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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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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全球数字治理进程中,区域与双边贸易协定已经成为推动构建数字贸易新规则的重要方式。本文在梳理全球数字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FTAs/RTAs)网络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与比较了“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中式模板”和“南太平洋模板”协定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体现的理念、内容与特点。论文还重点剖析了主要国家在数字产品类、数据流动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和隐私安全类四大议题中存在的主要分歧及其背后的战略目的与利益。最后,结合“中式模板”协定的现状为中国提出了参与全球数字规则构建的策略与建议。  相似文献   

2.
当下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构建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制数据跨境流动是核心议题。作为数字治理新式代表的DEPA,其规则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征,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加入DEPA对中国而言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实践中,包括RCEP和国内法在内的中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与DEPA规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性。为此,中国应坚守合作包容的理念,从构建多样化管辖、自贸区(港)制度探索、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等三方面探索高标准、高水平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实现与DEPA规则衔接,完善数字治理“中式模板”,从而为构建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3.
谭梦珂 《中国商论》2023,(15):73-76
数字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全球数字服务贸易的进步,数字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全球服务贸易中逐渐成为主导力量,RCEP的签订也给中国与RCEP伙伴国在数字服务贸易方面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了新的契机。本文基于RCEP成员国2013—2021年的数字服务贸易往来数据,对RCEP成员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进行测度,并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和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了中国与RCEP伙伴国进行数字服务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结果表明,RCEP各成员国均在数字服务贸易的不同产业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各国优势产业差距较大的竞争优势差异也较大,且中国与RCEP伙伴国之间的数字服务贸易互补性明显不高,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4.
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融合度日益加深,数字贸易已然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新力量。RCEP数字贸易生态已经初步形成,数字贸易是推动RCEP成员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字贸易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RCEP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改变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本文基于UNCTAD数据库与World Bank Data的相关数据,从发展现状与面临机遇及问题两方面对RCEP成员国数字贸易进行分析。并得出RCEP发展数字贸易要推动减少数字贸易壁垒、加强对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完善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数字贸易生态圈、培养专业化的数字贸易人才、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和充分发挥政府优势以及深化数字贸易体制创新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中国将更深层次与东盟各国展开贸易交流,外贸经济发展将迎来新的高度。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重塑经济结构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RCEP协议中被反复提及。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引领下,温州数字贸易发展取得初步的成果,但RCEP所包含的市场对于温州不少企业仍是一片蓝海。为推动产业经济数字化转型,扩大对外贸易开放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温州企业应抓住RCEP带来的数字红利,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同时,也应预防和应对随之而来的各种挑战,制定相应的应对政策,实现与RCEP成员国合作共赢。  相似文献   

