状如何?本文试通过对怀宁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核呆情况的调查分析,深层探析内外部原因,并提出作者观点,为各级决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4.
马明 《金融会计》2014,(6):68-73
近期,财政部下发了新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进一步放宽了金融企业核销呆账损失的条件,以适应当前经济情况变化的需要。与此同时,税前扣除政策仍执行2009年下发的财税[2009]57号和2011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和税前扣除政策对比来看,存在较大差异,将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和税收负担产生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5.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呆账核销管理,规范核销行为,及时处置资产损失,化解经营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针对呆账责任认定、追究的现状,分析呆账责任认定、追究不到位的原因,并提出强化呆账责任认定、追究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新近颁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核销管理办法》较以前有了较大的突破和改进,但在呆账核销账务处理,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协调、呆账准备金税收待遇等方面尚存缺陷,需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最新印发了2013年版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并已于2014年1月初下发到各金融机构总部以及地方财政局、银监局。新版的呆账核销办法同旧版相比,赋予了金融企业更多的呆账核销权限。本文总结归纳了新旧版核销办法的差异,比较了呆账核销实践的国际国内差异,探讨了新办法出台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重点分析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核销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并提出了新办法可能的实施难点和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应避免重复扣除商业银行税前呆账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商业银行的呆账损失认定和核销主要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0号文件),损失税前扣除主要依据国税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号文件)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号文件)。  相似文献   

9.
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经过两年的实践,在具体核呆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操作难、取证难、审核难、保全难等诸多弊端。本文揭示了银行呆账核销面临的难点,提出了化解银行呆账核销难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执行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税政策不协调一是无法实现税前列支核销。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给予商业银行单笔500万元以下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权,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程序,有利于减少核销的操作成本。但按照国税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办法》给予的自主核销标准不能作为税前列支核销的标准,而且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前列支标准非常严格,并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对《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并规定金融企业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由于《新办法》内容变化较大,在对呆账准备提取进行审计时, 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呆账准备提取管理的新旧标准,  相似文献   

12.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实施已一年有余,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该办法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诸如财产清偿证明规定模糊等缺陷,因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办法》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宋素耀 《财会学习》2006,(10):45-47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从财务和税收方面对金融企业呆账准备做出规定.目前适用的财务规定,主要有2005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2005年9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  相似文献   

14.
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和不良资产不断攀升的背景下,新修订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详细比较分析了新办法较修订前的主要变化及其对金融企业的影响,以及与税前扣除政策的差异,提出了金融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及应对建议,以期为金融企业化解不断增加的不良资产压力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5.
对于表外应收利息的核销,各商业银行主要依据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处理,即对于贷款本金符合核销条件的,其表外应收利息比照《管理办法》进行核销。但对贷款本金通过清收或者债务重组后遗留下的表外应收利息(以下简称表外净欠息)如何核销,有关部门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拟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6.
2005年5月17日,财政部下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笔者对涉及银行卡业务的部分进行了学习和钻研,并比较其与原核销管理规定的差异,认为新制度在某些方面既不符合信用卡业务发展的特点,也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发卡机构普遍存在的呆账确认要求过严、报批  相似文献   

17.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金融企业每年不可避免会出现一定的呆账损失。金融企业为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通常会尽快将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损失进行核销处理。但这种核销仅指会计上的销账,未做税收上的核销。一个完整的呆账损失核销过程应包括会计上账务核销和税收上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8.
《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边贸企业与毗邻国家的企业和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边境贸易时,可以以可兑换货币或人民币计价结算”并“按照有关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办法办理进口和出口核销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对朝边镜贸易中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贷款无法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办法办理核销手续,因为。  相似文献   

19.
呆账准备提取与核销的财税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1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200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以上两份管理办法对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的计提口径及比例、呆账核销的处理办法等方面做了规定,但由于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发点不同,因此体现在具体规定上,两者有较大差异,造成实际工作中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较大区别,本文通过对两份管理办法的比较分析,提出金融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税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7,(22)
企业呆账核销在税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层面具有极大的差异性,本文分析了企业呆账损失核销与准备金会计、税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