6.
RCEP囊括了东亚主要经济体、东盟十国和澳、新两个发达经济体,推动东亚、东南亚与大洋洲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为中日经贸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中日贸易规模逐年扩大,产业内贸易是近年贸易总体增长的亮点。RCEP协议的关税减让降低了两国贸易成本;原产地规则弱化了贸易成本放大效应;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规则强化中日供应链、产业链合作。文章采用GTAP模型,实证分析了RCEP下关税减让与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对中日货物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RCEP对两国GDP、社会福利、居民收入、资本回报率以及进出口均有正向影响,同时日本的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增长幅度高于中国;中日两国各产业产出情况表现出异质性,两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出均减少;双边贸易方面,中国对日机电产品进口迅速增加,日本对中国纺织品进口增加。因此,两国应做好产业应对策略,用好原产地规则,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紧握RCEP这一机遇,以促进中日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数字贸易全球化发展态势迅猛,然而WTO体制内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数字贸易规则,各国对于数字贸易的规则制定仍旧存在分歧。分析数字贸易视域下WTO现有体制的困境,探讨WTO体制改革趋势,就中国的应对之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面对WTO数字贸易现行规则困境,中国应当国内国际两手抓,在国内层面完善数字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数据要素国内市场体系化、建立关键数字产业的支持体系和开放环境下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在国际层面深化关键规则议题多维研究、建立数字贸易区域规则中式模板、凝聚发展中经济体规则共识、探寻与发达经济体互利共赢的模式。国际法律规则是数字贸易全球化长远发展的根基,对于激发全球数字经济动力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使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分析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对RCEP国家贸易规模及贸易增长空间的影响。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主要体现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贸易增长空间主要体现在贸易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研究结果显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对出口国贸易增长和贸易增长空间拓展具有促进作用。其中,数量增加能促进贸易量增长和扩展边际深化;质量提升对贸易扩展边际的深化作用要大于集约边际;RCEP各国间因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差距形成的“数字鸿沟”对贸易量增长和贸易增长空间拓展产生了制约。因此,应鼓励中国企业加强与RCEP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合作,缩小各国间的“数字鸿沟”,在着力培育RCEP国家数字贸易市场发展的同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给中国农业带来发展机遇,作为全球农产品贸易最活跃、范围最广的区域之一,市场开放程度更加提高,贸易投资更为便利和自由,贸易相关规则有助于实现一体化、现代化,相关企业享有更多便利。同时也会面临国外优质农产品、非关税壁垒、有关规则更加严格的挑战。本文以河北省为例,探索在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利用RCEP协定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提高企业对RCEP规则的使用效率;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扩大农产品加工贸易规模;开辟农产品贸易新业态,发挥农产品区域品牌效应,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产业链强链、延链,形成新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  相似文献   

10.
随着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已经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美国最早研究和推行其数字贸易开放理念和国际规则,形成了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美墨加协定》等贸易协定为代表的“美式模板”。欧盟和亚太国家在数字贸易开放理念方面与美国存在分歧,进而形成了“欧式模板”和“亚太模板”。在此基础上,主要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规则不断融合发展。上述三大数字贸易“模板”在贸易便利化、关税与数字税、跨境数据流动与网络安全、消费者保护等四项议题中的常见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但随着数字贸易内容与形式的发展以及参与规则制定的国家增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达成共识的难度也将上升。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签署的包含数字贸易条款的贸易协定数量也较少,已纳入的规则条款在深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未来需要更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从而掌握数字贸易发展主动权。  相似文献   

11.
RCEP的成功签署为跨境电商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协定涵盖了的关税减让、促进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数字贸易等多维度促进区域内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将大力促进了区域内商品流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正定自贸区应以这一重要机遇为抓手,促进并带动河北跨境电商进入发展快速路。本文首先分析了河北省与RCEP国家贸易现状以及河北省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水平;之后讨论了加入RCEP给河北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根据以上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发展建议,以期助力实现河北省自贸区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2.
文章基于熵值法,以竞争优势指数(TC)、显性竞争优势指数(RCA)、国际市场占有率(MS)以及Michaely波动指数(MI)为原始指标,构建了衡量美中日等十国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各国的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进行了评估。经评估,2015—2019年,中国的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排名为第八及第九,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差。此外,文章还对我国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出了三条政策建议:依托较成熟的数字信息化产业加快相关贸易内容数字化、推广相关城市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先进经验以及加快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模板”构建。  相似文献   

13.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20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高水平建设自贸区金义片区,推动数字自贸区先行突破”。在这一主基调下,自贸区金义片区以新型贸易为突破点,重点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产业,努力打造自身成为数字贸易创新中心。自贸区金义片区以自身具有的政策支持力度大、有扎实产业基础支撑、与跨境电商互促发展优势,做大数字贸易,做优数字服务,做实数字监管。探索RCEP正式生效给自贸区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提出加快健全数字贸易生态环境、发展跨境电商和数字服务贸易、打造高能级数字贸易平台等利用RCEP政策红利推进自贸区金义片区数字贸易发展的策略,以期待对自贸区金义片区的高质量建设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4.
郑憩 《全球化》2022,(5):116-123
全球数字治理迎来规则重构关键期,中国应当引领构建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推动形成数字经济全球治理新机制,为解决“治理赤字”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引领构建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具备良好基础条件,但与“欧洲模板”“美国模板”相比,中国方案竞争优势尤其是国际话语权优势不突出,存在与美国在数据流动规则的博弈中处于劣势、数字税推行缺乏可行性方案、数据隐私保护能力不强等难点、堵点。建议在国内规则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数据流动监管领域各类规则的制定与升级,探索适合中国数字服务税的建设方案;在国际规则层面,依托区域性规则谈判,力争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主导权,加快搭建“国际数字经济特区”等平台,促进规则先行先试。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中国跨境电商的全球化拓展,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也迈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在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高标准、高速度、突出产业特色和全产业链持续稳健发展的过程中,RCEP协定高规格数字贸易及电子商务相关规则的生效与落地,为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合规增长空间,也带给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更多崭新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发展面临的专业人才短缺、政策法规有待补足短板、交易体系尚不健全、跨境交易主动权还需强化等困境凸现,需要在RCEP协定规则之下破局。在分析总结辽宁省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RCEP为辽宁省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政策法规、提升配套服务质量、优化产品服务等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RCEP协定的实施为中国与RCEP其他国家在该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分析RCEP国家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运用IMS、RCAS、TC、NERCA四个指数对中国与RCEP其他国家在该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全面深入比较,分析中国与RCEP其他国家在该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据此提出充分利用好RCEP经贸规则、加强与RCEP各国在该领域合作等促进中国与RCEP其他国家在该领域的发展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20年11月,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与东盟共15个成员国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2年1月,RCEP协定正式生效,促进了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及跨境物流数字化的转型升级。本文根据我国跨境物流和数字贸易协同发展的现状,针对RCEP环境下我国跨境电商的机遇与挑战指出现存问题,并提出了建设陆海新通道、完善数字化物流平台、提升监管水平等措施,为我国在RCEP背景下如何促进数字贸易和跨境物流协同发展提供了思路。  相似文献   

18.
亚洲经济体是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参与方,区域内纵横交错分布着众多双边与区域自贸协定,RCEP正是区域内现行经贸规则的“整合器”,为区域内打造统一的经贸规则,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激发服务贸易发展潜力在RCEP工商领袖论坛上,马来西亚大马银行董事长哈希姆表示:“RCEP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自贸区,覆盖世界约30%的人口和GDP,这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相似文献   

19.
陈颖 《全球化》2021,(6):90-101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加速了全球经贸格局重构,传统贸易治理体系难以解决数字贸易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中,但全球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贸易治理规则,值得进一步研究。本文根据双边、诸边、区域贸易协定的最新进展,重点关注CPTPP、EU-JAPAN EPA、USMCA和RCEP协定,对比分析数字服务贸易的有关条款,探析全球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的发展态势。本文发现,在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规则构建过程中,国家之间的共识与分歧同时存在:共识反映的是数字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趋势;分歧反映的是不同国别之间的诉求差异。本文认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应加快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大力完善数字服务贸易治理框架,积极参与数字服务贸易治理体系构建,成为数字贸易规则的参与者、推行者以及领导者。  相似文献   

20.
原产地规则是自由贸易协定的核心内容,规定了产品“经济国籍”的认定标准,是确定货物能否享受优惠关税的重要依据。文章以RCEP文本为基础,结合区域累积属性、中间材料吸收原则和“原产地声明”制度等内容提炼出了RCEP原产地规则的主要特征。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RCEP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如何整合碎片化的经贸制度安排,降低商贸交易的制度性成本,进而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产生正向贸易创造效应;阐述如何打通中日韩之间的自由贸易通道,突破美国在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设备方面对我国的封锁。最后,文章提出要系统研究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减让情况,合理安排中间品进口;优化原产地证明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加强对重点企业和产业的指导,提升RCEP利用率;防范RCEP相对较低的区域价值含量标准可能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加强原产地信息互换,警惕原产地自主声明中企业失信的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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